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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海西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海西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海西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07〕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7年海西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7年海西州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促进发展完善以 “两项制度”为重点的利益导向机制和“双达标”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一五”发展目标,结合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状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对党政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关部门分别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一、考核原则

  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线、分类”的方式,按照标准公开、县级类别自报、州级严格考核、综合评估的要求进行。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心工作,制定较为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

  2、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生育政策、工作基础和难度,全州继续实行三种考核评估标准,即格尔木考核标准,德令哈、都兰、乌兰、天峻一市三县考核标准,西部三行委及青海油田公司考核标准。

  3、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常检查、调研与年中(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指标及市(县、行委)级考核分类标准

  (一)考核指标及基础分值:

  市(县、行委)考核指标为八大项,共计120分。

  1、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三个到位)(30分);

  2、人口出生率(8分);

  3、计划生育率(8分);

  4、避孕及时率(7分);

  5、利益导向机制:“奖励扶助”奖励制度、“少生快富”奖励制度、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的帮扶(22分);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双达标”工程(25分);

  7、协会工作(10分);

  8、药具改革工作(10分)。

  工作突出的给予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标准见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考核分类标准

  县级考核标准,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各地区自然条件、生育政策和工作基础,使考核更具客观性和公正性。

海西州各市(县、行委)分类标准



序号
指标或项目
红旗县目标
一类县目标
二类县目标
三类县目标

1
党政领导重视
按指标说明要求
按指标说明要求
按指标说明要求
按指标说明要求

2
出生率
人口计划
人口计划
人口计划
人口计划

3
计划生育率
93%
90%
88%
84%

4
避孕及时率
90%
85%
80%
75%

5
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
按指标说明

要求
按指标说明

要求
按指标说明

要求
按指标说明

要求

6











“少生快富”奖

励政策落实率
100%
100%
100%
100%

“奖励扶助”奖

励政策落实率
100%
100%
100%
100%

计划生育贫困

家庭帮扶率
85%
80%
75%
70%



市(县、行委)级各类别所辖乡(镇、办事处)工作类别要求达到比例



达标类别
红旗县  (市、行委)
一类县     

(市、行委)
二类县        (市、行委)
三类县

(市、行委)

乡(镇、办事处)

类别要求





一类乡(镇、办事处)
95
80
40
30

二类乡(镇、办事处)
5
20
50
40

三类乡(镇、办事处)


10
30


  三、考核评估办法     

  1、考核评估程序:按照标准公开,县级类别自报,州级严格考核,综合评估的要求进行。

  2、州级综合评估:州级考核实行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估。定量指标由州级在各级自报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年中(终)抽点检查进行误差考核后确定,定性指标是州级根据抽查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动态监控和调研方式,由有关科室组织评估组,查阅有关资料,对该地区的当年计划生育有关工作作出定性评估。定性指标半年抽查占20%,年终抽查占40%,平时工作动态监控占40%。年终考核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定性指标的考核分值由年终考核组负责评估打分,平时工作动态由有关科室评估打分,最后采取平时与年中(终)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综合评估结果。

  3、考核评估结果等次确定:对各市、县、行委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及考核时间

  全州考核工作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州级考核调查人员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成员、州计生委及州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分东西部两个考核组。

  根据国家规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时间,半年考核工作在当年5月中旬进行,全年考核在当年9-10月进行。

  五、奖惩办法

  1、对良好以上的地区由州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合格地区不奖不罚,不合格地区给予通报批评,两年不合格地区黄牌警告。

  2、对已达到奖励标准的市、县、行委,若人口出生率突破计划目标,实行“一票否决”。

  3、对已达到奖励标准的市、县、行委,若计划生育率指标突破目标,取消其评奖资格,并列为重点管理的地区。

  4、被考核的市、县、行委若有人口计生恶性事件发生的,取消其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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