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西政[2005]68号
省人民政府:
2005年以来,我州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为重点,认真落实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0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围绕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继续加大对《行政许可法》、《纲要》的学习
1、认真学习,强化培训。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州及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纲要》的学习、宣传,在全州范围内掀起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纲要》的热潮,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行政许可法》、《纲要》的内容、要求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同时,我州还通过《海西政府法制》向各地区、各部门全文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及2005年4月29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话电话会议》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州政府法制办会同州人事局于今年6月1日组织全州人事和法制部门人员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举办的《纲要》骨干培训班。6月14日至26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法制办联合举办了三期全州公务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师资培州班,共有13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全州各地区也开展了对《纲要》及《行政许可法》的专题培训,计有1468人(次)参加了培训。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工作,全州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基本都能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纲要》的具体规定,把行政理念、行为方式自觉转变到法治轨道上来。
2、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做好清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州及各地区、各部门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我州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清理工作的初步清理意见经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审查和汇总,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结束后,再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并向全社会公告。
(二)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为从法律制度上促进和保障我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重点工作,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了政府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实行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科学合理地提出立法计划,制定了《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2004―2005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按照安排已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自治条例(修正案)》、《沙区植物保护条例(修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目前,三个条例(修正案)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现已颁布实施。
另外,我州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原则,突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确保政府立法工作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起草了《海西州“十一五”立法规划(草案)》并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州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海西电视台》、《柴达木报》向全社会发布了《关于征集“十一五”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开信》,广纳众言,开门立法。经州政府审定,我州“十一五”期间拟新立单行条例12件,即: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城镇造林绿化管理条例、蒙古族藏族语文工作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条例、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民族教育工作条例、蒙古族藏族语文工作条例(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拟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目前《海西州“十一五”立法规划(草案)》已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切实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1、实施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严格政府层级监督。截至12月底,共收到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4件,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依法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2件,约占报审总数的86%。通过审查,纠正了一些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制发的严肃性。
从2004年4月1日起,我州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4〕4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了《海西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此项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的同时,从制度上予以了规范。从目前备案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今年州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发布《海西州公益性项目统建暂行管理办法》、《海西州州级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改革工作安排意见》、《海西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暂行办法》、《海西州对财政困难县(市)财政激励性转移支付奖补暂行办法》、《海西州牧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海西州牧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查验收考评办法》、《海西州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和《海西州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8件规范性文件,8个地区及州政府各部门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4件,并已按规定进行了逐级备案。
2、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截至目前,州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作不受理处理3件,转送2件,办结1件;州政府各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件,办结14件,其中,维持13件、撤销1件;8个地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件,办结10件。州政府及其各部门无行政应诉案件;8个地区行政应诉案件2件,其中胜诉1件,败诉1件。通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既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年检工作,严把证件审核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力度,逐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题库,及时增加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加强对部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监督,严肃培训和考试纪律。根据《青海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关于做好2005年度青海省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青府法〔2005〕19号)精神,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于2005年6月17-25日,对全州8个地区及中央、省驻州各单位在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办理的432个行政执法证、41个执法监督证进行了年审。同时对领取了国务院部委制发的1379人的各类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备案。11月,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据《青海省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行政执法人员的申请,统一核发行政执法证13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1个。
(四)积极办理涉法事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制度质量是前提。今年8月份,我州依据《国务院政府工作规则》、《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重大修改的情况,及时对我州的《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规则》也相应进行了修改。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及其《实施意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规范本州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定了《海西州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西政〔2005〕61号),并按照《纲要》精神制定了《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西政办〔2005〕74号)。同时,为了规范政府法制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制发了《海西州规范性文件制发制度》、《海西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海西州政府法制工作统计报告制度》、《海西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西政办〔2005〕54号)。同时,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岗位目标责任制》、《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应的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在政府履行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全面体现了现代依法行政的原则,体现了现代法治政府的要求。
2、积极办理州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根据州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州内企业改制中一起涉法事务进行了深入研究,依法审查把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切实起到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3、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进展顺利。2005年发行《海西政府法制》7期(总发行14期)。通过领导讲话、法制建设、工作研究、案例选登、工作简讯等栏目的创办,及时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以及法制宣传等方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征订工作,共完成了《国务院2005年新法规汇编》60套、《青海省法规规章汇编(2004)》69套的征订任务。
(五)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设公开透明政府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作,落到实处,我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原则,于2003年成立了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认真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州政府出台了《海西州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海西州政务公开指南》,格尔木市制定《市政府及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大柴旦行委制定政务公开群众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以上制度的健全完善,对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等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2、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主要围绕事权、财权、人事权问题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在事权上公开了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我州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及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开。二是在财权上重点在财政预决算、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实施了公开,做到了财政预决算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外资金实行收缴分离,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物品一律通过招投标或询价等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公开编制州级部门财政预算,做到公开办财政,开门办财政,大力推行“阳光财政”,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在人事权上重点在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人员编制、考核、奖惩、转业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实行了公开,并设立了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提高了党委、政府在人事管理上的透明度。四是在公用事业方面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城市管理、水、电、气等行业的收费标准、依据实施了公开,实行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即设室外公开栏,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内容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纪律上墙,同时实行服务承诺,并通过新闻媒体、印制卡片等形式对外公开,使办事行为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服务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据统计,2005年全州共有89项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投标,中标金额2.2亿元;挂牌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40宗,出让土地6.1公顷,出让金额492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金额1185万元;减免农业税1554万元;清欠农民工工资1579万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品种和金额分别占常用药品和购药金额的90%和80%以上;公开考录公务员32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名;9月份义务教育全面实行“一费制”并开展了收费监督检查。目前,全州共建成政务公开服务大厅(窗口)70个,其中,国税、地税系统各10个,工商系统9个,公安系统37个,建设、国土、人事、交通系统各1个。
3、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开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以桌牌、公开栏、报纸、电视、政府公共信息网站等方式公开了公务员身份、职责,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办事程序以及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录、财政预(决)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企业投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等内容,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格尔木市财政局争取资金10万元建成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德令哈市建设和交通局等部门制定《政务公开手册》,茫崖镇政府每季度公开拨入经费和办公费、招待费等财务收支情况,州国土局投资6000元制作6块政务公开栏,做到了政策、程序、收费“三公开”。
(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西政办〔2005〕81号)精神,我州于8月11日至9月13日由州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组成检查组,重点对州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2个关系国计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及其14个下属单位和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冷湖、茫崖5个地区及所属26个部门就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四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这次检查通过听取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介绍;查阅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如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清理登记表;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等;核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实地察看政务公开栏建设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示等情况。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非常重视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监察和规范执法行为工作,从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制定措施、落实任务、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七)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为了解决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行政执法力量分散、行政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2003〕14号),确定在我州格尔木、德令哈两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派人参加了省上组织的赴内地相关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调研考察,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召开了相关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协调解决两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目前,格尔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复,现正在组织实施。德令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正在调研起草,争取明年上半年组织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我州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方面作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认识需进一步深化。少数单位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没有真正将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领导干部、农牧区群众和外来人口法制宣传难度大,落实难。三是发展不平衡。多数单位抓得较好,但个别单位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成效一般化。四是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改进。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不够强,有待进一步创新。五是物质保障需切实加强。多数县、乡镇财政困难,普法经费没有按规定核拨,有些县乡缺乏资金,直接影响到法制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不够,不少地区和单位实行的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同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公务员制度改革相衔接,效果不理想。六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一)继续抓紧抓好对《行政许可法》、《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法律咨询、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同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对《行政许可法》、《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及《海西州“十一五”立法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牧民权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工作。
(三)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制度建设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行政许可法》、《纲要》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环境。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四)继续抓好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行政许可收费四项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制度,加强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推行力度,在围绕“事权、财权、人权”开展政务公开的同时,积极开展公用事业性单位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立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救济保障制度,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不断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六)积极建立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结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抓好格尔木、德令哈两市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指导、检查工作,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八)加大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统一发布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九)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加强对部门及基层复议工作的指导,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工作。
(十)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积极开展贯彻落实《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