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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的通知
铜政办函〔2007〕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铜川矿务局,陕煤建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45号)精神,根据《2006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决定,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07年3月12日至3月16日。
二、考核人员
考核分四个组,分别由市环保局有关领导带队,对各区县和铜川矿务局、陕煤建司进行检查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召开各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汇报会,听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
(二)对照目标任务,查看相关资料。
(三)现场考察。各区县和相关单位考察1一2家重点企业。
(四)对照《目标责任书》逐项打分。打分要严格依据考核内容,每项工作和进度要有详实的依据和说明(如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工程进度汇报及报表等),工作量完成不足50%的不计分,完成 50%一99.9%的按比例计分,全部完成的计满分。
四、结果通报
各组考核结果,由市环保局汇总,报请市政府审定通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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