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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阳市爱国卫生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咸阳市爱国卫生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咸政发〔2006〕68号

关于印发咸阳市爱国卫生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咸阳市爱国卫生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咸阳市爱国卫生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和投资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咸阳市爱国卫生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和卫生镇、村为载体,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为突破口,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不断开创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2、总体目标
到2010年前,市区力争建成国家卫生城市,1-2个县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半数以上县市区建成省级卫生县城,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示范村普及率达到30%以上,城乡群众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70%。
二、突出重点,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1、大力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创建活动
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是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活动,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公厕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净化,消灭脏乱差现象。建立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2006年旬邑县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市区建成省级卫生城市,2010年前彬县、兴平、泾阳、永寿力争达到省级卫生城市县。
2、积极推行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农村实施改水改厕工作是预防疾病传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护农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农村改水工作要纳入国家和省上“甘露工程”、扶贫开发和地方病防治规划,优先安排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和解决群众长期饮用高氟水的问题,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到2010年,彬县、旬邑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秦都区、渭城区、高新区所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3%以上,兴平、礼泉县、乾县、泾阳县、武功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三原县、长武县、永寿县、淳化县达到50%以上。加快农村改厕工作步伐,大力推广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卫生厕所。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改厕工作纳入创建卫生县城、小康村、文明村、卫生村、移民新村建设内容,落实资金和部门责任。到2010年,各县市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示范村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示范村改厕户要达到农村户总数50%以上,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计划生育服务单位、集贸市场等要率先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
3、依靠科学、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创建省、市级病媒生物防治先进单位达标活动,根据老鼠、苍蝇、蚊子、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的生长规律,科学选定药物,采取生物防治与环境治理相结合,以环境治理为主,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以群众运动为主的防治措施,定期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各机关、单位、学校、部队、社区、居委会、村镇都要建立除“四害”工作责任制,组建专兼职技术指导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工作网络,落实防治经费。重点抓好宾馆、饭店、旅游场所、食品加工销售企业、车站、机场等单位的除“四害”工作,坚持定期对城区单位进行鼠情监测,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依据《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和《陕西省除“四害”检查验收标准》,定期组织对辖区内除“四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鼠药市场管理,规范鼠药供销渠道,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的不法行为。
4、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卫生素质。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坚决纠正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等陋习。举办科普展、健康大课堂、热线咨询、家庭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大家普遍了解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艾滋病、性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非典”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积极倡导不吸烟、少饮酒、合理膳食和坚持体育锻炼的良好生活方式。要认真组织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举办家庭主妇培训班、农村夜校、巡回宣传等活动,向农民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教育农民群众相信科学、破除迷信,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喝不卫生水、不随地吐痰、便溺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宣传基本卫生知识。各级新闻媒体要安排专门时段和版面,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栏目。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加强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制作适合不同目标人群和大众传媒使用的各种宣传资料,建立示范区、点,做好健康教育效果的监测评估等工作。到2010年,城乡群众基本卫生知识普及率城市达到90% 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
三、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优化投资环境。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爱国卫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识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日常工作,定期研究爱国卫生工作,及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大考核力度,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机构,落实编制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称爱卫会),要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办公室(下称爱卫办)是本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爱卫会日常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健全、恢复和加强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与其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20万人以上县市区爱卫办编制3-5人,20万人以下县市区爱卫办编制2-3人。各级爱卫办作为政府办事机构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隶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5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要设立爱卫会,500人以下要设立爱卫会领导小组,单位领导担任主任或组长,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保证工作开展。
3、拓宽渠道,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保证对爱国卫生工作必要的资金投入,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多方面争取国家、省上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方面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投入,逐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模式,切实解决目前投入不足的问题。市县区财政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的要求,集中财力,分步实施,加快垃圾、污水处理和公厕等爱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要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确保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治等各项经费的投入,保证各项工作的按期圆满完成。
4、加强监督,严格管理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决定》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辖区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制定符合实际又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加大《爱国卫生条例》、《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执法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区、居委会等要落实单位卫生日小扫、周大扫、门前“四自一包”制度,各级城管部门要落实市容卫生月检查、季评比、年终考核制度,各级爱卫会要对城镇、村和单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暗访,年终评比通报,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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