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以下简称“城考”),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市在全国重点城市“城考”工作中排名逐年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城考”工作的组织领导
“城考”工作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成效如何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考核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为了加强对“城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铜川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任勇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路秦洲、市环保局局长万水库任副组长,耀州区政府、王益区政府、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及市经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建设管理局、卫生局、统计局、工商局、交警支队、编办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焕民同志担任。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市政府将“城考”工作纳入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目标责任书中,每年进行考核,确保我市“城考”成绩不断提高。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城考”工作
市政府根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城考”指标,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职责和业务范围,将“城考”指标进行具体分解(详见附表)。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结合铜川实际,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客观分析我市“城考”各项考核指标,找出差距,科学制订“十一五”期间“城考”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城考”成绩不断提高。
(一)各区县政府负责,公安、建设管理、环保和工商等部门配合抓好各自辖区内市容环境管理,加大对娱乐、商业、工业各类建筑施工等活动的监管力度,降低区域环境噪音污染。
(二)各区县政府、市经委负责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及居民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居民、餐饮店等使用高污染燃料。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环保投资,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使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三)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水泥企业粉尘污染、煤烟污染和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2007年底彻底关闭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
(四)建设管理部门要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争取2008年建成新耀污水处理厂。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在未建成之前要对现有的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防止对地下水、空气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加大绿化投入,提高建成区绿化面积。
(五)卫生部门要加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未建成之前对各级医疗部门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通过合法途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地区集中处置。
(六)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力度,防止道路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严格禁止机动车辆在市区呜笛,同时做好过境车辆的管理,禁止大货车通过市区。积极向省环保局申请委托对机动车辆进行尾气监测,严格按照各类机动车尾气的监测规范做好环保检测,并对检测不达标的车辆进行治理。
(七)统计部门要做好全市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和煤炭等能源消耗量的统计工作。
三、切实做好“城考”的基础工作
“城考”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涵盖领域广、涉及部门多,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城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材料报送工作。
各数据上报单位要加强“城考”制度化建设,规范基础性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有数据处理与计算方法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确保“城考”数据的准确、完整、可靠。当年的数据报表、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要于次年l月31日前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查后统一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各数据上报单位要将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185734),以便及时了解工作情况。
附件:“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及数据上报任务分解表
二○○七年二月五日
“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及数据上报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限值 权重 数据上报单位
上限 下限
环境质量 1 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 % 85 30 20 市环境监测站
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各水源地的取水量 % 100 80 8 市建设管理局
各水源地的监测数据 市环境监测站
3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60 8 市环境监测站
4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 62 56 4 市环境监测站
5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A) 72 67 4 市环境监测站
污染控制 6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 70 20 3 市统计局
7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 80 40 2 市交警支队
8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 50 5 市环保局
9 危险废物处置率 全市医疗废物产生总量及处置量 % 100 40 5 市卫生局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及处置量 市环保局
10 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 重点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 % 100 60 3 市环保局
重点工业烟尘排放稳定达标率 100 60 1
重点工业粉尘排放稳定达标率 100 60 1
重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稳定达标率 100 60 2
11 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 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 吨/万元 8 市环保局
年度工业增加值 市统计局
环境建设 12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全市污水排放总量及达标污水处理量 % 85 30 8 市建设管理局
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监测数据 市环境监测站
13 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 全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及处理量 % 85 30 8 市建设管理局
生活垃圾渗滤液监测数据 市环境监测站
14 建成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面积 % 35 20 4 市建设管理局
建成区面积 市建设规划局
环境管理 15 环境保护机构建设 3 市环保局
16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85 30 3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