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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后问题

公司注册后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我和朋友甲、乙等另外8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出资协议。注册时在章程上只有甲、乙、丙三人的名字,其中乙不属于这10人当中,没有出一分钱,是干股,由其他股东垫资。章程上说:以甲、乙、丙三人为代表的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某某公司。但具体没有写出我们另外8人的姓名,章程也没这8个人的签字。起初注册资金是50万,在建设过程中陆续由除乙之外的9人投入资金现已达350万了。问:1、我们这8个人的股东身份合法吗?该怎样办?2、公司的注册金额是否要改为350万?3、我们的入股款是将钱交给甲,由甲到银行办理的,因此,银行的入账单是甲的名字。在工商登记注册中我们还能以股东身份登记吗?总之问题多,请将这里面存在的问题一并解答为谢。期待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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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属显名股东,未登记的股东属隐名股东.隐名股东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因此,隐名股东要合法化必须转为显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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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蔡律师的及时解答, 但我上面还有几个问提还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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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甲、乙、丙具有合法的股东身份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均不合法,不能享受法定的股东权利。(其他人在法律上来说属隐名股东,如果隐名股东想要享受股东权利的,必需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正式确认股东身份)

2、注册资金增加的,需要到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3、“3、我们的入股款是将钱交给甲,由甲到银行办理的,因此,银行的入账单是甲的名字”――这样操作风险较大,甲可以不承认这是你们的认股款。你们可以和甲、乙、丙协商,要求到工商机关变更股东登记,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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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甘律师!我比较清楚了!还有那个干股东合法吗!是否可以不认可他的股份及股东身份,他实际没有交钱的,但工商注册登记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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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承认所谓的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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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不承认干股的,但既然他作为股东登记,而且股东之间对他的身份也予确认的,在法律上可定义为股权赠予,乙授有的股权仍可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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