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市委、市政府针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希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强化工作措施,严明组织纪律,搞好协调配合,务必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了认真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部署和市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十四条意见》,大力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梁宏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世阳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苏 瀛 市安监局局长
牟晓良 市公安局政委
王春英 市交通局局长
传 虎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由各县区常务副县区长和市公路局、运管处、客运办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交警支队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惠世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霍志武、市交通局副局长张晓辉兼任。
为了加强对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时间安排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项整治活动从2006年10月20日开始至2007年1月2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整治,使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区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伤亡人数大幅度减少,努力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建立依法管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我市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势头,切实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立自上而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各级各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二)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交警部门的路查责任,明确上路警力配置和岗位设置办法,切实提高交警的执勤率和管事率。落实运管、客运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加大对各类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
(三)提高客运、危货运输车辆监管能力。健全完善客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在所有客运和危货车辆强制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在党政事业单位小车大力推行安装行驶记录仪,制定GPS和行驶记录仪管理办法,依靠科技提高监管能力。
(四)深入开展市区交通环境整治。科学合理确定车辆行驶路线,施划停车泊位,完善信号标志标线,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公交企业和出租车管理改革步伐。依法严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禁行路线行驶、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切实加强县乡道路管控。落实县乡道路和乡村道路的监管力量,夯实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方法。加大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查处力度,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上学、放学期间集中搭乘学生或农村逢集过会集中搭乘群众。
(六)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以国省道和县乡道路为重点,逐段摸排事故多发点段,落实公路部门和县级政府的治理责任,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七)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对客货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单位驾驶人的管理教育职责,杜绝无资质人员上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强超抢会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八)深入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突出重点人群,运用综合手段,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使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人人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五、工作措施
(一)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动员社会各方参与,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高潮。各县区、各部门和运输企业也要分层召开分管安全领导和驾驶人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制定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办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深入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突出整治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工作责任不实、监督检查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管理手段落后、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缓慢、县乡道路失管失控及客车超员、客货混装、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强超抢会、乱停乱放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落实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各县区、乡镇、部门、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签订目标任务书,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各级交警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道路巡查方案,明确人员、时间及包路段职责,所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实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交警、交通、运管、运输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在专项整治期间凡因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一次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或二次特大事故的,责令所属区域交警大队长引咎辞职,主管县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凡一次发生死亡5人以上或二次3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客货运输企业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责令运输企业停业整顿,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五)开展好三个活动。一是交通运管人员与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结对子活动,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告诫职责;二是提升客货运输车辆安全技防水平活动,客货运输车辆年底前全部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依靠科技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客运和危货车辆驾驶人、中小学生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传媒、展板、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全民尤其是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监察、交警、交通部门配合,制定具体可行的明查暗访和考核评比办法,分阶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予以公开通报。整顿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奖惩。
(七)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整治期间,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对宣传报道进行精心策划安排,全程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表扬,对顶风违法违纪的典型人和事要公开曝光。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服从大局,积极搞好各项协调配合工作,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工作分工
(一)安监部门:1、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3、负责对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责任倒查。
(二)监察部门:1、配合安监部门对专项整顿做好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2、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行政违纪人员的处理工作。
(三)交警部门:1、负责落实上路警力,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必须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2、负责落实包路段领导和民警责任,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3、负责依法从严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4、负责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和车辆检验关;5、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公路部门做好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和公路超限整治;6、指导运输企业单位做好危货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GPS或行驶记录仪安装工作,负责做好车辆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的检查、抽查和监管工作;7、负责做好警用车辆和党政机关小型车辆的管理工作,对非法安装警报器的坚决予以拆除收缴,限期完成“陕O”车辆换牌转籍任务;8、负责制定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国、省道及高速公路交通管制预案,并及时发布交通管制通告;9、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对交通违法人员实行强制交通法规教育培训;10、督促各县区政府落实县乡道路安全监管措施;11、积极配合公路部门和高速集团做好公路治超和计重收费工作;12、负责科学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城区车辆行驶线路,施划停车泊位,完善标志标线,确保交通畅通;13、督促高速集团完善高速公路标志标线,完善危险路段防护设施,备足冰雪路面防滑料。
(四)交通部门:1、交通局负责督促检查运管、客运部门和运输企业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对全市农村客运线路进行摸排,凡具备条件的农村尽快开通客运班线,方便群众出行;负责交通系统安全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工作;负责督促公路部门做好道路安全隐患和超限车辆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公交企业资源整合和出租车公司化经营工作。
2、公路局、公路处负责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负责做好超限车辆治理工作;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做好冰雪路面的处理和管控,备足防滑料。
3、运管处负责落实工作人员与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结对子活动的开展,扎实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告诫职责;负责客运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驾驶人驾驶资质的审查把关;负责监督检查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车辆例保例检制度,严把车辆出站关;负责全力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客运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各驾校规范驾驶人培训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负责做好客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负责客货运输企业和包车人员安全措施不实的责任追究;负责督促检查客货运输企业所有车辆年底前完成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工作。
(五)县区政府:1、负责做好本辖区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2、负责明确本辖区乡、村两级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3、负责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县乡道路和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专干和交通安全兼管员作用,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查管控;4、负责健全完善农村道路管理日常安全监管措施,组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队,积极探索建立经常性的安全监管机制;5、负责做好本辖区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运输企业:1、必须落实专门的安全监管人员,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监管措施;2、必须杜绝无资质人员驾驶车辆;3、必须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4、必须杜绝例保例检不全的车辆上路行驶;5、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6、必须按期完成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GPS或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工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7、必须切实加强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高驾驶人的遵纪守法和安全行车意识。8、必须积极配合交警、运管部门对交通违法人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