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大荔县同州宾馆等五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渭政办发〔2007〕73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大荔县同州宾馆等五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06〕14号)精神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会发〔2006〕15号)要求,2006年11月份以来,市政府组织对全市火灾隐患进行了排查,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摸底和研究论证,确定了大荔县同州宾馆、富平县王国庄里购物广场、澄城县新纪元酒店、临渭区阳光丽都、华县交通宾馆等五个单位为全市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了加快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大荔县同州宾馆等五个全市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荔县同州宾馆等五个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符合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以下简称《判定方法》)的标准。分别是:大荔县同州宾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瘫痪,不能正常使用,符合公安部《判定方法》第5章第e条规定;富平县王国庄里购物广场,钢屋顶未进行防火处理,无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符合公安部《判定方法》)第5章第e条规定;澄城县新纪元酒店,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符合公安部《判定方法》)第5章第e条规定;临渭区阳光丽都,安全出口堵塞严重,缺少安全出口,符合公安部《判定方法》)第5章第d条规定;华县交通宾馆,五楼设置娱乐部,面积较大,且未设置自动报警、灭火装置,仅一个安全出口,符合公安部《判定方法》)第5章第d、e条规定。以上单位均为人员密集的公众场所,存在重大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存在隐患,极易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的社会影响。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要重点进行督办。
二、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促进隐患整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06〕14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由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为了促进隐患的尽快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大荔县、富平县、澄城县、临渭区、华县等五县(区)政府要立即对同州宾馆等五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即以当地政府名义在单位醒目的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警示牌要标明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政府主要领导为督办整改第一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整改,政府挂牌工作必须在6月15日之前完成。2007年11月30日前,以上五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整改合格。
三、强化职能部门协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成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工商、建设、规划、文化、新闻等部门组成的督办挂牌隐患整改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职责。工商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不核发营业执照或年审;文化部门对没有取得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意见书、不具备消防安全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坚决取缔其营业资质;安监部门负责协调、督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新闻单位将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告曝光,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报道,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增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舆论监督,促进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