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发 [2006]8号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省委对西宁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寄予厚望,明确要求“西宁要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走在全省前列,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扎实推进西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和谐西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央 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西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十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和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了新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采取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不断加强“三农”工作,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进步。“十五”末,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21美元,已基本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经济发展总体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我市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较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二是农民收入水平低。我市农民人均收入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三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四是农村文明程度不高,农民整体素质较低。这些矛盾和问题,有的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积累下来的,有的是在现实发展中形成的,它们相互交织、影响面广,解决起来难度较大。因此,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与发达先进地区相比,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多、更复杂,需要更长的时期和付出更艰辛的努力。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做好“三农”工作,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子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政策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立足乡村特点,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积极试点,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为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总要求,结合西宁实际,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是:通过长时期的不懈努力,使我市广大农村逐步达到“家富、村美、民乐、人和”的目标。家富,就是把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放在首位,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壮大基础产业,提升科技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努力发展农村工业,加快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村美,就是搞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新农村。整治村庄环境要从治理“五乱”(乱占道路、乱堆粪土、乱垛麦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和“五改”(改圈、改厕、改水、改厨、改路)人手,彻底治理脏、乱、差、散。要认真做好村庄规划,达到布局优化、建筑美化、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卫生洁化、水体净化、路灯亮化的“七化”要求。民乐,就是以提高农村现代文明素质为根本,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建设“三室两栏一校一所”(党员干部学习室、图书阅览室、宣传文化活动室、村务公开栏、阅报栏、村民学校、文体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文明建设的成果。人和,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人和谐,建设和谐乡村。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和筹劳的机制和办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大力推进“平安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支撑
5、进一步优化农业经济结构。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的种植业,着力培育优质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等传统主导产品,积极培育花卉、食用菌、中藏药材和优质饲草等新兴产品。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区,使农产品生产向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方向迈进,到2010年,特色优势农作物比重由“十五”末的70%提高到75%以上。市郊和三县川水地区以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为着力点,重点发展蔬菜、蚕豆、食用菌、花卉等产业,加快农业技术示范园区建设;三县浅脑山地区重点培育油莱、马铃薯、中藏药材、饲草等产业,积极发展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制种业,建设制种基地。
6、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设施畜牧业。 加快建设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突出抓好规模养殖,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扩大“西繁东育”、“自繁自育”规模,进一步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加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重点建设以市郊及三县城镇周边地区为主的优质奶牛养殖基地;以三县浅脑山地区为主的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基地;以三县川水及部分浅山地区为主的生猪生产基地。加强设施畜牧业建设,加快发展牲畜暖棚养殖,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到2010年,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
7、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大力扶持能够促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中小企业扩大融资渠道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大力推行“公司十农村经济组织(经纪人)十农户”、“龙头企业十基地十农户”等经营模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加快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围绕高原“特色”和“绿色”产品特点,把基地建设与发展行业龙头企业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油菜、马铃薯、蚕豆、沙棘、乳制品、牛羊肉和羊毛等农畜产品及高原生物资源产业化发展,使西宁成为全省农畜产品加工基地。
8、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适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着力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农作物及畜禽良种引进、繁育和推广步伐,提升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市县农业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建设乡镇信息服务站,通过网络把市场、企业、基地、农户联结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科技人户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质量监测和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加强农畜产品商标注册与保护,尤其是加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保护,鼓励和引导农民生产优质农畜产品,着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9、加强农田保护和水利基本建设。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保护农业发展、农民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加快建设和改造水利工程,“十一五”期间重点搞好盘道水库、北川渠、湟海渠、礼让渠等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逐步建立稳定的小型农田水利维修改造投入机制,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加快农业用水结构调整,推进供水体制改革,努力建设节水型农业。
10、加快乡村公共设施建设。 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的基础上,通过资金和原材料补助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益设施投工投劳,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里程和标准,“十一五”期间新增110公里通乡公路,通村道路硬化率达到70%以上,使农村路网布局更加合理。建立健全乡村道路管养机制,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加快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解决30万人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完善农村送变电网络,增强供电能力,确保农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加快农村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通讯、电视、电信、远程教育等网络。
11、实施好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道路、河道两岸、村庄和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加快农村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绿化体系。切实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水源涵养林、森林公园建设和湿地保护力度。优化林业结构,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稳定完善政策,培育绿化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2、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积极推广农业废弃物尤其是农作物秸杆、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技术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加快普及户用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推广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提高农业投入效率。
13、搞好村庄规划和试点工作。 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搞好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保护耕地、节约用地、集中连片、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存的原则,按照人与环境和谐发展和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的要求,对城中村、园中村、近郊村、城镇驻地村、远郊村分类指导和规划。村庄规划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首先抓好试点村和交通干线、城镇周围、旅游景点周边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中心村庄规划,五年内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要对产业发展、生产生活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社会事业发展等全面进行规划。市、县(区)财政要安排资金支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4、加强人居环境治理。 以规划为引导,政府适当扶助为手段,以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认真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重点是治理“五乱”,抓好“五改”,有条件的村实行“三区分离”(生活区与畜牧养殖区、工业生产区相分离)。加快农村“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绿化步伐,引导农户在庭院内种树、栽花,把村庄绿化和庭院绿化结合起来,美化农村生活环境。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建立落实经常性的庭院和公共路面卫生保洁制度,努力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加快修建垃圾定点存放设施,逐步实行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十一五”期间,结合村庄道路硬化、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厕等项目的实施,使农村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努力创造整洁、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15、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要坚持内部挖潜与外部开发相结合,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走多元化增收的路子。在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为农民从农业内部挖潜增收创造条件的同时,通过农业外部开发,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寻找对策。全面落实“两减免、三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多予”和减负。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通过政策扶持、优化环境、强化服务、搞好招商引资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兴办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大力扶持和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农家乐”等绿色健康的乡村旅游,培育农村旅游市场品牌。推进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有序流动,不断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和非农收入。
16、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以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和务工职业技能培育为主要内容,以回乡初高中毕业生为重点,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和实训基地推进建设计划,扩大“阳光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培训规模,根据藏毯、民族用品等产业和项目的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务农和务工技能,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结合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就业率。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抓好信息服务、权益维护、社会保障等环节,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限制,为农民创造就业的宽松环境和均等机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解决好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17、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加强城镇规划,加快编制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三县城镇规划的修编调整。加大小城镇建设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以及人口密集、发展潜力大的集镇建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扩大城镇就业空间,引导农村富裕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不断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乡镇企业按照产业布局向小城镇集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整合区域资源,完善城镇功能。“十一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大通县桥头镇、长宁镇、黄家寨镇、城关镇,湟中县鲁沙尔镇、多巴镇,湟源县城关镇、大华镇等城镇,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区域性中心镇,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18、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组织协调功能,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和开发土地、林地、山体等资源,扩大招商引资,发展产业化经营及兴办各种经营性、服务性实体,组织开展农资供应、农技指导、农畜产品销售等服务,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
19、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强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岗转业培训和异地扶贫四项重点工作,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整合各类资源,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资金效益,努力改善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继续抓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贫困村尽快改变落后面貌。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加快扶贫开发进程,力争到2010年农村低收人人口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五、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20、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积极推进农村学前教育,着力提高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完善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机制,认真落实“一费制”“两免一补”等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学校布局,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开展农村技能型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程,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21、努力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特别是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扶持农村“文化中心户”和业余文化队伍发展,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积极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具有浓厚乡土气息和民族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积极开发“花儿”、农民画、刺绣等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民间艺术、民俗表演和民俗旅游等项目。加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2、全面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责任,巩固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筹资、管理、监督和补偿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加强以县医院、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重点的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乡镇卫生院经费补偿机制和医疗救助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医疗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3、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补助、医疗救助、灾民救助、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各项优扶政策,做好残疾人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水平。积极探索农村低保制度,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和需要的大病医疗保障及养老保险制度。
24、积极倡导乡风文明。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人开展“文明村镇”、“文明信用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知荣辱、革陋习、树新风,形成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干群团结的良好风尚。加强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农民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意识。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和平安乡村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创造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25、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和“三培双带”活动。开展好城乡党支部结对帮扶活动。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加强村级组织廉政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落实村干部的各项待遇。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物质保障。加强农村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
26、推进村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以村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自治水平,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标。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
27、不断提高农村依法治村水平。 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自治活动和管理其他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普法宣传教育水平。
七、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28、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规范和完善农村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投人、“三农”社会化服务和乡村绩效评价等机制。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拓宽为农服务渠道,改进为农服务方式,充实为农服务内容,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巩固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29、统筹推进农村其它改革。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逐步建立乡镇、村、户三级信贷制度,进一步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强化支农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加强农村市场网络建设,鼓励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经营网点向村镇延伸,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市场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农村流通体系。进一步创新供销社服务方式,开展联合、合作经营,搞活农畜产品流通,保障农民生产资料的供应。
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0、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农业和农村的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积极引导,做好服务,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政府要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扶持、加大投入、统筹协调来加强服务和指导。县、乡两级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新农村建设上,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制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措施、安排建设项目和事业经费时给农村更大地支持,向农村更多地倾斜,为农村更好地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人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认真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水平。
31、健全机制,统筹使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 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和支持“三农”的投融资体制,切实做到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入都要有明显增加。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土地出让金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新增耕地占用税的政策规定,加大“三农”资金的投人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贴息、补助、“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向农村流动。各部门的各项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都要以较大比例支持农村事业发展。增加信贷资金对农村建设的支持,各金融机构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完善支农便农的服务体系和功能,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要结合为农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引导农民通过投资投劳等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以新农村试点村建设为重点,以项目捆绑的形式统筹资金的使用。各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要优先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倾斜,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
32、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资源,统筹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要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要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项目、资金和物资帮助,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和相关内容,充分激发起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强烈愿望,使他们充分发挥主人翁的积极性,自觉克服“等、靠、要”思想,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双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3、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作用,强化其综合、协调、指导的职能,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县(区)都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和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中共西宁市委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