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渝办〔2007〕1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展示重庆直辖十年来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和技能人才风采,选拔表彰优秀技能人才,推动技能人才大练兵活动的广泛开展,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07年5月23―27日举办2007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商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二)组委会
主 任:吴家农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侯行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 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侯小川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卢建辉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万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公室主任
王玉祥 市经委副主任
赵为粮 市教委副主任
陈元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冉隆江 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国华 市商委副主任
张建新 市总工会副主席
江 潮 市工商联副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大赛的具体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副主任卢建辉兼任。
二、大赛内容
大赛采取竞赛、展示、表演“三位一体”的方式进行。竞赛项目有数控技术、美容美发化妆、中式烹调、焊工、化学分析检验、汽车服务、工艺品设计;展示内容有参赛选手作品展、职业教育成果展、高技能人才成就展;表演内容为专门技术技能、绝技绝活表演。
三、大赛成果
对获得各竞赛项目职工组个人奖项一等奖的选手,纳入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范围,并优先推荐评选“重庆市劳动模范”;对获得竞赛项目职工组个人奖项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未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破格评为高级技师;对获得竞赛项目学生组个人奖项一、二等奖的选手,破格评为技师;竞赛成绩均合格者,颁发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具体事项
(一)本次大赛的具体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3―89075670(传真)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村1号
邮编:400020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