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意见
宁发[2005]14号
(2005年11月4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十一五”期间加快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农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五”以来,全市农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生产综合能力明显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农民生活进一步改善。预计2005年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五年分别平均增长4.2%和10.6%。但总体上,农业发展的基础仍然薄弱,特色农业规模小,比较效益低,产业化、城镇化进程不快,农民收入水平低,增收难度大,农业发展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87.7万农村人口的市情,决定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业工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农业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来抓,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突出发展重点,明确发展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全市农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快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领农村工作全局,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十一五”期间主要发展目标为:
――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
――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年均增长10%;
――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年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30万人(次),其中长期相对固定农民工2万人;
――实现28万贫困人口脱贫。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种植业。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的种植业。坚持突出特色、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增加效益的原则,着力培育优质杂交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四大传统主导产品,积极培育花卉、食用菌、中藏药材和优质饲草等新兴产品。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打造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区,使农产品生产向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方向迈进。到“十一五”末,优质高效农作物比重达到75%。川水地区以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为着力点,重点发展蔬菜、蚕豆、食用菌、花卉等产业,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三县浅脑山地区重点培育油菜籽、马铃薯、中藏药材、草业等产业,积极发展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制种业,建设制种基地。
(二)突出发展农区畜牧业。以调整优化畜种、畜群结构为核心,提高母畜良种畜比例,继续抓好“西繁东育”、“自繁自育”工程,加快我市农区畜牧业发展。重点实施“12345工程”:一个稳定,即稳定城郊奶牛――川浅猪禽――脑山牛羊养殖带的区域布局;两个发展,即品种改良和肉牛羊的自繁自育发展;三项生产,即奶类、优质牛羊肉、绒毛生产;四个建设,即畜牧业经济带建设、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建设、市场和中介组织建设;五个突破,即在规模养殖、引进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扩大优质饲草种植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科技培训、典型示范及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川水地区重点发展奶牛、生猪、家禽、牛羊育肥、淡水养殖和特色畜禽养殖,建设城郊型畜牧养殖带;浅山地区以舍饲圈养为主,发展肉牛、肉羊养殖;脑山地区重点发展牦牛和藏系羊为主的草食畜生产。加快牲畜暖棚建设,发展设施畜牧业,推进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十一五”期间,每年建设各类牲畜暖棚6000个、36万平方米,年新增出栏草食畜36万头(只)以上。
(三)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路子,大力扶持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围绕高原“特色”和“绿色”产品特点,每年重点扶持1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以龙头企业带动油菜籽、马铃薯、蚕豆、沙棘、乳制品、牛羊肉和羊毛等农畜产品及高原生物资源产业化发展及精深加工生产,形成特色经济。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按照“公司+农村经济组织(经纪人)+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形成农业生产的群体优势和规模经营。同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和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搞活农畜产品流通。重视农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改扩建西宁现有一定规模的蔬菜、花卉、畜产品、粮油等批发市场,完善设施,扩大规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市场交易能力。积极发展与优势农畜产品基地相衔接的产地批发市场,在三县城镇和农畜产品集中产区、集散地新建和改建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农产品初级市场,到“十一五”末,初步形成以集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骨干的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完善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测功能,切实有效开展检测工作。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增强市场服务功能,加大对运销大户、专业运销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拓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促进农畜产品流通,有效解决农畜产品卖难的问题。
(五)加强农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业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建设县级信息平台和乡镇信息服务站,通过网络把市场、企业、基地、农户联结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农业科教资源,建设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强化其服务功能,提高科技推广水平。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良种引进、繁殖和更新步伐。加强农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走“商标兴农兴牧、品牌富农富牧”之路,着力提高我市农畜产品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市场准入、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引导农民生产优质农畜产品。
(六)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按照“减少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思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建立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机制,强化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积极推行订单、定向培训,特别是把初、高中毕业回乡的青年作为技能培训的重点。“十一五”期间,完成实用农牧业科技培训120万人(次),培训各类技能型农民工16.4万人(次),其中:藏毯加工定向培训7万人,民族用品加工培训1.5万人,各类技工培训7.9万人。
(七)强化农村扶贫攻坚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扶贫规划和工作机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坚持扶贫方式由“救济式”向“开发式”转变,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扶持贫困村发展有特色的种养业,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提高贫困农户自身发展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继续开展好“手拉手”和单位帮扶活动,为贫困乡村给予更多的物资、资金、项目支持和科技服务。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建立救助制度。通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社会力量扶贫和自我发展,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
(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各区县、涉农部门要制定出对新农村建设支持的办法和措施,做到投入逐年增加,力度逐年加大,不断取得新成效。积极稳妥地推进以税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和完善农村分配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明显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对靠近城市、土地升值的城市郊区农村,通过“村改居”形式,使农民市民化。加快乡镇撤并改革步伐,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各区县要按照上述要求,
结合城镇化进程,在城乡结合部和条件成熟的村先行试点,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区域布局
“十一五”期间,按照《青海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我市实际,规划建设杂交油莱、脱毒马铃薯、小麦、蚕豆、中藏药材、无公害蔬菜、食用菌、花卉、沙棘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做大做强草业生产基地、商品奶生产基地、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基地,稳步发展生猪和禽类生产;加快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
传统优势农产品基地。油菜基地:三县川水、浅山地区建立甘蓝型杂交油菜50万亩;马铃薯基地:三县浅、脑山地区建立优质马铃薯生产基地25万亩;蔬菜基地:城西区、城北区及三县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22万亩,其中设施农业2万亩,年新建日光节能温室4000栋;蚕豆基地:三县川水、浅山地区建立以青海9号、10号、11号和马牙蚕豆品种为主的优质蚕豆出口创汇基地20万亩。
新兴农产品基地。中藏药材基地:三县浅、脑山地区建设具有地域优势和地区特色的中藏药材基地3万亩;花卉基地:市郊及三县川水地区重点发展以球根类、鲜切花为主的特色花卉基地4000亩;食用菌生产基地:三县建立双孢菇、鸡腿菇生产基地,部分脑山地区建立白灵菇生产基地;沙棘基地:利用荒山荒坡造林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沙棘资源基地20万亩。
畜产品基地。草业基地:发展饲草种植业。到“十一五”末,饲草种植达到50万亩;奶牛养殖基地:重点建设以市郊及三县城镇周边地区为主的50个优质奶牛养殖基地。“十一五”末,存栏良种奶牛15万头,牛奶产量达20万吨;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基地:重点建设以三县浅、脑山地区为主的肉乳兼用型西门塔尔牛、皮尔蒙特肉牛生产基地,以萨福克、陶赛特良种羊和肉羊生产基地。“十一五”末,良种肉牛及改良牛存栏达到10万头,良种羊及肉羊存栏达到30万只;生猪生产基地:三县川水及部分低位浅山建立三元杂交生猪生产基地村200个,商品仔猪规模繁育基地10个,“十一五”末生猪存栏达到75万头以上。
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围绕乳业、藏毯、菊芋、沙棘、马铃薯、油菜籽、牛羊肉、蔬菜等产业,重点扶持青海天露、藏羊、威德、威思顿、西宁祥源、湟中弘大、大通绿草源、青海开心源等省市级龙头企业,通过对龙头企业的整合、改造,扩大规模,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发展。到“十一五”末,年加工鲜奶10万吨,生产乳制品20万吨;年生产藏毯1500万平方英尺;马铃薯年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年力口工菊芋10万吨;年加工沙棘6000吨;油菜籽年加工能力达到15万吨;牛羊肉深加工达到4万吨;蔬菜年产量达到50万吨,自给率60%,建成蔬菜配送体系,强化市场调节能力,确保城乡蔬菜供应。
五、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及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推动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落实好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的政策。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管,维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根本利益。高度重视“失地”农民问题,探索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广科技成果。继续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高新科技成果转化。突出抓好良种工程,围绕做大做强的主要产业和品牌产品,建立良种基地,加大优良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加强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积极组织开展“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利用冬春农闲季节,举办科技培训班,抓好县乡技术干部、农民技术骨干和农民三个层次的技术培训,重点推广设施农业、牛羊育肥、农畜产品加工、无公害食品、重大疫病及病虫害防治等一批见效快、覆盖面大、农民易掌握的关键实用技术。抓好农业科技推广部门的人才培训,选用优秀科技人才,充实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立农业科技人才流动和竞争机制,加快农业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
(三)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搞好统筹规划,做好农业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实现财政支农资金与财政收入的按比例稳定增长;每年安排一定财政资金,对新农村建设、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技术改造、基地建设、科技创新、无偿或低偿为农牧户提供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贴息支持;整合现有的农牧业项目和资金,重点进行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良种改良、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设施农业、畜棚建设;切实落实好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有关政策,完善和落实优惠措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对农业的投入,拓宽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渠道。
(四)保护农牧业资源与环境。努力保护和改善农牧业生态环境,控制环境污染。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减少污染,积极组织实施沃土工程,强化有机肥使用措施。加强灭治病虫鼠害、改良草场、人工种草、围栏封育等草地治理措施,继续发展退耕还林(草)工程及后续产业。认真落实国家对耕地的保护制度,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做到资源的永续利用。
(五)推进农业信息化进程。依托“金农”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产品预警、市场监管和农村市场科技信息服务三个系统。创新农业信息服务方式,延伸农业信息网络,开拓农业信息服务范围,市县农业部门定期发布农畜产品供求、价格、科技等动态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效率,为农民开拓和利用市场提供有效服务。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技术操作规程和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有机、绿色和无公害食品的质量认证工作,逐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模化。
(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大农民的培训工作力度。依托“阳光工程”,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劳务经济的发展。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制度,整合培训资源,把省、市、县职业培训计划纳入“阳光工程”培训,强化对农民工技能培训、服务和监管。支持有吸纳能力的企业直接组织培训农民工,鼓励有输出转移能力的人才中介机构联合参与培训,推行培训资金“代金券”制度,通过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打造一批新的职业型、技术型农民。增强培训资金使用透明度,统一规范培训资金补助方式,切实提高培训资金效益。通过开展“科技下乡”,开展“手拉手”培训活动,重点搞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农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七)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把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真正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切实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认真研究和落实加快农业发展的工作措施,认真解决重点项目协调、重要政策配套和软硬环境改善等重大问题,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市委、市政府将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指标作为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政绩的主要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各区县也要建立健全加快农业发展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切实把加快农业发展的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落实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体措施,认真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迈上新的台阶。
中共西宁市委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