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忙!
各位尊敬的律师:
您们好!
我是国企职工,所在单位要进行改制分流,(注: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和上级局级主管单位签的,现工作的单位是科级单位)现有几人不同意改制。主管领导告知我们不参加改制就只能按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补偿补助。我想请问律师,我们的劳动合同主体单位并没改制,他也有能力安排我们转岗。如果我们不参加改制,他们真的能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能否要求合同主体单位继续执行原合同?(不是我们对改制不支持,只是看到以前的单位改了都不好。只有领导好,一夜之间就成了百万富翁,工人都很惨。而且我们单位有后台的几人并不参加改制,最气人的是改制方案中就没他们的名字。)
请律师们帮忙尽快解答,我们因为不同意改制受到了很大压力!!!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