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年至2010年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年至201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年至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三日
汉中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6年至2010年
为保证《汉中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如期完成,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汉中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把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独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建成覆盖全市各县区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医院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各县区县级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在人员流量较大的汉中长途汽车站、各县区政府所在地的长途汽车站常年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必须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4、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医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各县区80%以上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市上建立美沙酮治疗门诊为吸食毒品成瘾者提供服务。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7、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实行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低于全省水平。
8、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县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市级建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县区设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2、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100%,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全市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3、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4、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医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5、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对吸食毒品人员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吸食阿片类毒品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7、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每个县区建立一所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8、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县区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三、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