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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工作的通知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工作的通知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青海省法规规章汇编》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手段从事经济、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法律工具书,也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教材。这两部汇编是根据国务院《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国务院令63号)分别由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编辑印制的标准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每月编辑一辑,当月10日出版发行,汇编收集上一个月公布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司法解释、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以及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青海省法规规章汇编》全年一辑,编辑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及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
  为做好法规汇编的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努力做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征订工作
  组织法规汇编的征订发行,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需要,是加强法制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本性工作,是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一项责任。因此,各县政府和各部门,要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和纠正把法规汇编征订发行工作等同于普通工具书销售的简单、模糊认识,认真负责地把法规汇编的宣传征订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强领导,重视征订工作
  法规汇编征订工作完成的如何,关健在于领导重视与否,各级领导要主动关心和过问法规汇编的征订发行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征订到本地区每个单位,征订到每位领导干部手中,切实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组织征订工作要有安排、有计划、有任务、有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征订数量每县不得少于20套;州直机关各部门每个单位征订数量不得少于2套。
  三、征订方式和时间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全年12辑,每辑定价12元,每套144元;2007年《青海省法规规章汇编》全年1辑,定价26元;征订时间截止到2007年3月31日。
  各县征订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将征订数量汇总后统一到州政府法制办办理征订手续;州直各机关单位直接到州政府法制办征订。
  联  系  人:顾蔚林
  联系电话:8382190  8384556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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