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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渝办〔2004〕3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我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库区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促进库区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峡库区(简称库区)产业发展工作的重大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协调解决库区产业发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及时了解掌握库区产业发展工作动态,检查督促库区产业发展项目储备及实施进展情况。

(四)研究提出库区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谭大辉主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农办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办理。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移民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分管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二)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活动形式和时间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具体时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通知。会议地点在市政府办公厅。

(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在每次会前商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和提出会议主要议题,形成会议初步方案报主持批准后召开。

(三)每次联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应当参会。其余参会单位和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如议题需要,也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列席。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碰头会,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反馈有关事项办理结果。地点在市发展改革委。

四、会议纪律和要求

(一)参加联席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因重大事情不能到会者,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二)议题涉及的成员单位应当参加会议,并负责汇报有关情况。重要议题,应准备书面材料,于会上分发参会成员单位。

(三)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有关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具体落实;执行中发生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由联席会议及时报告市政府领导协调处理。

(四)会务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席会议,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使联席会议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主  持:谭大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欧阳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汤宗伟   市经委副主任

陈大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  江   市移民局副局长

周  平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莫元春   市国土房管局助理巡视员

梁晓琦   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  纯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  勇   市环保局副局长

蔡永生   市统计局局长

邓东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怀连   市旅游局副局长

盛娅农   市农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肖  挺   市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处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

罗明泽   市经委库调办副主任

熊海波   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

黄道辉   市移民局发展扶持处处长

联络员:肖 挺   市发展改革委处长

罗明泽   市经委库调办副主任

熊海波   市财政局副处长

黄道辉   市移民局处长

喻源海   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彭光泽   市国土房管局处长

苏自立   市规划局处长

钟德全   市农业局处长

邓小?   市环保局处长

郑子彬   市统计局处长

钟德全   市林业局处长

马  斌   市旅游局副处长

许建华   市农办助理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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