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转发市人口和计生局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人口和计生局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人口和计生局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7〕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
商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6〕5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活动的主要意义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解决农村人口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任务和重要前堤。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的促进了由贫穷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飞跃。但是,随着人口转变、经济转轨和社会的转型,农村人口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低生育水平反弹压力巨大,人口总体素质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劳动力年龄规模庞大,人口老龄化加快,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多方面问题互相交织,相互制约。而且农村生产力尚不发达,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群众生育愿望尚未根本转变,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缺乏有效手段,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诸多困难。因此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避免或化解可能出现的人口隐患,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人口发展,坚持把解决农村人口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倡导婚育新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少生优育、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新农村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深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各项优惠奖励政策,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少生快富。建立村民自治的管理机制,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社会共建”的综合治理格局。到2010年全市60%以上的家庭达到新家庭标准,40%以上的村达到计划生育新农村要求。2007年每县(区)各选择3-5个村和100个家庭进行试点,2008年每县(区)创建10%的村,2009年和2010每年各创建15%的村。从2008年开始每县(区)每年创建20%的计划生育新家庭。
  三、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标准
  (一)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
  1、村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服务设施齐全;
  2、全村无早婚早育、无违法生育、无引产、无溺弃女婴、无明显缺陷新生儿,统计数据无水分;
  3、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100%,政策知晓率、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达100%,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以上;
  4、农村节育技术免费服务率和避孕药具发放率达100%;
  5、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到位率100%,“三结合”工作成绩显著,计划生育户人均收入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6、实行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7、党群、干群关系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案件,群众对创建活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8、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基本小康;
  9、村民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互助、艰苦创业,文化生活比较丰富;
  10、村容村貌整洁,生活环境、生态环境良好,饮水安全卫生。
  (二)计划生育新家庭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履行家庭、个人义务,不参与迷信活动,不赌博;
  2、勤学科技,勤劳致富。青壮年成员无文盲,劳动年龄人口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当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基本小康;
  3、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少生优育;
  4、家风文明,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礼貌待人,诚实守信,邻里友好;
  5、住房建设遵守规划,达到小康标准,美化、绿化、净化,饮水安全卫生,使用卫生厕所;
  6、家人健康,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强化措施,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完善村计生干部管理机制,健全基层计生网络,对村计生干部实行县聘、乡管、村用,切实落实报酬,定期培训。健全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占到总人口的10%以上。加强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建设,将村服务室、人口学校等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提高建设水平,配备必要的设备及工作经费,使村级计生服务室成为广大育龄群众的温馨之家。
  (二)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真正享有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要务,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三)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设立独生子女、双女户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救助金,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幸福工程”和“少生快富工程”,引导和支持妇女参与发展经济和社会各种活动,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状况有较大的改善,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四)全面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以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为中心,积极开展优生优育、母婴保健、青少年健康、性健康和更年期健康服务,做好定期“三查”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实行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规范服务程序,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机制,使广大农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制定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牢固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实用技术,传播生殖保健知识以及新农村、新家庭、新农民理念。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在乡村建立生育文化园,创造良好的婚育新风环境,以生育文明推进乡风文明。
  五、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要在市、县(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紧紧围绕总目标,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同步实施。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保障创建活动必须的经费投入。市县(区)要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在“三结合”项目安排、乡服务站和村服务室建设、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优先向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试点村和创建村安排,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
  做好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验收。计划生育新家庭由县(区)验收命名。计划生育新农村由县(区)申报,市上组织验收并命名。市上每年上报10个村作为省级示范村,通过省上验收并命名授牌后,除省上给每村奖励1万元外,市上再加奖5000元。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