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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 2006]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推进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及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了西宁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并进,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利地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劳动者择业观念逐步改变,“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得到落实,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总量进一步扩大,五年间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5.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成西宁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开展“一条龙”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全市建立128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28个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职业介绍协会和职业培训联合会,发挥社会力量为就业工作服务。成立劳务派遣组织,为灵活就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建立了多险合一的西宁市社会保险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与省外十余个省、市、区建立了劳务协作关系,建立劳务协作点 27个,为加大劳务输出工作提供了方便。积极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就业,建立农民工劳务市场,做好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100万人次。



  (二)职业培训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再就业培训、技校培训和职校培训工作的培训合格率达到了 80%,培训后就业率达到30%以上;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劳动者,使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有明显提高,比例趋于协调;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就业准人制度,使30%技术工种(职业)的技术工人等级结构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国有企业签订协议的下岗职工100%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生活费并代缴了社会保险费,发放代缴基本生活保障金 9580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发放基本养老金26亿元。



  (四)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覆盖面逐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2005年底参保人数达30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了5.8万人。2000年开始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十五”初期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2002年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至2005年底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达到85%。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2005年人均养老金为730元,为“九五”期末的1.5倍。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发展迅速,“十五”初期启动医疗保险后至2005年,参保人数近14万人,比 2001年增加8万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十五”期间,在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并积极探索了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办法。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企业由“九五”期末的628户增至1480户,参保人数达到 13.5万人。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日趋完善, 2005年末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2万人和6.7万人。基金收缴呈上升趋势,2005年两项基金收缴率均为98%。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十五”期间,我市以城市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救助为基础,教育、医疗、住房等优惠政策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的目标基本实现。“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 2.27亿元、救灾款8602.9万元、低保对象冬季取暖救助金1158.9万元。投入医疗救助金1041.02万元;为2879名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资助学费721.93万元,解决了107户城市特困低保家庭住房困难。



  (五)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了西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全面推行了劳动争议仲裁准备庭制度,提高了案件的审理质量。“十五”期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400起,结案365起,年平均结案率91%。加强劳动合同的规范管理工作,设计印制了《灵活就业劳动合同书》,鉴定劳动合同12万份。积极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检查工作,督促缴纳养老保险费1.83亿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成效显著,累计为2万余人次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780余万元。



  (六)继续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有20余户企业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继续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工作,发布指导价位的工种逐年增多;开展了部分行业人工成本调查。取消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计划审批,进一步落实了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基本确立了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工资分配目标模式。五年间,职工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将发生许多重要变化。发展的内外环境决定了“十一五”乃至更长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协调与和谐为目标。为实现发展的协调与和谐,必须研究解决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增强政府协调能力,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和保证改革的公正性、扩大改革的受益面等一系列问题。



  “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具备很多有利条件。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将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随着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深入,我市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将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制度及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为“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打下了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既有新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很突出。我市人口结构及其变动趋势、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以及改革开放向纵深的扩展,决定了就业不足是一个长期性问题。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劳动力供给12.5万人,预计新增就业 10万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有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预计平均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将保持在25万人次左右。“十一五”时期,就业不足不仅表现在文化水平较低的劳动者的就业难上,更为严峻的是,由于近年来大学扩招速度迅猛,各种民办和中外合资高等教育发展较快,就业的不足还将表现在文化水平较高的劳动者的就业难上。就业不充分将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与此同时,受经济结构变动、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劳动力素质等因素的影响,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存在着大量的失业人员,另一方面一些岗位、工种大量使用外来劳动力。在结构性矛盾中,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偏低的问题仍然存在。此外,经济形式多元化带来就业方式的多样化,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并存。灵活就业群体的扩大对就业、社会保险管理和劳动关系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



  2、社会保障资金支付缺口较大,筹资压力较重。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面临着总量不足的压力。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压力增大。



  3、企业工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内部平均主义和垄断行业收入偏高的问题仍较突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和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尚不完善。少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依然存在。



  4、劳动关系更加多元化、复杂化。劳动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劳资矛盾日益突出,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工作薄弱,协调劳动关系难度增大。



  5、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落后,不能适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十一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措施



  (一)“十一五”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西宁实际,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长效和谐机制,在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全面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和基本社会保障问题,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系统、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基础建设,努力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西宁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十一五”的目标任务



  总体指标:“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城镇新增就业 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约150万人(次),到“十一五”期末,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



  1、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再就业。平衡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统筹安排就业、再就业和调控失业的工作,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拓展就业渠道,兼顾做好新生劳动力就业,以及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结合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立足市情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结构和增长方式的调整转变,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对就业的拉动力。建立经济与就业协调发展机制,综合运用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提高吸纳就业能力;统筹兼顾,努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由流动,建立以城乡统筹就业为基础的就业服务制度、培训制度和维护合法权益制度;以人为本,发展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加强失业调控,从源头上控制失业增量,使失业增长势头放缓;为建立健全我市社会保障及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加强职业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相互促进,创造条件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设西宁市外来劳动力市场、西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西宁市藏地毯产业技能职业培训基地和西宁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系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保险关系可接续。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10年,全市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4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6.7万人。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



  3、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高,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趋于合理,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实际平均工资增长6.5%左右。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所提高,集体协商机制在更多的企业推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有所扩大;完善三方协调机制,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多数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工资决定机制,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在工资收入方面的规范、监督、指导和调节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四、“十一五”工作主要措施



  (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大力促进就业



  1、加快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再就业,以充分就业带动和促进经济增长。一是在调整第二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就业。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主辅分离、开展多种经营等渠道,安置富裕人员,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二是注重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壮大中小企业规模,发挥其吸收就业的重要作用。三是通过所有制结构调整扩大就业。落实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破市场垄断,简化审批手续,放宽投资领域,拓宽投资渠道,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四是通过开拓灵活的就业方式扩大就业。引导和推广劳务派遣和社区组织就业等模式。五是统筹兼顾城乡就业,做好大学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引导大学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推行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从原来的第一产业领域扩大到第二、第三产业领域,用优势农产品把一、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其核心是把农业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联结为一个产业体系,实行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借助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充分发挥他们掌握的经验、信息优势来启动农业产业化。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拓宽就业和增收空间,努力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通过户籍制度、劳动制度的完善,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劳动权。



  2、加强失业调控。从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出发,以控制失业率为目标,紧密结合扩大就业政策措施,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城镇失业的源头进行调控,把失业造成的影响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在运用开源的办法积极为失业人员创造就业岗位、及时提供就业机会、减少失业常量、缩短失业周期的同时,还要用节流的办法规范企业裁员,控制企业向社会随意排放职工的行为。多方协调,稳步推进破产兼并和改制改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实现从岗位到其他岗位工种的转换;指导和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员,严格裁员条件,坚持先安置、后分流、先调剂、后裁员,严禁随意裁员。加强失业人员的分类管理,强化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失业登记办法,逐步建立起与城乡统筹就业相适应的失业登记管理体系。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监督有力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服务标准,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建立规范有效的社区服务体系,使社区服务就业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全面延伸就业服务,规范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充分利用就业服务网络,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就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政府指导就业工作的预见性和调控失业的能力。



  为使流动人员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城乡劳动力市场统筹规划,改变大量的务工人员散落在各大小街道的现象,争取在共和路原西宁毛纺厂建设西宁市外来劳动力市场,建设主体办公楼6层占地 3亩,流动就业人员临时居住生活用房占地2亩,务工等待区2亩,停车场1亩,岗前训练场地占地2亩,绿化带及院落设施占2亩,项目总投资需2000万元。



  为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实现市、区 (县)、街(镇)及社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工作信息网络系统软件开发及联网,筹划建设西宁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内容是市本级及区(县)、社区网络系统改造、网络建设、软件升级、网络运行。项目总投资需要4000万元。



  4、加强职业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相互促进。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员为出发点,重点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青年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大技师考评力度,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根据我市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放在建筑、交通、商贸三个行业及城西、城东、城北、城中、大通五个区县,“十一五”后期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和区县;以劳动部门培训中心带动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培训方针;充分发挥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调动劳动者个人、培训机构、行业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与再就业能力。切实落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经费补贴政策,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和办法。“十一五”期间培训总人数达到11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50%以上。



  为实施技能再就业、能力促创业,有效解决西宁市职业培训力量严重地制约着本地区劳动力结构向合理化的方向发展的问题,提高培训质量,缓解结构性矛盾,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西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基地根据其功能划分为三个“中心”。一是工业培训中心,占地200亩,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容纳3000名学员的多功能教学楼1座,容纳1000名学员的多媒体设计、图书楼1座,容纳1200名学员操作实习楼3座,容纳总数为1500名学员100名教师的饮食、起居楼数座及教学、生活配套设施若干。二是服务业实训中心,占地200亩,建筑面积为6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容纳4000名学员的多功能教学楼1座,容纳 1500名学员的多媒体设计、图书楼1座,容纳总数为4500名学员的操作实习楼2座,容纳2000名学员150名教师的饮食、起居楼数座及教学、生活配套设施若干。三是新产业实训中心,占地100亩,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容纳1500名学员的多功能教学、图书楼1座,容纳2000名学员多媒体模似仿真实习操作楼1座,容纳总数为800名的教、学员工饮食、起居楼数座及教学、生活配套设施若干。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为把西宁打造成为中国藏地毯之都,开发西宁地区的特有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为藏地毯加工企业提供大量的熟练编织工,计划在西宁市城南新区建立西宁市藏地毯产业技能职业培训基地。一期工程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占地面积100亩,建设能容纳600名学员学习的多功能图书教学楼1座,多功能设计办公楼1座,1000名学员实习操作楼1座,400名住校学员的综合生活楼1座及配套的办公(含网络)、餐饮设施。二期工程主要是各类教学设备的配套建设。购置电脑680台及理论教学配套设备和相关图书资料等物,购置1000名藏地毯加工实习工位的配套设备,购置400名住校生活的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额4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 2000万元,二期工程2000万元。



  5、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有机结合,使技术工人中初、中、高级工、技师的比例趋于合理。2010年,使我市技师达到职工总数的1.5%左右,高级工达到15%左右,中级工达到 30%左右。强化就业准入制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十一五”末期,西宁市各职业介绍机构技术工种岗位全部凭职业资格证书求职,大型企业90%以上、中小型企业80%以上实行技术岗位工作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毕业生100%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业证书“双证制”;民办培训机构结业人员80%以上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加强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按险种分别计帐。建立基金专项公示制度和企业参保缴费诚信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2、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并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费基和待遇计发,规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逐步做实个人帐户。贯彻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指导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到2010年,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使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3、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继续完善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保证人人都享有最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和能力;规范和提高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和服务水平。推进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完善定点协议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准入、竞争、退出机制和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的检测体系、运行评估体系、基金预警系统等基础管理体系建设。



  4、巩固和完善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积极扩大保障范围,完善管理服务,规范业务流程,管好用好基金,搞好失业保险服务,确保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有效办法,提高失业保险金用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使用效益,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



  5、全面推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做好《西宁市工伤社会保险办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并轨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病康复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保险业务流程。



  6、继续推进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扩大覆盖面,均衡企业负担,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7、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基金征缴、支出、结余和管理运营的全过程监督。加强社会保障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监控,建立基金监督检查的正常机制,保证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建立由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多部门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拓宽监管范围,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和投资运营等各项制度规定。完善现场监督、非现场监督办法,将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跟踪基金收入、支出和投资管理全过程,积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和非现场监督指标体系,逐步进行全面、动态监控,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



  8、进一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在我市基本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广泛参与,运转协调、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网络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并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取暖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住房援助制度,实施法律援助、就业援助,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健全应急救助制度。



  (三)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加强劳动保障执法。



  1、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非公有制经济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研究制定灵活用工劳动关系政策,指导灵活用工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运行。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企业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建设。



  2、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继续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体系建设,重点做好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抓好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劳动力争议仲裁监督机制。



  3、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立以“三个指导、两类法规、一个监督”为重点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监控体系。三个指导,一是全面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及时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挥政府对企业工资宏观指导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逐步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工种范围,准确其使用率和有效性,逐步构建完善劳动力价格调节工资机制: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人工成本预警预测体系,指导企业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水平。两类法规,一是执行最低工资保障法规,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有关规定,保障中低收入劳动者和劳动力市场中相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积极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保护职工合法取得报酬的权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收入差距,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一个监督,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进一步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倡导企业构建包括工资分配制度、中长期激励办法、福利制度、保险计划等内容的现代薪酬体系。继续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和措施,促进收入分配结构和收入分配方式的完善,使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都有制度保证。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制订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制度的考核指标,推广主办监察员制度。重点对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监察执法的长效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充实监察人员,力争在市一级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区县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监察机构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5、加强和改进规划统计工作。制定劳动保障事业年度发展计划。加强预测分析,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统一对外的统计管理体制。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及时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着力发挥劳动保障统计提供信息、服务决策和进行监督的作用。不断规范统计工作机制,完善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统计会审办法,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加强统计监督,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开展统计预警预测,监测劳动保障工作各项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支持。



  加强劳动保障调研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贯通、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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