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2007年全市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2007年全市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商务局制定的《2007年全市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2OO7年全市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用肉品安全,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根据我市生猪屠宰市场现状,制定了2007年全市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
(二)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
(三)严格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制度;
(四)加强肉品市场管理和执法监管力度。
二、时间步骤
全市生猪屠宰市场整治工作从2007年2月l日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1日至2月10日):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组织实施。由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秩序。
第三阶段(3月21日至3月底):巩固提高,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的联合行动。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商务、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和区县政府所在地的私屠滥宰窝点,严肃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要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
(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执行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肉品市场,积极引进鼓励支持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屠宰企业,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达到冷链屠宰加工、运输的定点屠宰企业方可进入我市肉品市场,提高我市上市肉品的质量。
(三)全面开展肉品市场检查,严格执行上市肉品“三章两证”规定。凡是证章不全的上市肉品,由工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肉品市场卫生检查监督。各区县要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检查活动,整顿肉品市场,规范肉品经营秩序。
(四)加强屠宰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区县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配备执法装备,保证屠宰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对本辖区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定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县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商务部门是生猪定点屠宰的主管部门,要强化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肉品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非定点屠宰肉品上市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违法行为。农业部门做好肉品市场检疫工作,审查肉品运载工具,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和肉品加工企业购进肉品的监管,加大对其购进肉品索证索票、登记台帐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非定点屠宰肉品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严肃查处以暴力抗法执行公务的案件。市、区县定点办要组织商务、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对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县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陕西省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工作拖拉,措施不力,以至于发生肉品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新闻舆论监督。各区县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重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扩大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由市定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分阶段对各区县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区县工作进度,加强协调指导。各区县按阶段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