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违约怎么办?
我于2006年11月1日经别人介绍租了一个房子,约定租期从2006年11月1日到2008年10月31日。
两年的租金和水电费,网费都是一次性付清,另外还交了两千元钱的压金。
我当时也曾提出过写清楚双方违约责任,但房东没同意,由于是别人介绍的,我就没坚持。
没想到住了还不到三个月,春节时我还在老家过年,介绍人就打电话给我说,房东要带人去看房子,想卖掉
回武汉后我马上打电话问这个事情,房东说可卖可不卖(估计是没谈成),我说你要给我明确答复,房东就说不卖。
没想到2007年4月份,房东又带人来看房子了,估计还是没谈成,我打电话给房东,他也没明确说什么。
直到最近,房东突然要我们搬过出,说他们已经和别人谈好了,要卖掉房子。
房东限我们一个月之类搬出房子,我和房东协商,只要求在同地段找个条件差不多的房子,但差价必须由房东补,我们就搬过去,房东不同意,只是一个劲地说会给我一点赔偿,但没说具体多少。
我没同意,我说只需要房东找到同地段同条件的房子,我愿意搬过去,房东不同意,说翻脸就翻脸,威胁我说总有办法对付我,我很害怕
请问,我提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我的要求不合理,房东应该支付我多少赔偿金呢?
如果房东采取了什么对我不利的行动,我该怎么保护自己呢?
如果房东强行要我搬,我不想搬,该怎么办呢?
另外,如果我不愿意搬,想一直住到合同期满,这样可以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