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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艾滋病防治“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艾滋病防治“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艾滋病防治“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西政办〔2007〕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海西州艾滋病防治“十一五”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海西州艾滋病防治“十一五”规划



艾滋病在全球广泛流行蔓延已成为全世界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对人类生命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我州自2000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以来,截至2006年,累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5例,死亡9例,占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例数的34.7%。血液、性和母婴三种传播途径均存在,近几年,报告感染人数呈迅速上升趋势。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是一项长期、复杂而且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健康教育为基础,以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和中美艾滋病防治项目为依托,以就地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广大易感人群为目的,实施综合防治策略,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病人得到及时发现和管理。目前,我州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有效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在我州的流行与蔓延,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海西州艾滋病防治“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二)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价;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总目标和具体指标

(一)总目标

全州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预防控制体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艾滋病疫情上升的势头,降低艾滋病发病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城乡群众预防艾滋病知识;有效阻断艾滋病病毒经性接触、静脉吸毒、采供血途径传播;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措施,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减少艾滋病对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和社会的影响。

(二)具体指标

1、对全州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州中心血站、格尔木血站统一供应,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保证用血安全。到2010年,无偿献血要达100%,15~49岁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牧区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

2、人员流量较大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资料。

3、扩大高危人群艾滋病监测范围,开展行为干预,初步建立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到2010年底,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5%以上的娱乐场所,各类易感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4、职业技术学校、高级中学和普通初级中学要把艾滋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5、符合治疗标准的病人治疗率达95%以上。

6、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率达90%以上。

7、巩固完善全州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

8、到2010年,把性病的年发病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

三、重点领域

(一)当前艾滋病流行因素

通过基线调查结果分析,我州艾滋病流行的主要因素有:

1、《献血法》实施前,不规范输血引起的感染;

2、吸毒人员共用注射器引起的感染;

3、大众对性知识和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普遍缺乏;

4、暗娼和嫖客安全套的使用率较低;

5、母婴传播。

(二)目前和今后工作重点、目标及策略

1、既往有偿供血和输血被感染者

(1)重点

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咨询服务;创建和谐、良好的卫生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支持性服务;加强血液及血制品管理。

(2)目标

查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基本情况,使防治工作具有针对性;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定点艾滋病咨询门诊,要做到有场地、有医生、有宣传物品;切断经血液传播艾滋病途径。

(3)策略

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深入到村干部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中间,了解感染者和患者的家庭情况和周围环境以及他们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艾滋病知识知晓程度等。广电、文化、教育、科技、农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大力正面宣传,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减轻或消除群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歧视、排斥心理及其行为,使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正常工作、学习和就业;开设艾滋病防治门诊,采取多种方式投入资金,购置治疗药物,从而控制艾滋病患者病情发展,延长其生命,提高其生命质量;积极提倡推行无偿献血,加强血液和血制品安全管理,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加强对个体诊所医疗器械(如牙钻)及理发店剃须刀的消毒管理,彻底切断经血液传播艾滋病途径;对开展艾滋病咨询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正规的专业培训;深入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家中,对其家属开展艾滋病家庭护理知识培训。

2、暗娼和嫖客

(1)重点:了解他(她)们不使用安全套的原因及安全套的可获得性;宣传使用安全套的好处;为性病患者提供友善、方便的诊疗服务,提供预防艾滋病咨询服务;为性病门诊就诊的患者提供免费的安全套。

(2)目标:普及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使他(她)们相信正确使用安全套可以预防艾滋病;让他(她)们懂得自己处境的危险性,从而自愿采取保护措施,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提供方便、廉价、优质的安全套;为性病患者提供友善、规范的诊疗服务,设立预防艾滋病咨询热线电话。

(3)策略:由公安部门配合,进入宾馆、发廊、桑拿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利用各种形式对暗娼进行宣传教育,使他(她)们了解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包括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等。在各医院、性病门诊免费提供安全套;在咨询检测点创建宽松的咨询环境,提供匿名、规范化的咨询检测服务;对性病门诊医生进行培训;医院认真落实消毒和废物处理制度,严防医源性传播;整顿性病诊疗市场;在各地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等设立预防艾滋病咨询电话。

3、青少年

(1)重点:了解青少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主要原因,教育他们如何避免感染艾滋病病毒。

(2)目标:对校内外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培训,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教青少年学会如何避免感染艾滋病病毒;青少年主动积极参与预防艾滋病的活动。

(3)策略:青少年受艾滋病威胁有不安全的性行为和误入歧途成为吸毒者两大原因,远离这些危险因素就远离了艾滋病。策略是加强生活技能培训,在生理卫生课上讲解青春期和性知识,以及不尝试毒品,不抽来源不明的香烟。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在学校内开设健康教育课,利用健康教育课开展绘画比赛、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写作比赛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利用大众传媒、宣传资料、同伴教育和家庭教育将艾滋病预防知识传递给校外的青少年;对教师、校医进行培训,让他们参与到艾滋病宣传活动中。

4、母婴传播

(1)重点:对全州孕产妇摸底调查;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知识培训;对接产医生、护土进行艾滋病知识培训。

(2)目标:提高孕产妇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每位接产医生、护士对孕产妇提出的有关艾滋病问题均能对答如流。

(3)策略:通过人口和计生、妇幼保健院、医院妇产科和各级防疫网络,掌握全州孕产妇底数,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对全州妇女以乡镇为单位发放宣传材料、小册子、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艾滋病知识培训;通过医院妇产科、妇幼院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接生员利用病房、床头对每位孕产妇发放艾滋病宣传材料、讲解艾滋病防治知识等方式进行强化宣传;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除上述宣传方法外,还要进行抗逆转录病毒干预性治疗服务。

5、吸毒人员

(1)重点:通过公安部门了解共用注射器的吸毒人员,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共用注射器;了解共用注射器是否经过消毒,用什么方法消毒;了解注射器可获得性,使他们减少通过注射器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实施针具交换。

(2)目标:提高吸毒人员对共用注射器可传播艾滋病的知晓率,降低吸毒人员共用注射器的比例,使他们正确消毒注射器。

(3)策略:利用电视台、社区等形式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在吸毒者中开展帮教活动,采取同伴教育等方式,开展宣传针具交换等工作,拒绝使用已被污染的注射器。

四、部门职责

(一)防艾办

加强防艾办在防治艾滋病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开发政府在艾滋病防治方面的领导能力,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财政部门

每年足额下拨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经费,保证各项防治措施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

打击和取缔卖淫、嫖娼、吸毒、非法采(供)血活动;配合卫生部门贯彻、实施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法规和规章;支持卫生部门在易感人群中开展行为干预工作,参与有关调研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承担对被收容教育的羁押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看守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艾滋病、性病检查与治疗;对保外就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进行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登记注册及管理,掌握流动人口的确切数量,为卫生部门提供各人群的人口学特征资料和分布资料。

(四)宣传、广电、文化部门

将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免费宣传艾滋病、性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报道防治工作情况;电视台将预防艾滋病性病内容列入日常宣传计划,逐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提高宣传质量。

(五)教育部门

负责辖区内普通中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及性知识教育,并将其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和中学健康育计划;开展学生艾滋病生活技能教育培训;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艾滋病监测管理和宣传工作。

(六)卫生部门

负责组织性病艾滋病疫情监测与管理,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艾滋病、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对专业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知识培训,开展健康教育;承担预防艾滋病、性病活动的协调和联络任务,组织交流疫情和防治信息,提供技术服务,尤其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健康育和干预工作。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育龄人群中开展生殖健康、性安全和正确使用安全套等防止艾滋病、性病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在育龄人群中合理推广宣传安全套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功能并具体指导使用安全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落实孕妇HIV检测。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支持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打击螵娼、卖淫、吸毒活动;配合卫生部门执行有关艾滋病、性病管理,支持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九)民政、扶贫部门

对因感染艾滋病致贫的家庭和个人,由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助;扶贫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做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家庭的生产帮扶(农业技术等)、劳动力转移等。

(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按有关规定解决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问题;对有劳动能力又有求职要求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把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流动人口的岗前培训中,使其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其防范意识,保护其自身健康。

(十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工会会员、青少年、妇女、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工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维护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红十字会

协助政府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动员红十字会会员和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积极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

(十三)市、县人民政府和行政委员会

根据本规划,结合辖区特点,制定防艾计划或实施方案,保证规划的实施;及时向州防艾委及其办公室汇报本地区防艾工作进展、重大问题和解决办法。

五、督导与评估

各市(县、行委)、各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中,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监督评估指标和方案,进行自查,做好年度总结,并向当地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州人民政府或防艾领导小组将每年对各地区、各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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