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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召集、....临时股东会议时怎么办?[长]

[原创]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召集、主持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时怎么办?

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召集、主持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时怎么办?




公司法》四十三条规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如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召集或主持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由公司其他股东选派大股东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议,并提前15日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股东。如果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参加临时股东会议也不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视为放弃表决权。只要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公司到会股东即可在大股东的支持下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并注明董事长(执行董事)未在股东会议上签字的理由。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凭通过的股东会议有效决议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修改公司章程、更换董事、变更法定代表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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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您所说的做法的依据是什么??哪个法条有如此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只有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议的权利,而召集和主持好象只有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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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也相应规定了股东会召集权纠纷案件,对此类纠纷的立案受理予以认可。本律师认为,公司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出现,是与现行公司法立法上的缺陷分不开的,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会对股东会的召集权、董事长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权,而没有规定股东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会的补充召集权。虽然,公司法第43条、54条规定:代表公司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和监事会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股东会议;公司法第104条也规定:持有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是,公司法赋予股东和监事会召开股东会议的请求权,而不是享有股东会召集权。
虽然公司法没有规定你们所提到的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拒不着急、主持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形如何处理,但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对此作了密布,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有出自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者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本律师认为,虽然该规定的效力不如公司法,但是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会议召集权的规定是公司内部管理和程序性规定,而不是禁止性、强制性规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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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是:其他股东可以公司和董事长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和董事长履行召集义务,案由当然也是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由法院判决董事长履行职责。我们所也正在办这样一件案子,但判决结果还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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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朋友是上海外来打工者,前些时间他听说在网上能卖东西,就试着在网上做他公司的产品.因为他喜欢上网,就在一拍网上试了一下,由于对电脑和网上交易不是很懂,他自己都没有看平台里面的协议合同就马马虎虎的按下一步跳了过去,起拍价和底价都没有填,后来电脑系统就默认为一元了,(因为一拍网在不填的情况下都是默认为一元)开始他也不知道,后来有个顾客打电话给他他才知道,由于拍到的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很大,就没有同意,在说这个商品从来就没有卖过,只是在总公司网站上摘抄下试一下看行不行的.没有想到造成这样的结果,他只是一下打工的,一个月也就几百元,自己都不够用,.后来就接到顾客法院的起诉状,他很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到自己的大意造成这样的结果.他没有钱请律师也不知去问谁!请你给一个办法好吗??谢谢你
他现在没有工作,又发生了这件事,他想离开上海.我说先不要走,等我问了再说,收到后麻烦你快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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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厂律师:您好!

1.我单位在2000年由国营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当时公司章程上的股东签名80%是被人代签的(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请问这样的章程是否有效?

2.公司改制后至今没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至今没有换界.请问董事会,监事会现在是否合法?

恳请您给予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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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以改为股份制公司,但没有发股权证书给我 ,只有出资证明。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 办理股权证书?请问办理股权证书有没有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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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股份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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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四十三条规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如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召集或主持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由公司其他股东选派大股东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议,并提前15日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股东。如果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参加临时股东会议也不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视为放弃表决权。只要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公司到会股东即可在大股东的主持下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并注明董事长(执行董事)未在股东会议上签字的理由。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凭通过的股东会议有效决议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修改公司章程、更换董事、变更法定代表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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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有解释,我们也实际操作过,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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