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管理制度》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管理制度》的通知
黄政办〔2006〕3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金融信息共享网络管理制度》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九日
黄南州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管理制度
为建立经济金融信息互动长效机制,提高对全州经济金融形势的监测、分析和预测能力,搭建银政沟通信息平台、银银合作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准确把握经济金融领域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建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机构
成立黄南州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黄南州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由州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州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牵头,州财政局、州经贸委、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扶贫办、州统计局等经济职能部门和黄南银监分局、农行黄南州中心支行、农业发展银行黄南州支行、建行黄南州中心支行、黄南州邮政局、四县农村信用联社,财、寿险同仁支公司等金融机构联合组建。黄南州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黄南中心支行,负责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的具体事务。各网络成员单位设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共享的相关工作。
二、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的主要功能
(一)及时反映全州重大经济金融活动动态、经济金融统计数据。
(二)信息刊物、经济金融分析材料以及形成的阶段性或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交流。
(三)参与网络组织的大型课题调研活动或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材料,配合搞好有关调查研究。
(四)组织网络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政策通报会、银企座谈会、研讨会、项目推介会等。
三、网络成员单位分工
(一)黄南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经济职能部门参与网络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人民银行黄南中心支行办公室承担网络的具体事务,具体负责贯彻落实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网络的工作安排和措施意见,通报宏观金融政策,及时分析黄南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状况,研究制定辖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对辖区项目建设提供信息支持。
(三)各经济职能部门在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立足职能,积极参加网络的
各种活动,履行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相应权利和义务,为金融发展服务,帮助解决金融系统的实际困难,努力创造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黄南银监分局负责通报监管信息,各家银行、农村信用社和保险公司之间要互相学习,加强交流,通过信息共享,共同致力于做大金融市场,达到多家合作、效益分享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充分交流政策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信息,确保相互之间有关保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要解决经济金融领域内存在的机构不熟悉、人员不了解、部门之间不协调的问题,确保达到及时沟通的目的。加强各部门间及与金融单位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管理优势,促进黄南地区经济金融康、有序、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