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7〕16号 2007年1月30日
根据《陕西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陕交发〔2006〕40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收费公路计重收费计费方法的批复》(陕政函〔2007〕7号)、《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交发〔2006〕51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市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启动计重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是全面落实交通部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和实现我市强化治超目标,加大治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保护公路桥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
这项工作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安全保畅、突出重点”的基本工作原则,积极依靠区县政府和交通、公安部门,充分动员和发挥各级力量,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收费秩序,确保计重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
市政府成立计重收费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庞阿平任组长,市交通局局长任文斌、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中林、市交通局纪委书记李月华、市交通局副局长任立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处理计重收费应急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纪委书记李月华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樊为民担任,成员为市交通局资金管理处处长胡矛,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大型活动处处长鲁鸣。
各区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从预防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公共交通秩序的大局出发,做好各项工作。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对全市计重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协调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确保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计重收费工作,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和正常收费管理秩序,全力维护收费站点的治安,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各区县政府要从预防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公共交通秩序的大局出发,提前做好工作安排,落实领导,加强协调,及时处置辖区内收费站周边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实施范围及执法人员配备
全市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中已具备条件的长安区子午、沣河、郭杜收费站、户县将军山收费站、周至县团标收费站、灞桥区田王收费站,于2007年2月1日上午8时启动计重收费。周至县黑河大桥收费站、临潼区临潼、新丰大桥收费站,由市交通局商市公安局及相关区县,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和要求,确定合适时间予以启动。
鉴于非封闭式收费公路收费站周边区域超重超限车辆占一定比重,来往车辆、行人较多,计重收费面临的收费环境较高速公路更为复杂。每收费站应配备公安、运政、路政执法人员各3―6名,市交通局负责协调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市公安局负责公安人员的配备,确保执法人员及时到位(执法人员数量配备详见附表)。如人员不能及时到位,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各收费单位负责做好驻站人员的生活保障。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计重收费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对车辆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界定、基本费率、通行费计算方法等收费政策与治超行政执法的关系等。市宣传、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传媒,通过发布公告、开辟报纸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相关的政策措施。要在计重收费公路的入口处、公路沿线、收费站口、服务区等地方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走访宣传。要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确保计重收费工作顺利实施,平稳推进。
各区县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对区域内重要厂矿、大型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中心、砂石料场、周边村镇运输户等进行重点宣传,提高运输业主和社会公众对计重收费的认识,努力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为实施计重收费创建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应急处置
计重收费过程中,如发生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各收费管理单位要联合公安、路政及运政执法人员,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即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应对突发事件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处理。
(一)一般事件(Ⅳ级):主要包括在收取车辆通行费过程中,因设备技术故障、政策理解差异而引起的收缴争议、欠费等事件为一般事件。事件发生后,由收费站站长统一组织现场执法人员,予以解决或控制事态发展。收费公路管理单位领导负责解决处理,同时将情况上报上一级管理单位。
(二)较大事件(Ⅲ级):主要包括对部分车道堵塞,影响公路及收费站车道正常通行等事件为较大事件。事件发生后,由收费站站长统一组织执法人员,妥善处置并控制事态发展。收费公路管理单位领导和驻站公安人员负责解决处理。并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大事件(Ⅱ级):主要包括对阻断通行或破坏公路通行环境等事件为重大事件。事件发生后,收费站站长组织执法人员立即处置,控制事态,同时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交通局和收费公路管理单位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快速反应队伍,处置并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现场指挥、组织处置。
(四)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主要包括蓄意袭击事件,暴力抗费、冲卡逃费、冲击缴费站区、撞击收费工作人员、损坏公共财产、破坏交通秩序,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和公共交通安全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为特别重大事件。事件发生后,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市交通局、收费公路管理单位领导密切配合,处置并控制事态发展。公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市政府、领导小组现场指挥,果断处置,并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西安市计重收费保畅站点及人员配备一览表
管理单位 路线名称 收费站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计重收费车道数 配备公安人数 配备路政人数 配备运政人数 所在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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