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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单位该不该收

我的房子单位该不该收

我的朋友是一名教师,原在县二中教书,暑假县一中面向全国招收优秀教师,说是办理正常的调动手续,该朋友参加考试被录用,现已到一中教书,该县教育局办理了正常的人事调配手续。但二中的领导以我的朋友事先没向学校申请调离属擅自离开为理由,不仅扣发了拖欠朋友的补课费等补助,还要把学校属集资建的住房收回。我的朋友找到教育局,教育局说是属正常调动。但对于这些好像无能为力。这个房子是03年由教师集资而建的,请问各位大侠,二中领导这样做对吗,房子能否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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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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