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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流通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流通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流通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5〕8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一日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全 省
         流 通 业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省 商 务 厅
           (二○○五年五月)

  近年来,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省流通业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这一主题,不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积极调整流通产业结构,大力开拓城乡市场,努力扩大消费,新型流通方式和业态迅速发展,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商品供求基本平衡,流通秩序趋于规范,商品销售和社会消费不断扩大,全省流通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日益突出。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进一步发挥流通业在连接产需、促进生产、引导消费、吸纳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和贸工农一体化,提高全省流通业整体水平,促进流通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重点流通领域、重点流通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全面推进流通产业升级。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商品市场体系、现代流通体系、流通法律体系、市场运行监控体系和市场信用体系,促进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逐步形成。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对流通业的投入,促进全省流通业健康、持续、协调、稳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在200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5亿元的基础上,年均递增10%,到2010年达到200亿元以上。连锁商业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5%。流通业企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格尔木市大中型流通企业基本建立销售时点管理系统(POS)、管理信息系统(MIS),其他地区部分企业建立POS系统、MIS系统。全省限额以上流通业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流通领域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流通业社会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我省商务发展和商业网点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工作
  1、抓紧制定我省商务发展和商业网点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各地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流通业发展方向和大的区域布局方面研究制定商务发展和商业网点建设的专项规划,并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指导和促进流通业的发展,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2005年,各州(地、市)要完成所辖地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应包括重点商业中心、大型商业设施、市场的规模、业态和布局等内容。
  2、加大对现有商品市场整合的力度。根据全省经济发展要求和市场供需实际,对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效率低下的商品市场进行重组合并。对新建的市场要严格按规划的要求,加以规范和完善,加快商品流转速度,降低商品流转成本。同时,要加大服务整合力度,逐步引进代理、配送、拍卖交易等方式,实现工商、税务、银行、保险等一条龙集中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稳定客户群体。通过整合信息资源,运用现代通讯网络,逐步实现全省各大商场联网和省内各级市场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3、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完善运行调控体系。从我省流通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深入分析研究流通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市场监控体系,不断完善监控手段,增强市场运行监测能力。在认真落实重要商品中央储备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省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并建立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二)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升流通企业的组织化程度
  1、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现代流通的重要方式之一,是现代流通的发展方向,必须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发展速度。积极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选择经济实力强、运营规范、发展潜力大的连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资产重组、参股控股、合资合作或输出品牌、输出管理、特许加盟等多种方式,对全省分散经营的连锁门店及中小超市、便利店等实施资源整合,促进优化配置,着力培育3―5家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年销售规模达到亿元的大型连锁企业。大力推进连锁经营扩展,重点推进连锁经营由超市、百货店向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店等多业态发展;由一般零售及餐饮行业向图书、报刊、石化、烟草、医药等专营专卖的行业扩展;由直营连锁向加盟连锁、特许经营等模式延伸。同时,在广告、家电、电脑、家具、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销售、房地产中介、旅游服务、家政服务、租赁服务等行业发展连锁经营。加速连锁经营向城镇社区及农牧区延伸,积极发展以大型连锁企业为龙头、以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骨干的社区便民连锁店,改造和提升社区原有的商业服务网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满足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家政服务等多方面的需要。
  2、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大力整合商贸物流资源,加快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以大型流通业企业仓储设施为依托的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物流基地;以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及食品加工、仓储设施为基础的食品物流基地。对传统批发、仓储业进行改组改造,使之向综合物流配送或专业物流配送业态发展。以大型商贸物流企业为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重组,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辐射范围较广的现代物流配送骨干企业。加快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大型连锁企业,按照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拆零配送电子化、流通功能条码化、配送过程无纸化的标准,加快构建覆盖面广、连接紧密、与电子商务有机融合的现代物流配送平台,努力实现对物流配送各环节的全程管理,为连锁经营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物流配送服务。
  3、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试点和示范工程,探索传统产业、有形市场、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管理制度,做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秩序,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
  4、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新型消费方式。在巩固原有的热点商品和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努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拓宽商品和服务的范围,以新的市场需求引导企业开发新的商品。加快发展消费信贷等新的消费方式,以汽车、建材家具、电子信息和通讯产品为重点构建流通服务网络,不断满足群众新的消费需求。
  (三)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全省流通业健康发展
  1、以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为重点,发展壮大我省流通企业。加快大型流通企业的培育步伐,鼓励实力较强的流通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开展资产重组和同业合作,发挥规模经营效益,逐步改变我省流通业组织化、集约化程度低的局面。积极引进国内外大的流通企业,鼓励其并购省内的流通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营销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改造和提升我省流通业的整体经营水平,扩大流通业的对外开放。力争在3至5年内,培育出5至10家辐射范围广、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
  2、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中小流通企业的改革,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重点支持优势流通企业采取参股、控股、兼并、重组、特许经营、托管等方式改组改造困难企业,特别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要有新的突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推进中小流通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不断加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流通技术、营销方式及管理经验,全面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现代化水平。
  3、完善流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积极引导中小流通企业继续推进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商品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通过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
  (四)切实做好农牧区商品流通工作
  各州(地、市)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农牧区商品流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农畜产品物流优惠政策,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牧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和零售市场建设,大力培育农牧区消费品市场,整顿和规范农牧区市场流通秩序,对农牧区传统流通服务网点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农村牧区连锁商业服务网络,积极引导农牧民进入市场,把农牧区商品流通工作抓紧抓实,更好地为农牧民群众服务。
  (五)培育和发展流通领域的行业组织,提高行业自律和规范程度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有利于行业组织成长的体制环境,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落实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各自定位,使行业协会成为真正独立的社团法人。针对当前我省行业协会普遍存在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指导现有各行业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加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流通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使它们真正成为全体会员利益和行业利益的代表,充分发挥它们在参与政策制定、信息交流、价格协调、资质认定、专业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流通业的行业自律和规范经营。
  四、政策保障
  加快流通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涉及面广,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流通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州(地、市)政府要按照职能对口、方便工作的原则,研究设立商务流通主管机构,充实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流通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流通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组织保障作用。
  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03〕3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体改办关于促进全省连锁经营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3〕6号)等文件中关于扶持流通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快设立流通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流通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金融部门要对流通企业在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提升流通现代化组织程度和做好市场供应、农畜产品收购等方面给予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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