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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85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6〕128号)文件精神,我省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工作将于2006年10月15日10:00正式启动,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平稳进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6〕68号),现随文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和本辖区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就我市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启动工作强调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对载货类汽车试行计重收费是一项完善车辆通行费计量方式,以经济手段调控货运车辆合法装载,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保护公路路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政府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我市计重收费启动工作,保证全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从预防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前做好工作安排,落实主管领导,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置计重收费启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本辖区内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市交通局要对计重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负责协调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各单位实行计重收费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并加强同公安及市、县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处理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计重收费工作,在计重收费运行初期,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和正常的收费管理秩序,全力维护收费站点的治安,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市物价局要加强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解答车主提出的各类收费价格问题。

市技术监督局要对计重收费系统中使用的动态公路汽车自动衡器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上下联动、周密部署,确保启动工作顺利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部署本辖区、本部门的计重收费启动相关工作,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制定和完善本县区、本部门计重收费工作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保障计重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本次我市启动计重收费的范围是:西汉高速公路宁强至汉中段,全长100公里,共7个站,包括一个主线站(宁强),一个较大出口站(勉县出口),五个匝道站(宁强县,韩家坝,胡家坝,汉中西,汉中东)。因计重收费将对超过核载的货运汽车实行加收通行费的惩罚措施,极可能会出现争议、堵道、抗交、冲站、逃跑等情况,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计重收费启动运行过程中,灵通信息,掌握动向,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计重收费启动运行情况。并按照省上确立的汉中计重收费启动防范的重点是宁强主线站和勉县出口,宁强主线站应配备16名公安干警,8名路政人员和8名运政人员;勉县出口应配备8名公安干警,4名路政人员和4名运政人员,其他站口需配备4名公安干警,2名路政人员和2名运政人员的要求,严格配备安全保畅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果断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正常公路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6〕128号)文件精神,我省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工作将于2006年10月15日10:00正式启动,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平稳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对载货类汽车试行计重收费是一项完善车辆通行费计量方式,以经济手段调控货运车辆合法装载,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保护公路桥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本辖区计重收费启动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从预防和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以及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前做好工作安排,落实领导,负责协调交通、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置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本区域公路安全畅通。

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及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研究处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省交通厅要对计重收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协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各单位计重收费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省公安厅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计重收费工作,要在计重收费运行初期,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和正常收费管理秩序,全力维护收费站点的治安,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省物价局要加强对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解答车主提出的各类收费价格问题。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计重收费系统中使用的动态公路汽车自动衡器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完善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省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计重收费工作应急预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也应制订本辖区试行计重收费路段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保障计重收费工作的顺利实施。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果断应对突发事件,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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