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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南州2006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责任制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南州2006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责任制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南州2006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责任制的通知



黄政办〔2006〕5号





泽库、河南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黄南州2006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已落实项目10项,总投资3184万元,主要有封山育林、黑土滩综合治理、森林草原防火、鼠害防治、草原配套、能源建设等工程。为进一步抓好这些项目的实施工作,每个项目都要实行责任制。现将项目责任制的有关事宜和项目总负责人、具体负责人、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具体职责通知如下:

一、黄南州2006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的总负责人为州政府代州长多杰才让同志,项目具体负责人为州政府副州长张文魁同志,承办单位为州“三江源”办公室,协办单位为泽库、河南县人民政府、州农牧局、州林业环保局、州财政局。子项目的总负责人为张文魁同志,项目具体负责人为泽库、河南县政府县长,州农牧局、州林业环保局局长,承办单位为泽库、河南县政府、州农牧局、州林业环保局,协办单位为相关部门。

1、项目总负责人职责:负责领导州“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的实施,对实施效果负责。研究和处理生态建设项目的重大事项,督促项目按质量、按时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项目具体负责人职责:负责州、县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实施效果负直接责任。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建设,指导、协调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协调和处理项目“四制”的具体落实以及工程质量的检查。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3、承办单位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省“三江源”办公室印发的七个管理办法,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实行“三专一封闭”。编报州、县项目《规划》、子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等,通过专家论证后,尽快上报省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和落实资金。健全“四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

4、协办单位职责:配合承办单位搞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管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检查项目的“四制”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几点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体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实施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议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按项目具体要求完成任务,及时反馈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协办单位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力配合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附:《黄南州2006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落实责任一览表》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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