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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问:94方案房产确权

急问:94方案房产确权

我表哥甲是被拆迁房安置人(91年拆迁安置),户口也在(填写调配单的2月前才正式落户)。我家95年将房屋买下,我们家出资,用我父亲工龄,产权登记父亲一人。这些年甲不在我们这里居住,只是99年因暂时找不到廉价住房暂住一段时间,似乎有一年。

他在本市有一处公房,承租人应该是他父母,系当年他父亲单位分配,但不确定分配时有没有算他一份,为2室户,就其父母,他姐姐和他4人,而他姐十多年前就出嫁,住房应该并不困难。

想请问律师,他是否有资格确立售后公房的产权?

我看高院的意思是,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以及原公房的同住人可以确权。他不属于前4种人,除非他算是同住人。但我看了同住人的认定,觉得他也够不成同住人条件。另外2000年他为了产权曾来纠缠过,当时不了了之,只可惜没留下证据。无利害关系人中只有居委会干部乙间接知道此事。

现在他逼着要钱,否则就要上诉。对此我想先把利害关系理清,早作准备。我觉得他一定有居住权。只是又不知道像他这种他处有住房的情况,是否要补偿其居住权?另外居住权补偿的金额是否会高于其相应产权份额(假设他有产权的话)?这是我更关心的两个问题

恳请律师不吝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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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表哥是被安置人,但后来你家买了房,产权登记是你父亲,因此,现在你表哥不是产权人,对房产不具备法律上的权利.无权要求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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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蔡清律师 于 2007-9-22 16:19:00 发表

虽然你表哥是被安置人,但后来你家买了房,产权登记是你父亲,因此,现在你表哥不是产权人,对房产不具备法律上的权利.无权要求支付补偿款.
蔡律师:

感谢您的回复。但94方案购公房有其特殊性。按94方案购房的,产权登记为一人的,其余有确权条件的人也可以要求法院确立产权。

从96方案开始,产权以产权证上登记为准

因此我认为他不是没有任何权利。我只是搞不清他是否可以顺利确权,以及如果他不能确权的话,是否要补偿其居住权还有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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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劳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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