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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05]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西州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海西州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坚决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民族产业的发展。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5〕27号)的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我州政府部门使用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软件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从大局出发,把使用正版软件作为依法行政,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开展对部门使用软件的集中清理,按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州政府成立由州计委、州经贸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文体广电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工商局组成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相关工作,组织对全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我州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需求计划,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安排落实,并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州计委、州经贸委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提供使用正版软件产品目录,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州财政局要将购买正版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监督各部门加强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州政府各部门要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一位同志负责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工作步骤
  我州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5年4月至5月)
  自查的主要内容为: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室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自查结束后,各地要对本地区政府部门自查结果进行核实,并进行汇总后,于2005年5月20日前将自查、核实结果书面报州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正版软件采购及更换阶段(2005年6月至7月)
  在自查、核实的基础上,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及其部门需要更换正版软件的,根据自查、核实情况,编制通用办公软件的总体需求计划,所需经费经各地财政审核批准后,列入部门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采购正版软件时,凡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软件,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8月至9月)
  各地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单位对本地区政府及其部门软件正版化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凡发现有继续使用盗版软件的,予以删除。对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成正版软件更换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2005年9月,州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与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对各地政府及其部门更换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各地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文体广电部门要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委、经贸委等部门要为使用正版通用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负责将购买正版软件所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对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软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各地人民政府要把使用正版软件作为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民族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全州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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