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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交通事故中的问题!

请问!交通事故中的问题!

我是肇事方,对方伤员再医院治疗2个多月了,我为全责,对方年龄69,伤在头部,我已经支付了11万,现在手头很紧。没钱了,对方还在医院,说不付钱就要去告我,请问 1。他要告我什么???2。保险公司再法律上有垫付这一项责任?3。保险公司只出了8000块的交强险抢救费,是不是只有这么多???4。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求求各位了帮我想想办法,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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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可以电话与我们联系。

从你说的看保险公司是没有尽到保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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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第九十六条 除依照前二条规定提取准备金外,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公积金。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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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和公积金与投保人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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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你是交强险了1他开颅了么, 如果开了已经是重伤了 你要是有点什么恶劣情节 你就构罪了2 8000元就属于垫付的抢救费的  3结案后还要赔偿你很大一部分的 保险公司要是胡弄你 你就起诉他 而且要把媒体找来 4你现在如果真没钱了 你可以挺着 垫付的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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