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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锦政办发〔2007〕13号

关于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锦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一2010年)》(锦政发〔2006〕36号,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提出的任务,推进法制政府建设进程,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锦政办发〔2006〕21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锦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 号)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于2006年12月4日至30日对全市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量化评议考核。现将评议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度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是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锦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评议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评分、总结的基础上,采取由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分组汇报、看相关制度建设、查案卷质量、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发问卷评议调查表等方式在互检互查中进行的,体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科学性。评议考核中把落实《五年规划》提出的任务和《实施意见》中健全、完善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向基层延伸情况作为重点,包括九个方面共19项内容。经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议考核,计划考核的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47个行政执法部门中,先进单位26个,达标单位30个,分别占列入评议考核单位总数的46%、54%。评议考核结果表明,我市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⒈积极落实《五年规划》提出的任务,推进地方和部门的依法行政。200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市提出《五年规划》的第一年,全市9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北镇市人民政府、古塔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文件形式制定了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五年规划。全市有22个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实际分别制定了本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工作实施意见或阶段性目标。通过落实《五年规划》,促进了政府综合部门工作职能向依法行政的转变,也促使一些过去执法薄弱的部门从执法不作为、无条件作为,到树立执法意识的转换。

  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更加完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被考核单位中,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文本的占98%。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式和方法,制度更加完善、规范且自成体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具有部门特色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工作人员的重要标准;市水利局把2006年确定为“水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年”。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注重把执法责任追究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发挥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在强化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北镇市政府法制办针对交通局运管所对外地违章车辆处罚中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加大了查处、纠正力度,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也使当事人非常满意。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更加严格, 2003 年以来,税务系统因行政执法过错被责任追究的已达300多人。

  ⒊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和公开执法职权和责任。梳理和公布行政执法依据,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意义重大。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43 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4个中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各自形成了具有本部门特点的《行政执法职责汇编》,在梳理执法依据工作中都作到了“七个明确”,即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岗位、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

  ⒋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已形成制度,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锦政法发〔2006〕8 号)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采取调阅案卷、集中审查、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从评查总体情况看,90 % 以上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面、文书等资料统一规范,卷内目录、文书填写清晰工整,案卷装订整齐,适用法律正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统计局、文化局、交通局、环境保护局、消防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23个单位的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优秀率占参评单位总数的59 % ,比2005年高出两个百分点。

  ⒌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为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普遍重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执法能力的培训。2006年11 月11 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共有53个单位、54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达到执法资格成绩的人数521 人,占参考总人数的96.2%。市政府法制办将在3年内完成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⒍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向基层延伸,加强了基层法制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基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在乡(镇)、街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义县、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古塔区、太和区、凌河区分别确定以七里河镇、新立屯镇、廖屯镇、大业乡、站前街道、凌西街道、百股街道为单位进行了试点。义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初步形成,初步建立和制定了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各种相关制度。

  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⒈认识不够到位。多数单位只是转发了市政府《五年规划》,未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评议考核中有些项目内容甚至出现空白。

  ⒉执法不够规范。尽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已经4年,有的执法人员仍未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有的行政执法部门随意突破法定标准,改变法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理行政相对人具体违法行为时,告知诉权不完整,甚至出现不告知的现象;有的出现错案。个别部门还存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错误的问题,侵犯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政府形象。

  三、整改意见

  ⒈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完善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紧迫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高度,落实好市政府《五年规划》提出的任务和目标,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认识。要把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等工作落在实处,对评议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各行政执法部门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整改计划和措施于2007 年4 月底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⒉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要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加强本部门(系统)的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应有的作用。要按照市政府《五年规划》提出的关于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将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行政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作用。

  ⒊加大评议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评定干部晋级和单位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条件。要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市政府法制办要通过抽查互查、专项检查、联动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将平时检查情况列入年终评议考核。

  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向基层延伸。2007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去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出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从县(市)区政府到乡(镇)、街道都要落实责任人。市政府法制办要在全市试点单位中选出典型,召开全市试点乡(镇)、街道的现场会,在此基础上,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相继召开现场会,使各县(市)区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上有实质性进展。

  

  附件:锦州市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评议考核结果
  
  
  
  
                                二○○七年二月五日

            锦州市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评议考核结果

  一、先进单位(26 个)

  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农村经济委员会、文化局、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司法局、消防局、审计局、公安局、义县人民政府、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信息产业局、太和区人民政府、凌海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镇市人民政府、黑山县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达标单位(30个)

  凌河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古塔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气象局、商业局、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委员会、粮食局、水利局、卫生局、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辽宁省锦州渔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局、农机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松山新区管委会、地震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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