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一事咨询,恳请解答!
我于01年买了一教师集资房资格,并签定了协议,约定该教师的集资房一套自愿转让于我,我一次性付给她两万元,该房子的所有付款都由我付.但是在02年她以房子涨价为由,要我再给她钱.在中间人的调解下,在答应我以后再不反悔的前提下,我又付她1.5万.最近由于她丈夫单位也搞集资房,她又以她的资格没有了,又向我要钱20万,(当时她就提到过她的资格问题,所以在协议里说明,以房改办计算为准,如果房该费在两万元以下时,她不退,我不补,如果在两万元以上时,超出的部分由我补足)所以我不答应,他说如果我不答应她就去把房子退给学校,我说"如果她退房子应该先把违约金(协议上写明违约金为35万)及房子给我带来的损失给我,她不肯,说她的房子她可以不要的.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我在此等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