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在全省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省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7]49号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委宣传部,各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广电局、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07]75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省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总体部署,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会、面向基层,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普及《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凝聚共识、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和构建和谐陕西多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07年6月1日至30日。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0日(星期日)。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
四、组织机构
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和团省委共同主办。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性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市(区)、各行业和企业、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形式
分为全省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指导,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活动等。
(二)区域性活动由各市(区)、各行业和企业、社区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活动要求
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好各项活动。 (一)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各市、县和各行业应结合实际,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 以中小企业和地方乡镇为重点对象,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基层服务活动。动员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形成联动,深入到所属地区地方乡镇、企业、厂矿、社区等基层单位,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基层单位,直接面向地方乡镇、企业职工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综合治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要广泛动员企业自主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帮助和指导企业以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管理,改进和完善安全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市(区)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推广一些行业、地方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引导和规范基层安全文化活动,推动和帮助基层安全文化建设,为创建平安市区、构建和谐陕西贡献力量。
(五)请各市(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和7月3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贾俊芳
联系电话:029-87293426 87290653
传 真 :029-87293426 87291072
电子信箱:ajjzhc12@126.com
附件:陕西省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陕西省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今年6月份的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主题,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举措,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和团省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一、全面启动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6月1日,启动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由省政府领导同志做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文章;开展“平安祝福”――手机短信传递活动;在城市中心广场和主要街道、建设施工场地悬挂安全生产月巨幅宣传标语;在大型公众聚集场所、火车站、汽车站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主题招贴和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在企业生产场所和城市社区张贴安全生产宣传壁报和消防安全宣传招贴,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0日,在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和西安市相关部门共同主办“陕西省暨西安市2007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解答受理公众就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意见,举行“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主题签名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图片展览,届时邀请省、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推广服务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由有关部门组成危险化学品HAN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小组、煤矿瓦斯检测防治系统安装督导小组和煤矿安全督导员技术服务小组、交通运输安全技术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监控系统)推广服务小组、非煤矿山中深孔安全爆破技术推广服务小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小组等,开展“科技兴安”活动,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推动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及座谈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学者组成安全生产宣讲团,赴有关地市和企业(厂矿)宣讲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并组织开展座谈讨论。
五、组织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由有关部门组织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
六、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文艺汇演和图片展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宣传、文化、安全监管等部门组织有关文艺团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安全文化到基层、到企业文艺汇演;同时,举办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家庭安全、旅游安全等为重点内容的应急管理科普图片展览(展览图片从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获取)。
七、组织企业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安监部门、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牵头,组织指导有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把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八、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办安全生产月专题栏目,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主题,刊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生产宣教片、电视剧等,传播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追踪不安全生产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各市区、各部门(行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应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主动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陕 西 省 公 安 厅 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陕 西 省 总 工 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