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等部门关于黄南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青南地区粮食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等部门关于黄南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青南地区粮食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6〕4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经贸委、州粮食局、州国资委、州财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发行黄南分行等部门
《关于黄南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青南地区粮食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黄南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青南地区粮食企业
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
州经贸委、州粮食局、州国资委、州财政局、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发行黄南分行
(二○○六年六月)
为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合理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妥善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和历史拖欠问题,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稳步有序健康地发展,结合各企业上报的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现就我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青南地区粮食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及历史拖欠等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人员分流安置的具体意见
(一)合理调整企业布局。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载体。按照各级政府要掌握一批承担储备粮以及政策性业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及“各州(地、市)原则上保留或改组1个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公司”的要求,这次全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工作要坚持“确保供应、合理布局、精减人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继续保留尖扎县、同仁县粮食购销公司;整合州粮食储备库、高店粮食转运站资产合二为一,组建黄南州粮食购销公司; 河南、泽库两县以原保留的基层网点为依托,成立两县粮食购销公司,由县粮管站统一管理, 省上对青南网点的原扶持政策不变,其他基层粮站要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全州原有的6户购销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调整改组为5户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作为各级政府实行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没有上岗的,解除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
(二)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据调查,截止4月25日,我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需安置富余人员26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896350元,附表1(分地区安置富余人员情况表)。
2006年度黄南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青南地区粮食企业人员安置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地区
安置人数
一次性补偿标准
年工龄
补 贴
工龄合计
安置资金
合 计
河南县
3
4000
1500
54.1
94250
泽库县
13
5000
1500
270
470000
州储备库
9
10000
1500
139.8
299500
高店转运站
1
5000
1200
23
32600
合计
26
24000
5700
487.6
896350
已安置但因各种因素未付补偿金人数57人,欠付补偿金额1399700元,附表2(分地区欠付安置费用情况表)。
历年全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青南地区欠付安置费用情况表
单位:元
地区
项目
全州合计
河南县
泽库县
同仁县
尖扎县
高店转运站
欠付人数
56
12
17
5
16
6
欠付金额
1399700
358000
364000
92000
434600
151100
(三)资金筹措。
为积极稳妥的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安置问题,按照多方筹措,分级负担,省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对上述(附表1、附表2)共计2296050元改制所需资金从省财政安排我州的粮食风险基金中给予一次性解决。
二、妥善解决企业欠发、欠缴款项等历史遗留问题
(一)欠发、欠缴款项
据统计,全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欠发、欠缴款项达656755元,其中欠发工资29万元,欠缴三金366755元,附表3(分地区欠缴“三金”情况表)。
历年欠缴“三金”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地区
养老保险金
失业金
医疗保险金
合计
同仁县
4530
11136
15666
泽库县
191601
92013
283614
河南县
5099
27145
32244
高店转运站
35231
35231
合计
196131
5099
165525
366755
根据青政办[2006]42号有关规定,对于改制企业欠发职工工资,欠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用,退还集资款等问题,原则上由企业承担。具体意见是:对改制改组为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偿还;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从原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偿还,不足部分由州、县政府负责筹措解决;对于破产企业,原则上在破产清偿时优先解决,一次性偿还,清偿资金不足的,由州、县政府负责筹措解决,对于州县政府确实无力承担破产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欠费,可采取下列方式解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欠费可采取挂帐方式解决,医疗保险欠费可从省财政安排给各地的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资金中给予补助。根据我州企业改制的实际,对青南两县政府宣布倒闭的企业及购销企业,享受破产倒闭企业优惠政策。即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欠费实行挂帐方式解决,对医疗保险欠费从省财政安排给各地的国有企业调整资金中逐年给予补助。
(二)企业管理的遗属问题
为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中主渠道作用。对企业管理的遗属,按有关政策规定由改制前的企业在缴纳相关费用,交由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经对我州粮食购销企业管理的遗属人数及相关费用情况摸底调查,全州购销企业管理遗属29人,按有关政策规定提交十年的费用为429100元,考虑到企业目前现状,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给予一次解决,并交相关部门,实行社会化管理,附表4(分地区企业管理的遗属情况表)。
企业管理的遗属人数及相关费用情况表
单位:元
地区
项目
合计
河南县
泽库县
同仁县
尖扎县
州储备库
人数
29
1
11
10
6
1
金额(支付10年)
429100
18000
118300
151200
120000
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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