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997年4月24日市人民政府印发营政发[1997]1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加快全市主文化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深刻认识发展文化事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2、明确今后15年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九五”期间的工作任务。要深刻认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在新时期文化建设中的根本指导作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以精品促繁荣的战略,推动全市文化工作登上新的台阶,为营经济的腾飞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提高全市人民的公民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作出应有的贡献。
3、加大工作力度,整体推进全市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全市文化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在文化事业的发展地程式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影响并制约着全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各级领导对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文化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的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性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领导和工作力度,使全市文化事业有较快发展。
4、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改革意识。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理清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措施,加大改协和度,以改革为动力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转变政府职能上要由中国人民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在文化事业发展格局上要由单一国家办文化向结合社会资助和发展经济效益型产业文化转变。
5、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专业性艺术表演团体为重点,带动其他各项改革。要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需要、符合艺术自身发展规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体制。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演啊人员实行考评(核)聘任制,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专业剧团评估工作,合理调整和确定现有专业艺术团体的办团方向和布局结构,对重点剧团予以重点扶持。同时,提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团,并加强对社会办团的管理。
6、继续深化艺术教育改革,加快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要从适应今后5年我市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高度,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积极探索艺术教育、艺术科研、创作演出、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学路子。要重点办好营口戏曲学校,向综合性、多学科的方向发展,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力争一、二年内达到省艺术中专评估合格标准。
7、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以深入进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度和管是方式的改革为重点,进一步转换机制强化管理,逐步形成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998年要完成市直文化教育事业单位的整顿和改革工作,用三、四年的时间完成县(区)级文化事业心单位的整顿和改革任务。
8、扩大对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紧紧抓住“九七香港回归两个重点,不断扩大对外、对裟台文化教育交流的地域和范围。支持个人筹款和自费能加国际比赛能交流活动,允许企业资助和配合政府、举办或能与各类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
9、制订艺术创作规划,指导和推动艺术精品生产。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要把精品创作作为检验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者水平的重要标准和考核工作政绩的重要条件。进一步加强对艺术生产规划、创作、排演全过程的指导与服务,加大对精品生产和的扶持力度。工积极引导作家、艺术家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努力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具有强烈吸引力、感染力,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优秀作品。同时要为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提供、创造便利条件。从事创作的人员采取挂职等多种形式深入生活,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提供各种方便条件,专业创作人员每年体验生活、外出观摩可发给适当补贴,在事业费中列支。
10、办好重大纪念性和庆祝性的文艺演展活动。这是体现文艺方向、展示专业艺术团体水平与实力,宣传文艺创作优秀成果的重要手段。办好重大节庆文艺活动,要按照少而精的原则,突出导向性和示范性,精心策划,精心组织。
11、加强文学、艺术事业的管理和和文艺评论工作。要加强对文艺评论工作的引导,对不良创作倾向要分清是非,旗帜鲜明,敢于坚持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我市文学、艺术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探索文学、艺术事业管理的更有效途径,搞好艺术科研的规划与管理,发掘、整理和保护文化艺术遗产。要抓紧完成《营口曲艺志》、《营口戏曲音乐集成》的编写出版工作。
12、把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放在文化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用主要精力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充分发挥其作用,巩固和扩大城乡文化阵地。
13、大力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逐步形成以市图书馆为中心、以市(县)级图书馆为幅射、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数据技术为手段的全市图书文献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市图书馆与省馆联网,与全国联网。重视发展少儿图书馆事业。要将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单列,逐年增加新书藏量。“九五”期间,市级图书馆(含少儿图书馆)购书经费,按本地区人口计算人均购书经费不应低于0.10元;县级图书馆不少于0.08元。
14、充分发挥群艺馆、文化馆(站)在基层群众文化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城乡群众文化的指导,积极引导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的发展、普及和提高。
15、狠抓农村小康文化建设。“九五”时期,我市农村文化工作,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目标,以建设农村小康文化为主要任务,努力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市(县)、区和工农业总产值达亿元的乡镇,要在“九五”期间提前两年达到小康文化建设水平;中等发达的市(县)、区和乡镇确保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文化水平;经济贫困的乡镇要在“九五”期末接近小康文化水平。
16、认真实施“三、三、三”文化建设工程。“三、三、三”文化建设工程,即国家文化部及有关部委组织实施的创建文化工作先进县、建设万里边境文化长廊、“莆公英计划”三大重点工程,全省实施有创建“百优”文化乡镇、建设群众艺术活动基地、建设“百乡万册书库”三大文化工程,我市开展的创建文化工作先进乡(镇)、百里海岸文化长廊工程,我市开展儿童文化园建设三项文化工程,这是跨世纪的重要文化工程,对于整体推进农村文化工作具有重大的牵动作用。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三、三、三”文化工程的规划及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粮。
17、健全农村三级文化网络,切实加强农村文化站建设。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文化站有编、有人、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保护文化站的稳定与发展。每个乡镇文化站必须配备一名专职专用、素质较高的文人站长和一名专(兼)职图书管理员,其工资待遇要与同级干部相同,并列入乡镇财政。各市(县)、区应有规划、有重点地帮助贫困乡镇建设文化站,积极鼓励集体、个体等多种体制办文化站和乡镇文化娱乐中心。
18、进一步解决农村看电影难的问题。电影是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生活需要之一。 各级政府特虽是乡(镇)政府要采取从乡村公积金或级村企业利润中提取和农民自愿适当交费等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由乡镇财政负责妥善解决电影经费问题,并足额及时到位。近期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目标是:各乡镇年放映电影达到村均30场(包括一定数量的科教影片),消灭空白乡镇(即乡镇年放映总场次不足50场)。要努力改善农村电影放遇条件,加速实现由露天电影向室内电影过渡、由包场放映向售票放映过渡、由16毫米的小电影向35毫米的大电影过渡。
19、坚持一手抓每繁荣,一手抓管理。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六中全会《决议》有关要求,制订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积极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文化娱乐活动,活跃和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消除各种反动、淫秽、丑恶的文化垃圾,取缔色情陪待活动,促进文化市场朝着活跃有序、健康繁荣的方向发展。
20、完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规范文化市场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文化部门归口管理文化市场的原则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稽查体系,完善“横向归口,纵向分级;条场结合,市级终审”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娱乐、演出、音像、书刊、电影、美术、文物、艺术培训等市场的管理。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规范文化市场行为。
21、加强宏观调控,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全市文化市场信息网络,认真搞好文化市场发展和供求关系预测,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总量、布局、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力度,从以“规模效益”为主向以“质量效益”为主转变。实施《文化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实行等级规范管理,促进文化市场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
22、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加大文化管理执法力度。依法管理各项文化事业和文化市场,是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认真落实国家、省颁布的文化工作和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并适时制订实施细则或具体规定,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稽查队伍的思想业务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3、文物工作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完善文物管理体制。以“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作为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睡重要作务。力求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建立以各级政府保护为主,动员全民、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新体制。完善文物属地保护宣赠任制,把文物保护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内容、纳入领导责任制。
24、发展文博事业,弘扬民义务兵优秀文化。积极做好向省申报我市为近现代历史文化名城、盖州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在保护好原定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上再确定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把文物古迹的保护维修与开发利用结合起来,有效地发挥博物馆、革命纪念馆、陈列馆作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各级文化、旅游、宗教、园林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尽快划定文物旅游热线,使文物资源通过合理利用发近其更大的社会效益。
25、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规划和建设好展示地区形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有樗性公共文化设施。在城市建设中,要把公共文化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城市改革中,拆除文化设施,要拆一建一。按照国家规定,市级艺术馆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乡镇文化站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尽快修复或翻扩建已停用的文化娱乐场所和破损严重的公共文化设施,逐步达到国家和省载从容不迫 标准。不断推进文化设设备、技术、服务手段的现代化。“九五”期间市本级要力争完成市图书馆二期工程、新建营口博物馆收尾工程,力争将营口影剧院改扩建为营口大剧院,将星光电影院改造成成为多功能的营口艺术中心,更好地发挥国有文化的骨干、示范作用。
26、要把出租和改做他用的文化场所收回,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级政府要支持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尽快收回已出租和改做他用又没有效益的场地,确保文化设施的完整和功能的发挥。
27、各级财政要加大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要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把发展文化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性展的总体规划,努力保证必要的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对文化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能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对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应给予人员和业务经费保证。对有代表性的地方、民族特色的艺术团体和国家、省、市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要加大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制度,视财力状况重点筹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优秀剧(节)目创作专项资金”、“文化设施维修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28、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逐步建立多渠道投入体制和筹资机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和院关于进上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实施办法、资助文化事业实施办法。专业剧团的业务用房、排练场、舞美用房和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图书馆、文物保护设施、图书发行网点等文化设施基本建设项目,免收公用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均适用零税率,新闻单位为专业艺术团体制作播放的演出广告应予以优惠,纪念馆、博物馆、书画院民及文物保护场所销售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开发和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和“多业助文”活动,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坚持勤俭办文化事业,并加强审计工作,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9、抓好文化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奸商。文化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六中全会文件,统一认识,振奋精神,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搞好以讲学讲政策、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充分发挥文化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
30、培养造就优秀艺术人才。各级文化主秋部门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培养跨世纪后备人才的工作,开创我市文化艺术事业明星荟萃、人才辈出的新局面。工加强对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树立典型、奖励先进等方式,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成为又红又专、德世双馨的艺术人才,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