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黄南州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黄南州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6〕4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人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黄南州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强黄南州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意见
(人行黄南州中心支行 二○○六年六月)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千家万户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支持“三农”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功能,加大支农力度、改善支农服务、促进全州农村牧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和州委九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稳健经营的理念,从地方的银行、农牧民的银行、社区的银行和中小企业的银行定位出发,紧紧围绕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加快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提高筹资能力,增强资金实力,充分发挥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全力支持全州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加强农村信用社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流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予以支持和帮助。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充分调动和有效发挥农村信用社为“三农”、为地方经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和作用,构建银政互动、互促、互补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的联系与协作,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要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这一战略高度出发,在协助清收不良贷款、共创信用工程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政府的银行,要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目标任务,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服务与支持的重心转移,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将农村信用社工作纳入到地方政府工作的全局之中,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工作,加快建立起联系紧密、衔接有序的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对称的信息交流平台,让农村信用社积极参与到地方各项经济社会活动、重大会议、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中,形成互动互促的工作格局。
三、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扶持政策
一是要保证我州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意见》(国办发〔2004〕6号),重点落实好对农村信用社缴纳的营业税,从2004年1月1日起,按3%的税率即征即返的政策。二是认真落实青海省政府关于“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农村信用社一律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三是认真落实中央保值储蓄补贴资金工作。我州农村信用社在1994年至1997年期间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支付保值贴补息30.99万元,至2006年3月末,已到位11.72万元,尚余19.27万元。各级政府要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尽快到位缺口资金,以弥补农村信用社历年亏损。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贷款投向和结构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牧业和农牧区的信贷投入力度,在满足各地备耕春播、农牧户一般种养业等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重点支持特色种养业、优质高效农牧业、订单农牧业、设施农牧业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经营组织,全力扩大农牧民贷款发放范围,增加资金额,满足农牧民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为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二要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对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农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的贷款,实行联户、联企担保的方式,为农牧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优质的环境和服务。三要继续深入城镇社区,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为城镇个体经营户、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便利。四要积极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城镇建设项目,特别是对有发展前景、能提供有效担保、风险可控的各类中小企业、生态建设项目要积极开展贷款营销,促使信贷业务逐步向生态项目渗透。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动信用建设的各项制度,继续做好评定信用户、创建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活动,积极营造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的舆论氛围,切实加快信用黄南建设进程。
五、群策群力,继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农村信用社要把清收不良贷款作为重要内容,成立由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清收不良贷款办公室,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在促进不良贷款“双降”上取得实效。同时,要建立协助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和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长效机制,把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积极营造奖罚分明、激励有效、安全有序、规范科学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
六、重点支持,努力促进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
股份制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方向。为此,要立足实际,增资扩股工作作为由合作制向股份制转变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广泛开展宣传,努力动员政府各级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带头入股,以带动广大农牧民、城镇居民、干部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及经济组织入股,扩大入股范围,调整股权结构,使股权结构多元化,提高入股额度,增强股本金的稳定性。各农村信用社特别是联社班子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参与地方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及时反映农村信用社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把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协调安排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存款、涉农资金、项目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到农村信用社开户、结算,确保农村牧区资金不外流,不断壮大农村信用社支农支牧的资金实力。要广泛动员乡镇企业、私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就近到农村信用社开户存款,促进存款快速增长,努力提高农村信用社存贷款总量在金融市场上的
占有份额。
七、强化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
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体制改革作为保证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切实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健全风险考核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加快内部经营管理机制转换步伐,强化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尽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业务拓展机制,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农村信用社建立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帮助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队伍整体素质
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人才强社的理念,坚持稳定、规范、精简、高效的工作方针,积极调整人员结构,努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工作奖惩机制。要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工作人员,重点培养各级管理人才、财会人才、科技人才和稽核监察人才,切实加强经营管理队伍、市场营销队伍、窗口服务队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信用社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以优质的服务争取更多的客户群,不断提高广大客户对农村信用社的认知度、信任度、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