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的通知
青政办〔2005〕9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青海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
省发展改革委
(2005年6月8日)
前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分析、总结了建国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和教训,逐步形成了实现现代化“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部署。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到2000年全国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党的十六大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这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经过这个阶段的建设,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根据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结合青海发展的基础条件以及内外环境的变化趋势,制定本纲要。
一、青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和条件
(一)总体小康生活实现程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按照“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把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第一要务,把改革开放作为动力,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资源开发步伐,着力发展特色经济,积极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使全省各方面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1999年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2004年人均生产总值迈上了1000美元的新台阶,达到1040美元,全省人民生活总体上接近小康水平,为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总体小康标准和测算方法,2003年,青海省总体小康实现程度为82.45%,比总体小康标准低7.55个百分点(实现程度达到90%视为实现总体小康)。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人均蛋白质摄入量、通公路的行政村比重、人均预期寿命、文教娱乐支出比重、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合格县比重、城市平均每人拥有铺装道路面积、电视机普及率等11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成人识字率、婴儿死亡率与小康标准尚有一定差距;森林覆盖率、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原因,离小康标准差距较大。
2003年,全省城镇居民总体小康实现程度为85.64%,比标准低4.36个百分点。12项指标中除了文化教育娱乐支出比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与小康目标尚有一定差距外,其余9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
2003年,全省农村牧区总体小康实现程度为75.5%,比标准低14.5个百分点。16项指标中,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人均蛋白质摄入量、人均衣着消费支出、每百户电视机普及率、已通公路的行政村比重、享受社会五保人口比重、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8项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人均预期寿命、用电户比重、文化服务支出比重4项指标接近小康标准;安全卫生用水普及率、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与小康标准尚有一定差距;钢筋砖木结构住房比重、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与小康标准差距较大。(全省总体小康生活水平实现程度详见表一、表二和表三)
(二)青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困难
我省总体小康实现进程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起点比其他省区低,面临的困难比其他省区大,主要表现在:
―――经济总量小,人民生活水平低,贫困人口比例高,就业压力大。2004年,我省人均生产总值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9%;截至2004年底,全省农村牧区尚有贫困人口133.5万,其中,绝对贫困人口70万,城镇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人口约20万;城镇每年新增的劳动力只有一半实现就业,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尚待安置,农村尚有100多万富余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
―――科技力量薄弱,社会事业滞后于经济发展。我省国土面积大,自然条件差,人口居住分散,发展社会事业的成本高、任务重、难度大,全省社会事业的资源明显不足,特别是农村牧区的中小学校舍,县乡卫生设施,文化、体育活动场地等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人均受教育年限低,青壮年文盲率达18.3%,科技力量薄弱,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低。
―――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发展差距扩大,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1980年的2.05∶1扩大到2004年的3.7∶1。城乡居民对社会资源占有不平衡,享有的公共权益不对等,农村牧区人口受教育年限、享受各类社会保障的水平大大低于城镇,农牧民到城镇就业受到种种限制。
―――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持续扩大。在省际之间差距日益扩大的同时,省内地区之间的差距也呈扩大趋势。突出的是青南地区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相当薄弱,一些边远地区至今不通电、不通路、不通电话、看不上电视、听不到广播、人畜饮水困难,经济发展慢,群众生活水平低、质量差。全省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均生产总值高于青南地区的5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是青南地区的1.5倍。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面矛盾突出。我省水资源时空、地区分布不均,与土地、人口、城镇布局不匹配,开发难度大。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虽高居全国榜首,但绝大部分为钠盐类矿,市场需求有限。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变化,资源优势相对弱化,约束日益加剧。我省地处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面积大,通过近几年来的治理保护,虽然局部有所改善,但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面临着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双重压力。虽然国土面积大,但适宜人居的地域比较有限;人口自然增长率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高达9.87‰,是全国各省区中人口增长较快的省份,加之目前又进入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人口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加大,面临着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和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任务。
―――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水平比较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小,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在综合实力弱、整体竞争力不强的情况下,面临着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双重挑战。利用外资水平不高,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外商投资企业少。外贸出口总额小,产品技术含量低,效益不理想。
(三)青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利条件本世纪头二十年是青海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主要是:
―――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力度绝不会减弱,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将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步伐绝不会放慢,这为我们进一步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国家更加重视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加强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等薄弱环节的扶持,为我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我国已成为全球性产业转移和国际资本流入的热点地区,我国东部地区生产要素和产业结构呈现出加快转移的趋势,为我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企业来青海投资开发,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带来了新的机遇。
―――随着全球资源性产品进入新一轮需求高峰和我国资源消耗进入高增长阶段,资源性产品短缺和价格上涨将呈长期化趋势,这为我省发挥资源优势,加快资源开发步伐提供了广阔的产业空间。
―――新科技革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引发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城乡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升级,为我省加快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拓展了广阔的空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障碍将逐步消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新的动力,注入了新的活力。
―――西部大开发以来,我省陆续建成了一批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建成了一批大中型电力、石油天然气、盐湖化工、有色金属工业项目,总体实力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夯实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基础。
―――当前,全省上下聚精会神谋发展的思想更加统一,加快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突出特色搞开发的信心更加坚定,集中精力抓项目的作风更加扎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人心,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我们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有利条件,努力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五个统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推动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使全省人民过上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全省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半,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实现由低层次的市场化水平向比较完善的市场化水平的历史转变,建立起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由农牧业人口占多数逐步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历史转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改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实现由贫困人口占较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向全省各族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转变;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更加完善,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科技教育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现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例,科技文化事业比较落后向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科技教育文化水平和人的素质全面提高的历史转变,为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基础。
从现在起,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总体上分为前六年和后十年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2010年,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主要预期目标是: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省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0年比2000年翻一番半,达到84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50美元。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化率达到45%,城镇化率达到44%,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调整为7∶54∶39,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30%。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城镇2005年前后、农村2007年前后实现总体小康。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超过12000元和3000元,城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0平方米,农村牧区钢筋砖木结构住房比重达到25%,恩格尔系数降至40%以下,城乡每百户居民拥有计算机台数达到20台以上。
社会全面进步。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0.8%以上,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其中,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1岁,城镇就业水平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人口控制在575万人以内,林草覆盖率达到30% (森林覆盖率5.1%),初步控制住由人为因素产生的新的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和荒漠化趋势,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农业用地土壤质量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的物耗、能耗降低,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水平大大提高,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及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制比较完善,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稳定。
第二阶段,2011―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主要预期目标是:
省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到2020年超过1800亿元,人均达到3500美元以上。工业化率达到50%,基本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率达到50%,完成由农村型社会向城镇型社会的转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6000元和6000元以上,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城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30平方米,农村牧区钢筋砖木结构住房比重达到65%以上。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林草覆盖率达到35%(森林覆盖率6?5%),生态环境初步改善。民主与法制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西宁、海西、海东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经济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见表四)。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方针: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建立更加有利于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努力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公平合理分配教育、卫生、公益性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等社会资源,逐步使各类社会成员享受相对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强省。努力提高工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巩固和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推进资源开发向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联合开发转型,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发展园区经济,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壮大一批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壮大中小企业群体。
坚持不懈地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大力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牧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农村牧区非农化,以农牧业产业化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城镇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在加快发展中等城市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兴城市和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城乡产业互动,整体促进的发展格局。
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按照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兼顾公平与效率,合理制定不同地区的发展方向。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先进带动后进,加快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努力实现各族人民和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发展。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环境建设,把生态环境建设与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和富民增收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生态建设后续产业,解决好生态移民问题,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建立资源节约型生产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工业污染治理,搞好生产力布局和环境功能分区,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发展。
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和全民科学文化程度的提高,加快科技创新,推进素质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加快健全医疗卫生保障和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增加城乡居民的社会福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快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省,扩大基层民主。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五个特别”的高原精神,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
(一)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全面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
以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稳定就业并定居为中心,以完善城镇产业支撑为重要手段,以扩大现有城镇规模为主要途径,遵循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与就业能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相协调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结构完整、运转协调的城镇体系。因地制宜,实行城镇化模式的多样化,人口进城方式的多样化,城镇规模结构的多样化,城镇功能定位的多样化。加强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优化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与城镇的空间布局,集约使用土地资源。注重提高城镇质量,提升城镇品位,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城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进一步扩大西宁市城市规模。加快西宁旧城区的改造和新城区的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城市功能向新区转移,实现多中心发展,提高城市质量和承载能力。调整西宁市的行政区划,扩大市区面积。在西宁周边地区建设依托西宁的卫星城镇,延伸城市功能。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完善和强化服务与载体功能,强化产业支撑条件,提高城市品位和承载能力,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改革开放的示范作用、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社会稳定的支撑作用。争取2020年前,将西宁市建成区面积在现有基础上扩大1倍左右,市区人口增至150万人以上,成为青藏高原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承担青海城镇化的主要任务。
加快格尔木、德令哈两个资源开发城市的发展。进一步强化格尔木市作为西部交通枢纽、资源富集区和资源开发依托基地的功能,完善城市功能,拓宽城市面积,扩大人口规模,争取在2020年前后,使格尔木跨入大城市行列。加快新兴资源开发城市―德令哈市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区域次中心城市的经济和文化承载功能及人口集聚功能,进一步壮大碱工业等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的规模,夯实城市发展的产业支撑条件,争取早日使德令哈市步入中等城市行列。
优化城镇布局。按照突出特色、强化功能、集聚人口、繁荣经济的原则,以州府所在地和人居条件、产业支撑条件较好的东部县城为重点,加快新兴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东部地区县城要围绕壮大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对地区发展的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实现与西宁市在人口、经济、规划等方面的有机融合。根据县城发展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积极培育次中心城市,完善城镇体系架构。加强东部地区农村集镇、中心村和农民新村建设,实现农村居住方式的准城镇化、农业生产方式的准工业化和农民生活方式的准市民化。西部地区重点发展州府所在地及重要工矿区城镇,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引导牧户就近转移和适度集中。
完善城镇发展的支撑条件。改革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和福利制度,实行按居住地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为进城居民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提供均等的机会和服务,将现行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逐步向进城务工和定居的外来人口扩展。改革就业制度,改善农民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的环境,建立和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自由流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改革土地流转制度,推进农牧民承包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货币化和股份化,以此作为进城农牧民的原始资本。改革城镇建设投资和运营体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与经营,扩大城镇建设资金来源。完善城镇发展产业支撑,积极培育和发展城镇主导产业,根据城镇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生产力,积极推进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产业园区和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壮大城镇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城镇道路、供排水和亮化、绿化、美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安全、方便、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加快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平抑房地产价格。
(二)促进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全面繁荣农村牧区经济
以农村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农牧民增收为核心,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步伐,最终实现农牧业产业化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实现农村牧区经济的全面繁荣。
坚持发展特色农牧业,提高农牧业效益。在稳定现有农牧业综合生产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农牧业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结构,促进农牧业生产向区域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发展,建立具有高原特色的油、薯、菜、肉、毛、奶、果、药等农畜产品基地,形成优势产业链。青南地区,按照提高质量、减少数量的原则,重点发展以青藏高原特有的耗牛和藏羊为主的天然生态畜产品;环湖地区,主要发展现代畜牧业,建成以羊羔肉、犊牛肉和种畜繁育为主的畜产品基地;河湟地区主要发展特色种植业,家畜、家禽养殖业,推动舍饲养殖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建成以粮食、特色经济作物、育肥牛羊、生猪、家禽、奶制品等为主的农产品基地。结合退耕还林和休牧育草,大力发展草产业,扩大草场育草、豆种类饲草种植面积,提高发展畜牧业的饲草保障能力。积极发展设施农牧业,在农区重点发展日光节能温室、“四位一体”等多用暖棚;环湖地区重点扩大两用暖棚;青南地区配合休牧育草扩大舍饲、半舍饲畜牧业规模。培育和引进一批动植物优良新品种,提高农畜产品的品质,开发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相互协调和融合,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使畜牧业成为农业增效的主要增长点。
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从农牧业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出发,按照“公司+农户”、“工厂+基地”的模式发展高效益的设施农牧业、标准化生产的精准农业、适应市场需求的订单农业和安全环保的绿色农业。多途径、多形式培育发展一批农畜产品加工、运输和营销“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组织,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扩大产业化生产规模,提升产业化经营层次。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发展完善订单农牧业、合同服务、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疫病防治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
发展壮大农村非农产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根据我省矿产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相对较低的优势,搞好规划和布局,合理、有序发展非农产业,使更多的农牧民从第一产业中分离出来,转移到第二和第三产业。在信贷、税收、水电、土地等方面为非农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支持非农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鼓励非农产业专业户发展壮大,促使一批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中加快分离,专门从事收购、运输、销售及旅游等其他服务行业。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相互促进。着力培育县域特色支柱产业、特色主导产品、特色专业市场和专业化工业小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对劳务输出的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规范劳务输出行为,改变目前农村牧区劳务输出松散、无序的状况,有计划地组织本省农民工到东部沿海地区和周边地区外出务工,扩大劳务输出的规模。积极组织农民工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我省农民工在本省劳务市场的占有率。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实用劳动技能的培训力度,形成社会、用人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农民个人相结合的劳动技能培训投入机制,使劳务输出由现在的简单体力劳动为主向复杂劳动、技术工种逐步拓展,拓宽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渠道,提高劳务输出的附加值。
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坚持国家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扶贫工作由“救济式”向“开发式”转变,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坚持政府指导、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资金、技术、信息和政策支持体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点扶持,做到扶贫目标到户、项目到户、资金到户、措施到户、效益到户。继续加强贫困地区的公路、电网、人畜饮水、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口素质,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创造良好条件。对部分环境极为恶劣地区的群众有计划地组织搬迁安置,实现异地脱贫。进一步加大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着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劳务输出,推动贫困地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稳定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到2010年使全省的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基本实现脱贫。
(三)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工业整体竞争能力
紧紧抓住全球产业化结构调整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我省能源、原材料工业的比较优势,推进资源开发,努力提高加工制造水平。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做大、做强、做长优势产业链。以现有产业基础为依托,进一步壮大以水电、有色金属、盐湖开发、油气开发利用、煤焦化、医药等产业为主体的具有本省特点的优势产业链,实现资源开发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和精细化方向转变。着力推进盐湖资源开发由单纯的钾肥生产向综合开发转型,油气资源开发由采掘向加工利用转型,有色金属资源由金属镁、铝生产向合金新材料和精深加工产品转型。积极培育新的主导产业,加大煤炭、铁矿等资源勘探开发力度,积极有序推进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构建焦煤―――焦炭及焦油等综合利用产业链和铁矿开采―――生铁冶炼―――精深加工产业链。加速推进电力、油气开发利用、盐湖化工、焦煤化工、有色金属工业之间的产业融合,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各主体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培育、保护、发挥好我省特色产业发展的资源、技术、人才优势,提高特色产业的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使我省逐步成为全国有色金属、轻金属新材料、盐湖化工、油气开发利用生产基地,藏药产、学、研龙头和药材、成药基地。
以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群。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传统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企业生产、销售和服务的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水平,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管理成本、交易成本和科研成本。大力引进关键技术、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制药、建材、机械、化工等传统产业,提高其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强竞争力。加快工业技术创新步伐,增强本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能力,以盐湖资源综合利用、轻金属新材料、中藏药和生物工程制品等领域为重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以技术优势促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有竞争力的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高技术产业群,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产业的高新技术化。
集中布局工业生产力。按照发挥集聚效应、合理分工、集中控制污染的原则对工业生产力进行集中布局。大中型工业发展以西宁市、海西州为重点,西宁市以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甘河工业区和北川经济带为依托,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建材、医药、绿色食品、高新技术等产业;海西州以盐湖、油气、煤炭资源富集区,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发展油气加工转化、盐湖化工、焦煤及焦化、建材等产业。中小型工业主要布局在城市近郊和小城镇,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纺织、食品、饮料、服装、家具制造、建材等产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小城镇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推进资源综合开发,有效配置,循环利用。着眼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资源由单项开发向综合开发转型,提高资源的回采率和利用率;引导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企业流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益;以柴达木地区为重点,推进各产业体系间原料、产品、废弃物的相互利用,构建比较完整的循环产业链。大力发展生物资源开发,水能、风能、太阳能利用等产业,推进可再生资源的利用。
(四)推动重点地带加快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带动”的原则,鼓励支持条件较好、优势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兰青、青藏铁路和109国道沿线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使其成为全省经济的增长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西宁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黄河水电资源开发,建成“西电东送”北部通道的电源基地,并带动相关工业的发展;以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甘河工业区、生物科技产业园为孵化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发挥水土光热优势,发展高效绿色农业和设施农业,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强化西宁市区域增长极的作用,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发展房地产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信息咨询业、旅游业、社区服务业,强化人口聚集和经济聚集功能,使西宁市成为全省文化中心、商务中心、消费中心、旅游中心、休闲中心,带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以格尔木和德令哈市为主要依托的柴达木地区,要充分发挥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发展盐湖、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工业,推动资源开发向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转变,把柴达木盆地建成国家的钾肥、锂盐、碳酸锶生产加工基地。环湖地区,要依托其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一手抓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一手抓旅游资源和畜牧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把青海湖打造成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精品,把环湖地区建成现代化畜牧业示范基地。同时,要把加强重点地区的经济建设与边远地区的扶贫开发结合起来,通过重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促进发展轴两翼及青南地区快速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青藏铁路、公路两翼的黄南、海南、海北州,要充分利用其水电、煤炭、有色、建材和农牧业等资源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电力、煤炭、有色、建材工业,积极发展草畜、油菜籽、果品等特色农牧业,发展区域性商贸流通业和旅游业。青南地区,要以三江源的生态保护与治理为重点,着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可再生的生物资源;积极发展民族贸易和以民族风情、自然风光为特色的旅游业。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发展和生活环境
交通运输。进一步完善交通布局,形成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运输网络体系,为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便利城乡居民出行创造有利条件。公路,按照东部成网、西部便捷、青南通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实现西宁通往周边地区公路高等级化,省会到州府通二级以上公路,州到县及县际间通三级油路,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行政村通公路。完善路网布局,着力抓好资源开发路、旅游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提高通达深度和技术等级。到2020年,形成以西宁和格尔木为中心,以高等级公路为骨架,通县达乡,方便、快捷的公路网络体系。铁路,“十一五”期间建成青藏铁路格拉段、兰青铁路增建二线电化工程和青藏铁路西格段复线电化工程,形成东接陇海、西南通拉萨,省内横贯东西的铁路大通道。争取国家尽早开工建设格尔木―库尔勒、格尔木―龙岗铁路,形成兰新铁路与青藏铁路的连接线,打通我省通往新疆的铁路通道;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柴达尔―木里(或锡铁山―一里坪)、茶卡―都兰等地方铁路,加快支线铁路扩能改造,完善铁路路网结构,适应资源开发的需要。民航,增辟西宁、格尔木至全国大中城市的新航线,建设巴塘、花土沟、德令哈、大武等支线机场,形成地方支线航空网络。
水利。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统筹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东部农业区,重点建设“引大济湟”工程,力争2015年前“引大济湟”三期工程全部建成,实现跨流域调水,从根本上解决湟水流域工业、居民用水和农业灌溉问题。结合黄河上游水电资源的开发,建设李家峡、公伯峡等大型电站水库灌区工程,提高黄河河谷两岸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水资源保障水平。柴达木地区,重点抓好格尔木河和巴音河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解决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发展以及盐湖资源综合开发的局部缺水问题。环湖地区,适度发展人工草地灌溉,保护好现有资源,使青海湖入湖水量不再因为人为因素而减少。加快实施湟水流域、黄河谷地、柴达木盆地、海南州四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加快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及人口密集地区干流、支流河道治理工作,构筑安全有效的防洪体系。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早日实施“南水北调”西线工程,以解决黄河上中游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大幅增加黄河水资源量,促进黄河上游水电资源的开发、保护和两岸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实施人畜饮水工程力度,到2010年前全面解决全省范围内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信息网络。采用以光缆为主,微波、卫星为辅等多种方式,加快基础传输网、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的建设步伐,在西宁、格尔木、海东等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信息网络设施,并推进有线电视网、互联网、固定电话网、移动通讯网的相互融合。加快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教育科研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同时,继续推进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邮政传输网络,扩大覆盖面,提高技术层次和服务水平。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好“西新工程”,在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基础上,在国家支持下,适时启动“户户通”工程。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建设数字电视平台、直播卫星平台,在2010年前后完成城镇数字电视入户工程建设,使我省的广播电视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争取到2020年全省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广播电视维护体系,设立维护基金,完善管理机制,巩固广播电视建设成果。
电力设施。在加快黄河水电资源开发、支流小水电开发和大中型煤电、气电项目建设,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的同时,加快玉树、果洛、海西西部不通电地区的电源和区域电网建设,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解决电网延伸不到地区的用电问题,到2006年基本解决缺电县的用电问题,2010年基本解决缺电乡、村的用电问题。
(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搞好西宁、格尔木等中心城市和各小城镇发展的总体规划,细化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在综合考虑城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完善城市功能分区,从城市发展空间布局上为城市园林、绿地、住宅、娱乐场所的建设预留空间,逐步提高城市居民人均环境资源的占有量。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依法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地、专用绿地的建设。加快绿色社区和生态居住园区建设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对社区和主要住宅区的绿化、环境建设探索实行“绿色”分级认证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合理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把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逐步推向市场。争取到2010年全省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到2020年达到30%。
加强扶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经济适用房的各项优惠政策,由政府掌握一定数量的土地资源,采用集中联片捆绑式开发的方式,加大以经济适用房为重点的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逐步建立完善廉租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针对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开发大面积、复式结构、单体结构、智能公寓等高档住宅,建立适合不同层次需求的住宅供应体系。推广节能住宅、生态环保建材等高新技术在住宅产业中的应用,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继续加大对旧城区和老住宅区的改造力度,在加速改变旧城面貌的同时,逐步将住宅建设向城郊转移,拓宽房地产开发空间。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的原则,搞好社区的教育、卫生、社保、家政服务、文化体育等功能配套建设,建立具有养老、助残、医疗康复、青少年活动和托幼等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完善文体广场等户外活动设施,大力开展文化、科普、体育等社区活动。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将社区管理与城区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基层政治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以人为本,以“人文社区”工程建设为载体,营造关爱人、服务人、教育人、凝聚人的社区环境。
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加大对农村牧区“农村六小”基础设施及通信、广播电视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浅山无水源地区继续修建雨水集流窖、小涝池,实施人畜饮水工程,争取在2006年以前基本解决吃水难问题。青南地区要进一步搞好以防灾基地、人畜饮水、人工草地和温棚为主的“四配套”建设,环湖地区逐步向包括通电、通话、通电视在内的“五配套”、“六配套”发展,提高建设水平,为牧民全部定居创造条件。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点、规模适应、注重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村级建设规划,按照小城镇模式进行农民新村和牧民定居点建设,对农村新建住宅实行统一规划和集中区域统一建设。将城镇边缘地区和“城中村”的农牧民住宅建设纳入城市住宅体系,最终实现农村居住方式的城镇化。加强对农村牧区小康住宅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编制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农牧民住房建设标准和通用图集,使农村牧区小康住宅和农牧民新村建设能满足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农牧民自住功能和发展非农经济的各种要求。把农村牧区小康住宅建设和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生态移民等工程结合起来,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经济条件、不同的产业发展方向进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试点,逐步实现水、电、电话、互联网入户。争取到2010年全省农村牧区钢筋砖木结构住房比重达到25%,2020年达到65%。
强化人居环境的综合整治。加大力度控制工业污染,通过开展ISO14000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推行清洁生产和实现工业污染主过程控制,积极推进废物交换,提高固体废物的利用率。采取激励措施,实现环境保护的公益性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有机结合,引导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走循环经济之路。加大乡镇企业的环保投入,逐步限制在重点城镇周边发展污染性工业。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的力度,严格执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加速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制度。力争在2010年前,中心城市周边工业企业全部通过ISO14000环保标准认证。
突出做好中心城市水资源和水质的保护工作,逐步减少城市地下水开采量,争取在2010年以前主要城市全部使用地表水。加速推广城市垃圾收集、压缩生化处理以及节能、节水等新技术的应用,实现人居环境与城市生态的相协调。重点城镇要加大废水处理、固体垃圾填埋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沿湟水、黄河流域重点城镇在2010年以前基本实现废水和固体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牧区城镇在2015年基本建成废水和固体垃圾集中排放处理系统。农村牧区重点抓好“改水、改厕、改灶”工程,推广太阳灶、风力发电等节能环保新技术,降低农村柴薪消耗和烧薪污染,推广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和利用。以推进饮用水安全为目标,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监测检验和保护治理,提高农牧民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质量,逐步实现农村牧区饮用水的无害化。
(七)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把教育事业放在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地位,全面实施科教兴青、人才强省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使人人享有公平、公正的受教育机会,促进教育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全力推动“两基”攻坚,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坚持“普九”与扫盲并重,扫盲与农牧民教育培训相结合,着力抓好布局调整、校舍建设、设施配置、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资助贫困学生和扩大初中招生等工作,力争2007年全省以县为单位“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5%,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5%,2010年全面实现“两基”。继续加大对农牧区义务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好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已实现“两基”的地区要以巩固成果、提高质量为重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仪器设备和图书装备水平,加快标准化学校和信息化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西宁、格尔木及海东地区人口大县适当增加高中布点,逐步实现初、高中分设,支持名优高中办分校,创办优质高中教育集团,开放和用活教育资源,鼓励运用市场和民办机制发展高中教育,面向全省实施积极的教育服务。增加省内面向贫困农牧区招生的重点高中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在内地发达省份举办青海高中班,扩大异地办学规模。力争到2007年,全省城市及州府、行署所在地城镇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全省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60%,2010年达到70%。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发展幼儿教育,力争到2007年州府和行署所在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到2010年重点城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
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加速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加强综合大学建设和具有我省地方经济和民族特色的学科建设,增设经济发展急需专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动高校体制创新,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举办高等教育。到2010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保持在3?5万人左右,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2?5万人左右。加强产、学、研结合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争取在2010年前,建成一所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跻身国家“211”工程、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研究性大学。
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以就业为导向,突出为“三农”和特色产业服务,积极发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逐步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突出办好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转移择业的能力,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搞好学习型教育机构、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建设,逐步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吸收高校毕业生和其他优秀人才从教,拓宽教师来源渠道。继续搞好教育对口支援,充实边远地区教师队伍。完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网络体系,在全省中小学全面普及计算机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继续发展异地教育,通过在外地办藏族班、在西宁和海东办藏区中小学、发展远程教育等方式解决青南及其它边远地区教育资源数量和质量不足问题,为边远地区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就学和成长环境。
(八)大力发展卫生事业,提高全社会医疗服务水平
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完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疫情监控和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形成社会卫生机构、专业医院、综合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框架,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卫生保健需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遵循公共财政的原则,把财政支出的重点调整到真正体现政府福利、满足基本医疗、保证公共卫生等体现公平的项目上。适当调整医疗机构的布局和“准入”政策,收缩国有卫生资源的分布战线,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积极鼓励和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到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农村牧区投资举办民营医院。加强对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大疾病。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形成以社区卫生组织为基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中心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作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切实重视农村牧区卫生工作。加强边远贫困地区卫生组织建设,巩固和提高农村牧区基层卫生队伍,建立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卫生机构经营模式,提高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质量,推进农村牧区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采取撤、并、转等多种形式,实现卫生资源的优化和重组,提高农村牧区卫生机构的整体服务功能。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在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卫生资源占有量方面的差距,充分发挥政府在医疗资源配置中的宏观调控能力,把城市医院过剩或闲置的设备调剂到农村牧区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资源使用率。加强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建设;到2020年使县医院和乡卫生院的卫生设施能够满足农村牧区基本医疗保健的需要,实现全省城乡居民人人享有与全面小康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健康意识,增强农牧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投入意识,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改善农牧民的居住卫生环境,帮助农牧民培养科学文明的卫生生活习惯,减少疾病,促进健康。
(九)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实现基本充分就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在发展经济、增加人民收入的同时,切实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形成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通过保障和实现劳动者的充分就业,使城乡居民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总体要求,重点扶持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从多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环境。鼓励发展个体、私营、外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加快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城市、城镇社区建设,大力开发公共卫生、城市环保以及各类社区、家政服务等就业岗位。继续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岗位和机会。
进一步优化劳动者就业的政策环境。把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实行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管理责任制,统筹解决好城乡劳动力就业问题。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全面落实有关促进就业的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措施,扶持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积极倡导和扶持灵活就业,发展阶段性就业和弹性就业,鼓励实行非全日制、季节性、不定期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发展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就业中介机构,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多方面的优质服务。加快劳动就业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街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加强和完善劳动就业信息服务。加快建立驻外劳务管理机构,促进跨地区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设立就业援助基金,推广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积极扶持弱势群体就业。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和加速人力资源开发为目标,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就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岗位转换能力。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健全职业培训体系,紧密结合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不断完善专业设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创业和再就业培训,努力提高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增强劳动者创业和就业能力。
(十)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
切实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形成一个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资金可持续运转、不同方式结合、覆盖面较广的社会保障和救济体系。
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实现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力度,保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多层次全方位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医疗保险的社会化和统一化。争取在2020年前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完善和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营安全。进一步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规范有序的社会救济体系,加快发展社会优抚福利事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的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
探索建立标准有别、相互配套、统一管理的以农牧民自我保障为主,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保障相结合的农村牧区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当地农村牧区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现状,本着就低不就高、保障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在农村牧区逐步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使五保户供养率达100%。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农牧民自我保障为主,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建立起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先行试点、由点到面、逐步推广”的原则,通过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募集和农牧民自筹资金的办法,认真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在全省农村牧区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健全的农村牧区健康保障制度,使广大农牧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根据农牧民的需要和保险市场的竞争发展,逐步推动农牧区商业保险发展。进一步健全救灾扶贫服务、优抚安置等五个保障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担的新机制,依法实施社会救济。改革土地征用和补偿制度,使土地征用和交易与农民的社会保障挂钩,将“城中村”、城市近郊农民和因征地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保范畴,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城乡社保一体化。适应工业化进程和农村居民大规模非农化和城镇化的趋势,推动农民工社保体系建设,尽快确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为农民工建立包括紧急救助、贫困救济、法律援助等在内的社会救援制度。
(十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强对资源的勘探、保护与合理开发。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提高石油、天然气资源,盐湖钾、锂资源,煤炭资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重金属资源的探明储量,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加强对资源开发的管理和保护,坚决制止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无序开采,淘汰落后的采矿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进一步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促进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清理整顿乱占耕地、随意圈地和侵害农民土地转让收益的行为,保护农业发展、农民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合理分担机制,加快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产业化步伐。推广现代灌溉、节水农业、旱作农业等低耗、清洁、高效的农业用水方式,发展节水工业,减少工业用水浪费,增加工业用水的回收利用率。争取到2020年,使全省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在现有基础上降低30%。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坚持“面上保护、点上治理”原则,对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实行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向前推进。三江源地区,要加快三江源国家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生态移民工程和草地、林地、湿地、野生动物集散地保护工程,围栏、禁牧、减畜,退出不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展替代能源,逐步减轻天然草地的生态负荷,使自然生态和牧业生产保持相对平衡。妥善安排三江源区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发展生态后续产业,通过生态移民,建设牧民定居点,发展舍饲、半舍饲畜牧业等方式,引导农牧民向城镇,向二、三产业转移。抓好严重退化区的防沙、治沙、鼠害防治、小流域治理、黑土滩治理等生态工程,逐步恢复天然林草植被和水土涵养功能。青海湖地区,要重点实施天然草地保护与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大力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舍饲、半舍饲高效畜牧业,遏制草原退化、水土涵养功能降低势头。柴达木地区,要以荒漠化治理为重点,围绕重要城镇、矿区和绿洲农业区大力造林种草,搞好防风固沙工程建设,禁止滥开滥垦,合理开发水土资源,保护沙生植被,提高草原质量。大力发展生态后续产业,通过发展林业、草业、药材种植业、果业等后续产业,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通过发展舍饲畜牧业、药材种植业、草业和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巩固退牧还草和生态移民成果,保证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争取到2020年,使部分区域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草原质量初步改善,水土流失和荒漠沙化速度明显减弱,全省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林草覆盖率提高到35%左右。
加大污染治理和环保执法力度,限制污染工业在生态脆弱地区的发展,对工业污染物进行集中排放、集中治理。加强对西宁、海东、格尔木等重点地区和电力、冶金、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治理和监管力度,继续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对土壤、大气、水质的综合治理和保护,促使人口聚集区的大气质量、重要流域和饮用水源的水质及重要农业区的土壤质量明显好转。建立并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区、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重点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与迁移、出生人口性别比例问题,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在农村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计生家庭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方式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对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实行一体化管理,搞好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争取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实现2010年人口控制在575万人、2020年人口控制在625万人的目标。
(十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民族团结,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地方立法工作尤其是经济立法工作,健全和完善立法程序,提高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证体制改革,形成全社会比较健全的法律服务体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建立公开、透明和可问责的现代服务型政府。把政府的主要职责放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方面,更多地关注民生问题,把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保证人们的健康和安全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将经济建设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财政支出主要投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共中介及公共便利等方面,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的社会公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基础上的决策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信息披露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政,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使行政审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变部分审批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干部政绩考核和责任体系,把失业率、社保、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吃穿住行、教育、卫生、政府文明程度等社会发展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严格实行公共服务的“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授予地方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和各类社会危机的统一指挥协调权力。
(十三)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吸收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树立起与时俱进的创新形象、招商富商的开放形象、勇于进取的拼搏形象、诚信礼貌的文明形象。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青藏高原精神。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文明家庭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巩固和拓展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发展,增强文化公益事业发展活力。扶持体现青藏高原地域特色和水准的文化项目,加强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健全社区文娱设施,构建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文化体系。在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基础上,加强村级文化建设,丰富广大农牧民的文化生活。坚持正确导向,发展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发挥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报业、演艺等产业的重组效应和扩张效应,培育一批具有导向性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团体。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各类体育活动场所,加强社区和村级体育设施建设,完善社会化体育健身服务网络。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公民的社会公德意识,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公共生活和人际关系准则。搞好“信用青海”建设,逐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制度。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搞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