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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火急(工伤赔偿)

十万火急(工伤赔偿)

索赔方称甲方,赔偿方称乙方。
甲方坚持要求病人转院治疗,但根据病人的情况,不宜转院,也给甲方说明了病人现在的病情。在双方的协商下乙方同意了甲方的要求将病人转院治疗(双方签订了责任书)。
在转院前病人神志清醒,在转院途中都一切正常(一直挂氧),病人还与家人说话。到了接收医院,医生要求做检查,在病人家属和乙方监护人员的再三提醒给病人挂氧检查,但医生不听说“没有事”。最后造成病人应缺氧死亡。乙方认为医院失误造成病人死亡要求医院作出一定赔偿,医方要求尸检,甲方不同意。没和乙方商量就把尸体运到殡葬馆。要求乙方赔偿24万元。死者50多岁。


      应该怎样赔偿 死者家属合理?  本地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一个小县城)。
说说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可。


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5 10:06: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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