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全市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渝办发〔2006〕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全市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和《重庆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了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结合2005年我市医疗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下达2006年全市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献血法》和《条例》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采供血机构执业活动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市政府下达的无偿献血计划落到实处,确保本地区医疗用血需要及安全。
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结合本地区医疗临床用血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献血,确保本地区医疗用血需要。
渝中区、南岸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和高新区、经开区采供血工作由市血液中心承担。
沙坪坝区、璧山县人民政府(辖区内高校除外)根据计划下达各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的献血计划,其采血工作由解放军重庆血站承担。沙坪坝区、璧山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分别由市血液中心、璧山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承担。
万州区、忠县、梁平县、开县、云阳县、城口县采供血工作由万州中心血站承担;涪陵区、丰都县、石柱县、武隆县采供血工作由涪陵中心血站承担;南川市采供血工作由南川中心血站承担;永川市、双桥区采供血工作由永川中心血站承担;合川市、潼南县采供血工作由合川中心血站承担;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采供血工作由黔江中心血站承担;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采供血工作由奉节中心血站承担;长寿区、垫江县、万盛区、江津市、大足县、秀山县采供血工作由本地的中心血库承担;綦江县、荣昌县、铜梁县采供血工作由所在地的血站承担。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献血办公室应按当地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和时间要求,提前1个月将辖区内各单位落实的献血人数告知各采供血机构,以便作出安排。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严禁雇用他人代替单位或个人献血。
四、各高校实行指导性献血计划,其献血时间、人数由市献血办公室根据临床用血情况统筹安排。各高校要积极支持配合采供血机构做好校园自愿无偿献血工作。
五、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献血计划动员组织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当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动员组织工作落实好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单位,市政府将根据《献血法》、《条例》和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动员组织差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六、主城各区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分解献血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冬夏季医疗临床用血。对组织动员较差的单位将不予办理单位完成献血计划证书。对本通知附件2中所涉及的高校,所在区不再重复下达计划。
七、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公安、交警、市政管理、城管、步行街管委会等),大力支持及配合采供血机构设立献血点、采血屋,方便市民街头自愿无偿献血。
联系电话:67706610 67706308
附件:1.2006年重庆市主城区无偿献血计划
2.2006年重庆市部分高校无偿献血计划
3.2006年重庆市远郊区县(自治县、市)无偿献血计划
4.说明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重庆市主城区无偿献血计划
献血
部门
年献血计划(人)
献 血 时 间
献血
天数
每天平均
献血人数
南岸区
1960
1月4日-1月13日
8
245
巴南区
1400
1月16日-1月20日
5
280
北碚区
1400
1月23日-1月26日
4
350
渝中区
4200
2月6日-2月28日
17
247
江北区
2240
7月20日-8月2日
10
224
大渡口区
980
8月3日―8月8日
4
245
高新区
770
8月9日-8月11日
3
257
经开区
210
8月14日
1
210
九龙坡区
3150
8月15日-8月31日
13
242
渝北区
1190
12月25日-29日
5
238
合 计
17500
――
附件2:
2006年重庆市部分高校无偿献血计划
献 血 部 门
指导性计划(人)
备 注
重庆大学
2150
主城区大专院校献血时间根据临床用血情况,由市献血办公室统筹安排,提前通知高校,由市血液中心负责采集
重庆工商大学
1300
西南大学
2100(原西南师范大学1060;原西南农业大学1040)
西南政法大学
820
重庆师范大学
800
重庆邮电学院
780
重庆交通学院
730
重庆工学院
720
重庆科技学院
710
重庆医科大学
650
四川外语学院
650
重庆教育学院
500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370
四川美术学院
250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20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0
重庆工程职业学院
200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80
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
180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170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
110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90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60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
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
重庆巴渝职业技术学院
12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8
重庆三峡学院
1200
由万州中心血站负责采集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600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600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600
合 计
17000
附件3:
2006年重庆市远郊区县(自治县、市)
无偿献血计划
献 血 部 门
年献血计划(人)
万州区
7000
云阳县
2500
忠 县
3000
开 县
4000
梁平县
3000
城口县
240
奉节县
1500
巫山县
800
巫溪县
500
涪陵区
100%自愿无偿献血
丰都县
1500
武隆县
1000
石柱县
1200
彭水县
1500
酉阳县
1500
秀山县
800
黔江区
1500
綦江县
4000
荣昌县
3000
潼南县
2000
万盛区
1500
合川市
5000
江津市
3500
大足县
2200
垫江县
4000
永川市
100%自愿无偿献血
双桥区
120
南川市
3000
铜梁县
2000
长寿区
4000
璧山县
1500
附件4:
说 明
一、献血200毫升或400毫升,计完成一个或两个献血单位。
二、为实现献血工作“四个转移,一个延伸”的目标,大力发展自愿无偿献血,2006年的献血指标作了如下调整:主城各区献血指标和大专院校指导性献血指标较2005年减少30%。
三、表中所列高校按指导性献血计划,实行校园学生自愿无偿献血,所在辖区不再对其下达献血计划,表中未列高校可纳入辖区献血计划。
四、主城各区的献血时间、人数等须提前与市血液中心取得联系,按献血计划将该辖区各单位的献血分解指标送市献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