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 辽市政发〔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辽政发〔2006〕34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第六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进程,构建和谐辽阳,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现就加强环境保护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定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
1?环境目标。到2010年,进入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列,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整治,全市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状况有所改善。太子河辽阳段出境下口子断面水质达到五类水质标准,柳壕河、汤河、北沙河、兵马河、新开河水质明显好转。汤河水库地面水水质保持二类水质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100%达标。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年85%以上天数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值。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土壤退化、矿山生态破坏得到遏制和修复。以2005年为基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16?3%。到2020年,基本达到生态市标准,实现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
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经济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
2?按照生态功能区划调整区域发展布局。根据全市环境资源和生态状况,划定生态功能区范围,明确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各级政府要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坚持环境优先,合理调整经济布局,严格控制不符合区域定位和重复建设的项目,确保区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县域经济发展要在保障生态功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业园区化、居住城镇化。?
3?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经济结构。按照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提高能源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原则,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扶持生态高效农业发展。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禁止新上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建设项目,强制淘汰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新型产业体系和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4?按照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首要任务,在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和消费各环节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加强对煤矸石、粉煤灰、矿渣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大力推广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各类产业园区必须制定循环经济规划,实行产业链招商。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业链项目,相关部门要优先立项。经济综合部门要对冶金、石化、制药、食品、酿造等重点行业实行能耗、水耗监管。环保部门要限制重污染企业新建项目,并对重污染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未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不予安排治理资金。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投入,优先安排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鼓励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按照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倡导绿色消费,推行全民节水,推广建筑节能,完善再生资源和废物回收利用。?
5?按照新兴支柱产业的要求扶持环保产业。根据国家公布的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技术和产品目录,扶持我市环保产业发展。对企业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5年;企业利用本企业以外的大宗煤矸石、粉煤灰、炉渣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5年。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实行扶持政策。对有偿还能力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投资项目,金融单位给予贷款倾斜,政府优先给予贷款贴息。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对符合综合利用条件的项目按有关规定予以支持。充分发挥环保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提高环境咨询服务质量,加快发展环境咨询和污染治理服务产业。建立环境友好型产品标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绿色采购”。?
6?按照人与自然和谐要求建设生态市。大力建设高效、低耗、低污染的生态经济体系,和谐、稳定、高质的生态环境体系,优美、舒适、协调的生态人居体系,现代、文明、各具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实施工业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燃煤热电厂脱硫、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治理、危险废物处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八大全市环保重点工程,形成政府主导、科技先导、法律规范、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
三、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
7?以保护饮用水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加快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实施大伙房引水工程辽阳配套改造建设,2009年前,建成一期10万吨日供水能力的水处理厂;2010年前,逐年关停市区及辽阳县城区285眼地下水井。实施首山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回灌工程,改善地下水环境。完成庆化公司污染治理,保证饮用水安全。落实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氮磷污染控制,严格控制流域内重点污染企业及农业面源的污染物排放,采取污水截流等方式,彻底整治新开河、柳壕河等污染河段,保证出境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推进中水回用,形成区域性城市中水回用系统。推广节水技术措施,限制洗车、洗浴等高耗水项目的审批。?
8?以控制排污总量为重点,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3年治理计划,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并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将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重点排污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按期完成。加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对各燃煤热电厂实施限期治理,按计划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任务。造纸、石化、印染、制药、食品发酵等行业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关停、取缔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小轧钢、小造纸、小选矿、小印染、小电镀、小水泥企业,规范水泥行业发展,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逐步淘汰化学制浆生产线。禁止直接向河流水库排放固体废物。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
9?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退二进三”工程,完成城市中心区内污染企业搬迁,并将污染恢复费用纳入企业破产、搬迁成本。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重复用水利用率不低于60%;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污泥资源化。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分别在2010年、2007年、2008年建成污水处理厂,同时尽快建成垃圾处理场。扩大城市绿地和水域面积,保障生态用水,消除黑臭现象,提高生态功能。扩大窦双树、北草库热源中心供热规模和集中供热范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取缔集中供热区域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房,取缔城市建成区内4吨以下非工业生产燃煤锅炉和城镇建成区内的1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全面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对城区内民用燃煤强制推行使用型煤,对城区内现有各类餐饮服务业强制使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禁止燃用煤炭,有效控制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率达到80%以上。城市建设、房产、交通、城管执法、交警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2008年底前,城区内一、二级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吸尘式清扫和洒水抑尘,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覆盖率达到100%。优化交通网络,发展清洁燃料汽车,城市公交车使用清洁燃料比例达到30%。?
10?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坚持发展农村经济与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并举,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和调整污染严重的耕地,严格控制用超标水进行农业灌溉。对饮用水源地、人口稠密地区划定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治理率达到100%。要加强乡镇和村屯环境综合整治,解决村屯环境脏乱差问题。要实施农用投入品使用控制,推行农业废物处置和利用,推进有机绿色农产品生产,“十一五”期间,发展无公害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150万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市“十一五”规划实施,到“十一五”期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有效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环保部门要重点对规模化养殖企业、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治理,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推行工业企业的园区化、农民居住的城镇化,集中治理污染。?
11?以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严把环境保护审批关;整合矿产资源,推进采选企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引导矿山企业向优化区聚集,在限制区收缩,禁止在禁采区内新建矿山采选企业,依法逐步关闭各类禁采区内的矿山企业;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矿山企业,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组织完成矿产开采区的生态修复,逐渐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现生态补偿制度化。环保部门要制定发布全市重要生态保护地名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水、森林、动植物物种、乡土农作物物种、草药物种等自然资源的监管,防范外来物种侵害,保证转基因动植物和农作物的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林业、水利部门要实施水土保护工程。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41?4%;水土流失恢复治理率达到25%;受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12?以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环境安全。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和安全处置体系。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实行许可证管理。加强对放射源购置转移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收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废放射源100%安全送贮,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城镇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四、强化综合措施,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
13?加强环境法制建设。贯彻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大气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城区噪声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生态功能规划等地方规范性文件,推进环境法制建设。?
14?理顺环境管理体制。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以及两个省级开发区和市以上工业园区设立环保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辽阳县、灯塔市设置独立环保部门。加强基层环境管理网络建设,认真执行乡镇(街道)设置环境保护监察员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环境执法机构设置,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执法公开、公正、公平,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建立企业环境监察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15?强化环境监管制度。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企业,禁止超总量和无证排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总量指标排污、生态破坏严重或者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排污总量和对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对未经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运行的建设项目,可由负责环评审批、核准的部门或其上级部门责令停建、停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未依法履行环评审批程序的建设项目,经济综合、规划、土地、建设、工商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和后评估制度。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单位,各级政府可依法授权环保部门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其停产整治,相关部门应配合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措施;对拒不履行污染治理责任的企业,可依法实施行政代执行。认真执行排污收费制度。排污企业要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排污费,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排污收费的稽查。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加大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重点环境案件的执法信息通报、部门联合办案和向司法部门移交移办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16?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太子河流域下口子断面要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辽阳县及涉农城区要建成1个、灯塔市要建成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污水处理厂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都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环境监察机构要全面实现标准化建设,建成市环境监控中心,完善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和机动车污染监管能力。与国家“金环工程”对接,实现“数字环保”,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7?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制度。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提高城市污水收费标准,健全收费管理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转制改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推行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实现污染治理设施的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研究和探索二氧化硫等排污权交易。?
18?加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环境保护行政和事业经费要全部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环保公用经费和能力建设财力保障率达到100%。排污收费要全额缴入国库,设立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确保排污费全部用于污染防治。要把环境保护作为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重点领域,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技术改造资金投入要重点向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倾斜。?
19?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实施生态环境与循环经济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将重大科技项目优先纳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强政府对环境科技的投入,引导企业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形成多元化的环境科技投入机制。整合社会环境科技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优势企业开展环保技术合作与攻关。开展环保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
五、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
20?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政府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各部门都要确定一位领导具体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要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环保工作并向社会发布通报,接受监督。?
21?实行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控制、饮水安全、环境基础建设和生态保护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比重,逐年考核并公布名次,并将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干部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实绩较差的,在评优创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强化环境保护双重管理,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的问题。?
22?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公众参与。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开辟环境保护专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依托全民教育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教育场馆设施和科普基地,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环境科学知识水平。实现环境信息公开,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23?完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机制,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环保部门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工作。要统一环境规划、执法监督、信息发布;经济综合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其他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环保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地方驻军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决定精神,制订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市监察局、环保局要监督检查本决定贯彻执行情况,每年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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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