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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43号 2007年3月8日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省级
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意见
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府 “十一五”期间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的要求,我市在“十一五”期间拟创建教育强县4个,教育强乡镇32个。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四化”发展理念,坚持科教兴市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区域教育、城乡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逐步构建与我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教育新体系,为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新贡献。
二、创建目标任务
教育强县是对区县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的评价,创建教育强县,要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示范县的各项标准,最终成为教育强县,成为我市农村教育的亮点。教育强县必须突出自己的改革特色,展示农村教育发展水平,能够带动我市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乡镇教育是我市农村教育的基础工程,大面积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任务主要在乡镇。创建教育强乡镇是创建教育强县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内容。对教育强县进行评估时,该县的省级教育强乡镇数是否达标,是一个刚性条件。因此,教育强乡镇要能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能代表我市农村教育的较高水平。
2007年我市创建目标任务为:
创建教育强县1个:户县
创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县1个:高陵县
创建教育强乡镇8个
2008年创建目标任务为:
创建教育强县1个:阎良区
创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县1个:临潼区
创建教育强乡镇8个
2009年创建目标任务为:
创建教育强县1个:高陵县
创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县1个:周至县
创建教育强乡镇8个
2010年创建目标任务为:
创建教育强县1个:临潼区
创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县1个:蓝田县
创建教育强乡镇8个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区县长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农业、科技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工作机构,以统筹和支持本区县的创建工作。要按照省上规定的有关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要重点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新增财力20%用于教育。市、区县教育经费投入要向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倾斜,重点支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
(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级领导和教育部门的同志要切实认识创建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和组织本区县各有关部门、乡镇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在本区县范围内营造促进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市、区县局要认真开展督导工作,严格按照省颁标准,逐条比照检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达标,突出特色,以评促建,切实保证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的质量,努力提高创建水平。
(五)落实政策,建立奖惩制度。各区县要将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验收合格的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省政府、省教育厅在分别授予称号和奖励的同时,市政府也将予以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区县、乡镇,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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