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意见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04]1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经贸委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加快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
(州经贸委 二OO四年九月十日)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是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营造我州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现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第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这个问题解决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第二,要从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认识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企业是经济运行的市场主体,是发展的微观基础。没有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要从服务第一要务、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高度来看待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为企业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第三,要从加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认识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是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重要举措。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并要求继续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三乱”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我们要充分认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继续把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努力从源头上遏制“三乱”,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指导思想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市场主体、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整治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局面。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求真务实,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州纠风办、经贸委、计委、财政局、农牧局、监察局、建设局、审计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减负成员要精心组织,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必须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从优化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务求抓出新的成效。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要身体力行,注重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特别要重视和解决治乱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确保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治乱减负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治乱减负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主管减负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治乱减负工作负总责,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亲自组织对重大案件的查处,支持减负部门的工作。各级企业减负工作机构和人员要振奋精神,知难而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意抓重点、抓典型、抓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把治乱减负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企业治乱减负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要抓住那些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社会、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对各部门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要继续搞好对各部门收费的清理工作,特别是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对部门现行的收费逐项进行清理,凡是不符合省政府34号令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执行。二是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进一步方便企业。对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核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予以取消。改革企业年检制度,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乱订报刊等行为。对要求企业上报的报表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报表,要尽可能合并。三是继续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在巩固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会同税务、物价、环保、质监、药监、工商、交通、水务等部门对涉企收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协会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对各种市场准入、准销、准用等进行一次检查,坚决制止乱设卡、乱收费等限制商品流通的行为。四是进一步清理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行为。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带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凡是举办强制性的培训班,无经费来源的,原则上不得办班。确需办班,但又经费不足的,按照“合理补偿”的原则,由价格、财政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整顿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培训过多、过滥,收费过高等问题。严禁对企业进行乱检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对向企业乱评比、乱排序的要依法认真查处。五是继续整顿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建立正常的中介服务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要按规定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在提供代理、咨询、评估、检测等有关服务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和有关规定收取有关费用,禁止中介机构利用政府部门的职权,向企业强行服务和强制收费。要认真解决运输代理中的强制代理、强制服务、强制收费问题。
(三)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坚决取消向机动车辆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整顿设置在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的收费站点。
一是认真检查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目录落实情况。对于收费目录以外收费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二是以城市道路收费站点为重点,继续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进一步解决一些地方收费站点过多过密的问题。按规定应该撤销的收费站点,要坚决撤销,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拆除收费设施。三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和安全技术检测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车主负担。各地要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对综合性能检测收费要认真整顿规范,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下来,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一律取消。认真解决车辆的重复检测、重复收费问题。四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治本力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涉车收费和道路站点的审批管理制度,开展整顿道路站点专项检查。
(四)继续加大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全面贯彻《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配合“三农”工作和农民增收减负,进一步抓好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给予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
(五)深入开展“三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三查”活动,是巩固治乱减负成果、防止反弹的有效措施。各地区都要重视开展“三查”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查处、有落实。要把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作为治乱减负的有效手段,严格实行“三乱”案件督办制度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健全各级信访举报制度,强化减负办、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治乱减负监测、联系制度的作用,形成广泛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
(六)整章建制,推进企业减负进入法制化轨道。抓好治乱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必须制定一批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法规,并认真实施,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一项治本性的措施。要继续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费登记制度、企业内部收费报告制度。要研究制定企业收费监督管理有关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推进企业治乱减负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