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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6〕82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参会筹备工作,争取在本届农高会上取得实效,圆满完成参会参展任务。



二○○六年十月九日



汉中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杨凌

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我国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示范推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商务部等国家17个部委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等7家单位协办的第十三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以下简称农高会),将于2006年11月5日―9日在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举行。本届展会以“新技术、新农村、大市场”为主题,主要内容有农业高新技术与成果的展览展示与交易、农业高新科技论坛、农业实用技术咨询与培训、农高会“后稷”奖评审等活动。同期,国家外专局、省政府将举办“中国――加拿大农业科技创新合作周”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将组团参加。根据第十三届农高会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汉中市参加本次展会的筹备方案。



一、参展目的、意义

农高会是以农业高新技术和名特优新产品展示、展销、交流为中心的农业盛会,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场所。通过我市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的展示、展销,促进技贸协作、招商引资、名特优品种宣传与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用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加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农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科技进步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使全市农业科技进步和绿色产业在新时期再上新台阶。



二、参展任务和工作要求

我市参加本届农高会的主要任务是:展示绿色产业建设业绩,交流近年来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和开发的名优特新产品;展示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发展农业科技产业的基础,以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和资源优势促进招商引资和融资投资;展示农业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情况,以龙头企业的做大做强带动产业发展和技贸协作;引进技术人才,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技术协作;积极参加高新科技论坛、讲座等,紧追世界农业科技发展潮流,学习了解先进的农业管理技术及生产技术;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开拓思路、求实创新,寻找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参加农高会“后稷”奖的评选活动。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些任务,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落实参展项目和单位

我市参展项目和产品要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绿色产业建设、支柱产业培育为中心,突出现代中药产业化开发、生物资源开发、名优特农业新产品推广应用、农业产业化、先进实用技术、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产品等。重点参展优质大米、名优特水果、茶叶、菌类等;以生物资源为原料的中间提取物、食品、保健品、药品,以及农产品新型加工技术等;展销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加工、生产机械等;其他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花卉林木新产品、种苗、种子等。凡符合参展要求的项目和产品,所在单位均可报名参展。



(二)布展方式和展板制作要求

按照省上要求和我市参展方案,计划在B馆(农业创新与推广展馆)前排位置采取特装开放式布展方式进行展示展销,占用摊位12个110平方米。总体布展设计由市科技局统筹负责。

参展展板由市科技局统一制作,各县区及参展单位提供8―10张数码照片,并配文字说明,以优盘存储报送。要求照片清楚,色彩明快,文字简洁、生动活泼。照片务必于10月1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三)技贸项目洽谈准备

充分利用农高会提供的有利条件,广泛开展技术贸易、产品促销、融资投资、智力引进、学术交流等活动。各县区及汉中经济开发区要围绕参加本届农高会的参展主题,积极准备招商引资、技术合作等会上签约项目,力争有1个合同项目、3个意向协议。签约项目或意向协议情况于10月20日以前报送市科技局。



(四)组织报奖

参展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要求申报第十三届中国杨凌农高会“后稷”奖评选的,须备好有关评奖材料、证件,由市科技局统一办理,如自行参与评奖,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报告。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9月20日前成立机构,启动全市筹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10月10日前,召开我市农高会筹备动员大会,布置参展相关工作。同时为农高会会刊组织参展项目。



(三)第三阶段:10月30日前做好参会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企业做好布展准备,完成参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征集、资料编印等。



(四)第四阶段:11月1―3日为布展时间。布展人员必须在11月1日前到达杨凌,11月4日为预展时间。11月5―9日为会展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在每日闭馆后及时上报当日的展销成效。



四、组织领导

市上统一组团,成立第十三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汉中代表团,代表团内设11个县区和汉中经济开发区分团。为保证筹备和参展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王海中任组长,市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林业局、综开办、中小企业管理局分管领导及各县(区)主管科技副县长为成员的汉中市第十三届杨凌农高会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李向东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会前各项筹备工作和会期会展等项工作。



五、参会经费和其它有关事项

(一)我市代表团参会及会前筹备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分别由市、县区、有关单位分摊解决。各县区按1个标准摊位费用5000元交纳参展费用,其余部分由市科技局组织筹措。摊位费在10月14日前交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上交大会组委会,市上不另行增加费用(每县区参展费含展位费、2名参展人员代表证费用)。



根据第十三届农高会后稷奖评审工作方案的规定,本届展会将评出10项“后稷特别奖”和若干项“后稷奖”。申报“后稷奖”的项目每项收取评审费1500元人民币,未获奖者返还40%评审费。“后稷奖”每项获奖项目收取公告费500元人民币,“后稷特别奖”每项获奖项目收取公告费5000元人民币。企业在申报各评奖项目的同时缴纳公告费用,未评上的项目会后全额退还公告费。评审费缴纳由论坛评奖部出具缴费通知单后,在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缴纳(也可转账或汇款),凭费讫票据办理评奖手续。市科技局负责做好评奖事宜的有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市科技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册的编印和费用筹措,各县区有关项目册及企业形象宣传册的编印由各县区自定。



(三)汉中日报社、汉中电视台派记者随团参会,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如举办信息发布会、重大招商项目签约仪式,要提前与筹备领导小组会务组联系,费用自理。



(四)博览会期间,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会、参展。同时动员和组织农业科技单位、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民群众赴会,了解信息,进行技术交流和洽谈活动。



(五)各参展单位在10月14日前,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通讯方式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人:舒宝安  田 红  刘 洋

电 话:0916-2523926

传 真:0916-25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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