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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办发〔2006〕80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进入9月份以来,全国一些地方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9月14日4时29分,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福音大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9月16日3时35分,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双鹿制衣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9人死亡。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必须采取坚决的措施,创新抓落实的方法,把防火教育,整改隐患,督促检查落到实处。9月22日,公安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消防工作。为了迅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公安部“9.2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以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全力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近几年来,我市相继发生了几起重大火灾事故,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这充分暴露出我市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也说明了我市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落的不实,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消防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消防装备严重不足。因此,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全力稳定火灾形势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把消防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各个环节消防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刻汲取教训,客观分析本地消防工作形势,强化工作措施,查找薄弱环节,增强忧患意识,超前思维,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查隐患、查责任、查措施、查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

当前,已经进入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人流物流空前活跃,加之冬季将至,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增多,这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县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严查细排,着力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竭尽全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扎实开展“十一”黄金周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以节日庆典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市场商场、娱乐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单位为重点,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强化对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落实值班人员,保证各项消防安全设施到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夜间活动时间长的特点,全面推行“错时”工作制,调整警力部署,加大夜间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将所有夜间营业的娱乐场所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确保节日安全。



(二)精心部署开展“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活动。今年全国已发生的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人员、货物、火源“三合一”建筑火灾占了近四成。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是造成火灾亡人的最主要原因,已经成为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在我市也大量出现了严重违反《消防法》的“三合一”建筑,各县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火灾防范的重点领域,加大检查,确保安全。近期,要组织建规、安监、国土、工商、城管、劳动、供水、供电等部门,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小作坊、小店面、小娱乐场所集中的村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专人、专责,逐村逐街排查,要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逐一登记造册,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依法督促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三合一”建筑,责令停产停业,切实做到整治措施要硬,决不遗患成灾。



(三)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临近冬季,各地要及早部署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要紧紧抓住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通过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季节性消防安全大检查,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力争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始终保持严惩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即: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坚决处罚,决不姑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依法坚决铲除,决不放过。



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广泛深入宣传,强化防火意识。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把消防宣传向农村延伸,向个体、私营企业延伸,向建筑工地的农工棚延伸,向城镇周边的出租屋延伸,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工作的区域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在广播、电视刊播公益广告,组织用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要以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为重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演练。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和职业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的能力。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加强对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技能,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消防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真正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整改责任和督促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落实到行业、部门、单位和个人。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务必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经费、整改期限四落实,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特别是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等法律手段,督促整改到位。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督查,督促和推动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工作责任不落实,致使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并由此引发火灾事故的,当地政府要查明原因,做出检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还要按照国家法律和中省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三是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各县区要在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国庆”、“中秋”双节的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执勤装备建设,配齐配足常规消防装备、特勤装备、消防个人防护装备,提高执勤备战能力。公安消防部队、企业专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在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时刻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制定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更新灭火救援观念,牢固树立“第一时间”的理念,合理调配充实基层一线灭火执勤力量,提高部队快速反应能力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灭火救援工作,及时掌握当地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的安排,制定灭火救援预案。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加强灭火器材装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一旦发生火灾,要集中优势兵力加强灭火第一出动力量调集,快速反应,及时出警,迅速扑救,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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