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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延安市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延安市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延安市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70号  


宝塔区、洛川县、黄陵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努力提高农村电气化发展水平,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电网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分别提出了全国、全省新农村电气化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认真做好我市“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领导

  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陕西省电力公司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延安供电局提出了我市“一区两县”(宝塔区、洛川县、黄陵县) “十一五”农村电气化建设目标和任务,即实施“211”工程:建设220个电气化村、10个电气化乡、1个电气化县,总投资约8317万元。各相关县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促进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顺利推进。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延安市“一区两县”“十一五”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一区两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组织协调以及项目建设、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组成人员为:

  组      长  郝宝仓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高文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西林  市发改委主任
       贾玉堂  延安供电局局长


  成员及单位  韩景荣  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延新宇  市经贸委副主任
        沈晓霖  市规划局副局长
        闫振业  市广电局副局长
        韩继宏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屈龙处  延安供电局副局长
        张永祥  宝塔区政府副区长
   杨世广  洛川县政府副县长
        马存平  黄陵县政府副县长
        郝兴杰  电信延安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屈龙处兼任办公室主任。

  有关县区、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经贸委:负责牵头制订新农村电气建设标准和验收实施细则,组织专家组对新农村电气化进行验收,对达到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标准的乡镇予以命名。

  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制定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并做好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县、乡 (镇、街道)、村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布局。

  市国土局:负责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土地调整和落实。

  市广电局:配合全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广电线路的清理和整改工作。

  电信延安分公司:配合全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负责对电信线路进行清理和整改。

  延安供电局:负责编制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制定和实施具体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方案,按考评标准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加强新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农村电力供应。在巩固“两改一同价”成果的基础上,就农村电网建设着重要在优化结构、降低能耗、提高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上下功夫。要抓紧实施农业生产线路改造、漏电保护器和表下线改造、农村路灯建设等工程,形成一个坚强、可靠的农村电网。

  (二)完善制度,加强农村用电管理。按照“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巩固成果、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用电管理机制。各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农村电网建设、管理中的问题与矛盾,努力创造和谐供用电环境,确保农村低压电网的正常管理与运行,实现综合线损率控制在7%以下,低压线损率控制在11% 以下,电压合格率达到97%以上的目标,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经济、可靠的电力保障。

  (三)服务创新,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供电部门要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农村供电服务规范化窗口建设,加快推进农电营销信息化,确保95598客户服务系统开通率达到100%,农村供电服务窗口规范化服务达标率保持100%。要加强农电行风建设,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重点,对农电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要坚决执行国家电价、电费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禁乱加价、乱收费。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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