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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6]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西宁市 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预案》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西宁市 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做好 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灾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省政府第37号令)的规定,结合西宁市地质灾害分布及防治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上年度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一)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

  2005年度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5起,其中湟中县3起(崩塌1起、滑坡2起),西宁城中区1起(崩塌)、大通县1起(滑坡)。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有5户村(居)民受灾,20间房屋被毁。此外还发生11起地质灾害险情(滑坡8起、崩塌1起、塌陷2起),未造成实际损失。从去年发生的地质灾害及险情类型上看,滑坡11起占总数的68.75%,崩塌3起占总数的18.75%,塌陷2起占总数的12.5%。从致灾因素上看,主要是人为活动,引发4起灾情占总数的75%(主要是人工开挖边坡后引发斜坡不稳,从而发生崩塌和滑坡。其中湟中县造成1 死1伤。)。自然风化作用引发1起占13%。从时间上看,5起灾害发生在1 ― 11月份之间,季节特点并不明显。也说明人为工程活动已成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应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二)地质灾害的防治情况

  去年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及时、果断地做出了处理,疏散危险区住户,搬迁了部分村(居)民,避免了险情的继续扩大,及时实施应急排险处理工程。 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实施处理了“城北区小桥大街办事处后山体滑坡险情应急排险”、北山寺滑坡治理示范工程、城中区“南川东路崩塌应急排险”、凤凰山路南山路段地面塌陷应急排险、大通县多林镇石头滩滑坡险情处理、大通煤矿塌陷区群众搬迁避让等八项灾害应急排险处理工程,总投资约773万元。

  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匮乏,尤其是市一级专项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严重缺乏;二是防灾工作的硬件设施滞后,缺少必要的防灾工作设施和条件;三是基层地质环境管理人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更加缺乏,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防灾意识仍薄弱,防灾宣传工作仍需要加强。

  二 、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2006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截止目前,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378处(其中西宁市区84处、湟中县59处、大通县167处,湟源县68处),2006年度确定重点地质灾害防灾地点(段)64处,各重要隐患点均建立了群测群防责任制。

  2006年的地质灾害防灾仍将以崩塌、滑坡以及泥石流为主,大通县还应注意煤矿区地面塌陷灾害。此外,对工程建设、道路修建、农村建房等工程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应更加重视,防止造成人为地质灾害。

  降雨是诱发崩塌、滑坡的重要因素,特强雨集中,有可能引发泥石流。

  受灾区重点是居住在不稳定边坡下方的村(居)民和泥石流流经区、堆积区及煤矿塌陷区的群众和生产生活设施。

  三、 2006年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见表1-4)

  (一)西宁市区

  确定重点防灾地段6个(见表1)。

西宁市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表1

编号
地 点
灾害类型
威 胁 对 象

1
城北区
马坊村郭家沟及大崖沟
泥石流
铁路、公路

各类企事业单位 30余家

2
北山寺
滑 坡
道观及游人

3
城中区
南川东路尕庙沟
泥石流
15户

4
城东区
林家崖
崩 塌、

滑 坡
公路、 200户800人

5
王家庄
滑 坡
300户1300人

6
红沟
泥石流
高速公路、农田、张氏集团


  (二)大通县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20处(表2)。

大通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表2

编号
地 点
灾害类型
威 胁 对 象

1
黄家寨镇下陶山村
泥石流
30户、140人,资产62.5万元

2
塔尔镇泉沟村五社
泥石流
203户、1012人,资产609万元

3
良教乡
上治泉三社
崩 塌
38户、190人,资产114万元

4
上治泉三社
泥石流
20户、1所小学、500人,资产65万元

5
沙布村四、五社
不稳定斜坡
72户、360人,资产216万元

6
桥尔沟村三社
不稳定斜坡
100户、500人,资产300万元

7
煤洞沟村
地面塌陷
153户、765人,资产459万元

8
白崖村一社
不稳定斜坡
30户、150人,资产90万元

9
桥头镇
园林路南社区
崩 塌
193户、965人,资产579万元

10
桥头东社区光明路
不稳定斜坡
112户、448人,资产336万元

11
古城村四社
泥石流
70户、300人,资产120万元

12
阎门滩村六社
不稳定斜坡
40户、170人,资产120万元

13
元树尔村
地面塌陷
80户、400人,资产240万元

14
小煤洞村
地面塌陷
220户、983人,资产660万元

15
大煤洞村
地面塌陷
163户、714人,资产489万元

16
西山乡马场村五社
不稳定斜坡
26户、130人,资产78万元

17
新庄镇兰隆村七社
泥石流
30户、150人,资产90万元

18
城关镇李家磨村二社
不稳定斜坡
19户、114人,资产57万元

19
极乐乡
白崖村一社
崩 塌
50户、300人,资产150万元

20
阳坡村一、二社
不稳定斜坡
24户、120人,资产72万元


  (三)湟中县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17处(表3)

  湟中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表3

编号
地 点
灾害类型
威胁对象

1
多巴镇
幸福村
滑 坡
16户110人及48.2万元财产

2
扎麻隆村
滑 坡
20户120人及60.1万元财产

3
李家山镇汉水沟村
滑 坡
26户150人及48万元财产

4
海子沟乡东沟村
滑 坡
40户200人及121.1万元财产

5
共和乡上马申村
滑 坡
16户110人及50万元财产

6
汉东乡
前窑学校
滑 坡
485人及60万元财产

7
半截沟村
滑 坡
20户100人及60.5万元财产

8
大才乡
前沟村
滑 坡
22户150人及65.5万元财产

9
下白崖村
滑 坡
30户180人及93.6万元财产

10
甘河滩镇隆士干村
滑 坡
60户300人及180.5万元财产

11
西堡乡东花园村
滑 坡
45户230人及136万元财产

12
共和镇苏吉尔台村
滑 坡
5户19人

13
大才乡马场村
崩 塌
7户26人,33间房屋。

14
湟中县拦隆口上庄
滑 坡
39户,195人

15
湟中县李家山大路村
滑 坡
威胁 4户(15人)村民及公路安全。

16
李家山勺麻营村
滑 坡
威胁 4户(16人)村民

17
大才乡后沟村
滑 坡
有 2户(12人)村民


  (四)湟源县

  湟源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表4)

湟源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表4

编号
地 点
灾害类型
威胁对象

1
东峡乡沙沟
泥石流
石崖庄村二社 556人

2
东峡乡车路槽沟
泥石流
下脖项村三社 260人

3
东峡峡谷
不稳定斜坡
响河村公路、铁路

4
波航乡胡思洞村
不稳定斜坡
胡思洞村 112人

5
塔湾乡崖根村
不稳定斜坡
崖根村一社

6
塔湾乡纳隆沟
不稳定斜坡
纳隆沟村三社 50人

7
寺寨乡阳坡湾村
泥石流
阳坡湾村四社 106人

8
寺寨乡大湾沟
泥石流
草原村 213人

9
申中乡申中村
不稳定斜坡
申中村九社 70人

10
日月乡寺阳坡
泥石流群
畜牧场一社 128人

11
巴燕乡下寺沟
泥石流
下寺沟村 315国道

12
巴燕乡上胡丹
不稳定斜坡
上胡丹村五社 120人

13
和平乡茶汉素
滑 坡
茶红李村一社 124人

14
城郊乡鸽子眼沟
泥石流
涌兴村五社 600人

15
城郊乡石墙沟
泥石流
尕庄村四社 341人

16
城郊乡鹿石干沟
泥石流
光华村 104人

17
城关镇拉沙沟
泥石流
万安街社区 280人

18
城关镇杨家沟
泥石流
西关街社区 2600人

19
城关镇河拉沟
泥石流
西小路、西关街社区 700人

20
城关镇八败沟
泥石流子
冶金五队处 109国道、铁路


  四、 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策措施

  防灾工作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重大地质灾害点的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和执法监督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责任、措施的落实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防灾对策措施:

  (一)落实责任、任务到人。 各县区政府及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第 394号令和省政府第37号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任务到人。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本辖区防灾责任人。

  (二)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切实做好汛前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工作,做好防灾指导工作,做好汛前险情巡查、监测预报,报警避让和险(灾)情速报,汛期值班以及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等各种防灾工作制度。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专业技术支持力度。 西宁市北山地区的林家崖滑坡、王家庄滑坡、北山寺滑坡的监测工作继续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实施,根据滑坡变形情况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预报。

  (四)加强和完善群测群防预警体系。 全市(含三县)均已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要根据已查出的危险隐患点层层落实防灾预案,要将写明地质灾害防灾内容的“明白卡”发至村(居)民手中,让受威胁的村民知道灾害即将发生的征兆和发生时的撤离线路,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

  (五)定期对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点进行巡察和观察。 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点的群测群防责任人员应定期对滑坡和崩塌体的巡查及观察,汛期应加强巡查,发现滑坡、崩塌变形明显时及时发出警报将人员撤离。

  (六)加强强降雨防范准备工作。 泥石流地质灾害点的群测群防责任人员在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通知泥石流危险区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一旦发生泥石流要立即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

  (七)加大塌陷区地面裂缝观察力度。 在塌陷区内居住的群众,应注意观察地面裂缝的变化情况和房屋变形情况,当发现地面裂缝突然变大或房屋变形明显加剧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

  (八)加强治理,根治隐患。 对重点地质灾害防灾点(段)要在科学合理的勘查、监测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逐步治理,彻底根治,消除隐患;地质灾害治理资金要依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捐助、投资地质灾害防治。积极争取立项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对北山地区地质灾害实施综合治理;小规模地质灾害的防治资金由区、县政府落实解决;大通县煤矿塌陷区的灾害预防工作,要以强化煤炭资源管理,防止小煤窑的乱采滥挖为重点,结合已上报国土资源部的大通煤矿塌陷区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对塌陷严重的地方在安全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住户,应尽快全部搬迁至安全地段。

  (九)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铁路、交通主管部门做好铁路、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做好预防工作。重大工程建设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作必须做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旅游部门做好对自然景区的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点的预防工作,发现隐患点及时商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防灾措施,做好游客的防灾工作;水利、电力、工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年度防灾预案,做好防灾工作。

  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险(灾)情速报

  (一)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开始。 出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和险情情况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等措施。

  2、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应急响应。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当地县(区)和市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政府相关应急预案,在省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防治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3、中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后,当地县(区)和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由市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4、小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应急响应。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后,由当地县(区)立即启动相关的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在当地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二)地质灾害速报

  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 4小时内速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

  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 12小时内速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灾情报告内容: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失踪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灾害体规模、可能诱发因素、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假报。灾情数据未经核实,不得公开报道。灾情的发布以政府指定专门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

西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分队


  西宁市应急分队:

  指 挥 长:张文林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张晓容 市政府副市长

  魏志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红星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站长

  于洪斌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维斌 市经委副主任

  丁 琦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和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 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袁长德 市安监局局长

  海有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包维珍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索跃宁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石 鑫 市房产局副局长

  徐文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叶峰林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李久宁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强健海 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 龙 市文广局副局长

  马伟福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祖军 市环保局调研员

  唐 伦 市人防办主任

  朱海清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杨小民 城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郝海生 城东区副区长

  张 智 城西区副区长

  石 俊 城北区副区长

  周德成 城中区区长

  王锦发 大通县副县长

  刘红岩 湟中县副县长

  何旭林 湟源县副县长

  唐燕红 市地震局副局长

  孔祥州 市防汛办主任

  星旭东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惠英 市国土资源局地矿处处长

  石光荣 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杨志良 西宁供电公司副经理

  汪 涛 电信西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湟中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刘红岩

  成 员:张惠英 马占宏 杨 林 张生文

  大通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王锦发

  成 员:陈 海 鲍洪禄 李 霞 戴洪贤

  湟源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何旭林

  成 员:聂立伟 魏 仑 陈韶东 祁祖安

  城西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张 智

  成 员:陈 海 高舒农 李 霞 康国庆

  城东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郝海生

  成 员:张惠英 马沛德 杨 林 袁玉邦

  城中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周德成

  成 员:李忠民 吕 清 李 霞 侯海玲

  城北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石 俊

  成 员:聂立伟 黄祥福 陈韶东 巨连军

  城南新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杨小民

  成 员:张惠英 白延云 杨 林

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值班联系电话


  国土资源部

  电话: 010-66558310 66558313

  传真: 010-66558316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电话: 0971-6156690(白天)

  传真: 0971-6156690

  夜间: 13195796072(5~6月) 13109747614(7月)

     13099755229(8月) 13709730431(9~10月)

  值班负责人:李长辉 赵永真 昝明寿 王峻鑫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电话: 0971-6132453(24小时) 13709729242(夜)

  传真: 0971-6132453 13997068968(夜)

  值班负责人:刘红星 赵家绪 张力征

  西宁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公开电话:12345

  市国土资源局

  包维珍: 0971-6117811

  张惠英: 0971-6152342 13519758717(夜)

  杨 林:13519732023(夜)

  城东区人民政府

  郝海生:13909711168 马沛德:0971-3659910

  城西区人民政府

  张 智:0971-6145435 高舒农:0971-6265890

  城北区人民政府

  石 俊:0971-5507498 0971-5131555

  黄祥福:0971-5130232

  城中区人民政府

  周德成: 0971-8248253 吕 涛:0971-8221935

  大通县人民政府

  王锦发: 0971-2722040 13997010168

  鲍洪禄: 0971-2721137

  湟中县人民政府

  刘红岩:0971-2232303 马占宏:0971-2237212

  湟源县人民政府

  何旭林:13997350815 魏 仑:0971-2435781

  城南新区管委会

  杨小民: 0971-8269008 白延云:0971-826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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