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和汉中市2006至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59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和汉中市2006至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和《汉中市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
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
信息报告工作,始终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政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近年来,各县区、各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总体情况是好的,为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有的县区和部门还存在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报告渠道单一,职责不清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陕政发〔2005〕3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6〕28号)的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各县区、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有利于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报告工作,为积极有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创造条件。
二、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方式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都要向市政府报告。
(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有关内容由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四)各县区、各部门以电子政务网络为基础,通过应急平台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条件成熟后,同时报送音视频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报告。涉密信息的报送遵守相关规定。
(五)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由县区和部门的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与市政府应急机构(总值班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其他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应确定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三、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
(一)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有责任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跨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报告相关信息。
(二)县区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向市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向市政府报告相关类别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四、信息报告的时限要求
(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县区。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县区政府在向市政府报告的同时,直接向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市政府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各县区政府应在接到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市政府,并说明具体原因。
(三)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五、拓宽信息报告渠道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和作用,及时收集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突发公共事件。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注意从互联网、境外媒体的报道中获取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信息,对其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核实,并视情报告。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接受公众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经核实后视情报告。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风险隐患报告激励机制。
(五)结合市级应急平台建设,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报告内容的层次、范围、程序。
六、努力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各县区、各部门在努力做好及时准确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要按照信息报告要素及有关要求,做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特别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变化,做好续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七、实行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各县区、各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能够及时准确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质量高的进行表扬;对迟报、漏报以及报告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查找原因,限时整改。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和有意瞒报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领导,全面提高信息报告工作的水平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实际,依据应急预案和本意见,研究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具体办法,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加强对基层信息报告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汉中市2006至2010年应急管理
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按照《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并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养专业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工作。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围绕“一案三制”建设,针对受训对象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工作,着眼于增强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事故预防技术水平,着眼于提高科学决策和事故处置能力。
――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的积极性,规范培训考评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有计划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各类培训教材和不同形式的培训课程。通过培训,使受训对象的应急知识得到拓展,增强危机感,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10年,形成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和事故预防能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各类人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为基本内容的培训课程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以实际需要为导向,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基地功能和考核评价方法,实现培训管理制度化,保障培训工作质量;对专业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对区域和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得到提高。
三、培训内容和要求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掌握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内容列入安全培训计划,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课程,有计划地开展对本地区领导干部的培训。
(二)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是掌握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对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指导各县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各县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制订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利用不同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要有计划地开展对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的培训,提高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力争受训率达到100%。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是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掌握事故隐患辨识和应急预案编制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课程中增加应急管理的内容。市级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力争受训率达到100%。
各县区要合理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有重点地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事故发生的特点,熟练掌握事故隐患辨识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分别组织实施。力争受训达到100%。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企业应急预案,熟练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增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自救和互救的能力。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企业应急预案要求,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的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事故处置能力、降低事故损失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统筹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涉及面广,各县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又要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制定和开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大纲和教材。国家应急指挥中心结合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分类制定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考核标准,科学规划各类人员培训课程,明确培训内容和标准。根据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分别组织编写适应不同类别人员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培训教材,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
(三)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教育资源和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手段,依托大专院校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培训工作。借鉴国内外现代教育培训理论与方法,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应急演练、对策研究等方式,提高学员学习的自主性、参与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应急管理培训经验和技术,积极创造条件、开拓渠道,加强同国(境)外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培训合作与交流。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为依托,重点培养一支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精通培训业务、热爱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教学骨干队伍。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干部、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用技术与学术交流,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师资水平。
(五)统筹安排使用培训经费。培训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从现有干部教育经费中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并做到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果。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增加培训投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六)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培训质量。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际,确定培训质量考评方法,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市应急管理机构要从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的教学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的选择、培训师资的选聘、培训过程的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估等环节加强对培训机构应急管理培训质量的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市级有关部门、市级企业可参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推进本实施意见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