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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关于海西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关于海西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关于海西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05]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经贸委关于《海西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已以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




海西州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实施方案
州经贸委
(二○○五年三月)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根据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对在市场经济秩序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违法违规的行为或事件及早予以反映,发出预警,及时处理,并通过各部门的协同整治,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增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超前性,使我州市场经济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
一、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一)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是保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持久开展的需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将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全过程。要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不仅要针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更要从根本上建立起一套预防反应机制,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治久安。
(二)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是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标本兼治原则,努力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需要。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就是要注意从根本上、源头上强化对市场的监管,加大治本的力度。
(三)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是增强整治工作预见性、主动性的需要。
自2001年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来,实践表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或事件,有相当数量是完全可以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关键是必须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控反应机制。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能够较好地监控和掌握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动态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预防为主,降低整治成本,提高整治成效。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的主要内容
目前主要围绕假冒伪劣商品的整治,以“重点商品、重点市场”为主要监控对象建立预警机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定期召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动态情况分析会,对一定时期全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及时把握动态,对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存在的带普遍性的情况通过预警公报的形式发出预警,以引起重视。
(二)选择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商品及相关商品流通的重点市场实施预警监督。其中,重点商品包括食品(食用盐、边销茶、大米、食用油、调味品、猪肉)、药品、医疗器械、农资(化肥、农药)、建材和汽车配件,相应的重点市场暂确定为14家经营量大、有影响的市场。分别是格尔木市的家乐超市、河东市场、格尔木盐厂、格尔木医药公司、西农集团市场、格尔木汽配城;德令哈市的海西购物中心、金原商贸市场;乌兰县的利达超市;都兰县的成奇超市;天峻县的张掖金诚菜店;大柴旦行委的明珠超市;茫崖行委的金冠万佳超市;冷湖行委的保隆批发超市。
(三)预警方式: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被纳入预警监督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出现的违规行为实施黄牌警告、红牌处罚和黑牌公布三种预警监督措施,即对首次违规行为实行黄牌警告,对两次违规行为采取红牌处罚(由相应的执法部门依法行使处罚),对三次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的,上报省整顿办,通过《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备案登记查询制度,将违法违规者的名单在网上发布,并实施相应的处罚。
三、州、市、县、行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在实施预警机制中的职责
(一)州整顿办职责
负责定期召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形势分析会,发布预警公告,分析、汇总监控对象出现的违规违法信息,并对首次出现违规的情况发出黄牌警告,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的商品和市场,组织有关部门对跨地区的违规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由于地方政府限制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造成当地市场违法违规商品泛滥的,由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向当地政府通报。
(二)州有关部门职责
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主体资格的审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品来源进行公示,依法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及无证生产、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和审核)。继续在食品消费环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地区食品安全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食品药品准入条件和标准的落实,对重点品种做出评价、公示,并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
农牧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安全标准并进行实施,对农牧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地环境进行评估,监督管理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等农牧业投入品,规范农牧业生产行为。依据国家农业、牧业和行业标准,负责开展对无公害农牧食品生产基地采、收、屠宰前的监测和对进入市场的农牧产品的监测。负责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年检。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把好农牧产品的市场准入关。
(三)市、县、行委整顿办职责
负责定期召开本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形势分析会,牵头组织当地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农牧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商品及重点市场进行检查和监控,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事件进行查处,按季上报被监控的商品和市场情况。突发性事件一事一报。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的工作措施
(一)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和反应机制
从2005年起,州整顿办将于每半年召开一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分析会,并发出预警公告,对相关部门、各地整顿办报送的违规情况视情况采取预警监督措施。各地整顿办及有关部门也要相应召开情况分析会,并确立专人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信息的汇总、报送,及时报告被监控对象的违法违规事件和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各部门、各地区的密切配合,各地整顿办和有关部门要围绕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工作措施,突出联合执法。同时,加快信息网络监管系统的建立,及时沟通信息,做到资源共享。
(三)定期检查,强化监管
各地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和农牧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对州上确定的重点商品及重点市场,强化监管。州上有关部门也要不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和抽查或进行地区间互查。
(四)依靠群众,深挖资源
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网址等方式提供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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