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需要帮助HEIP
我的父亲于1989年买下了一个乡镇企业,就是一个镇的加工房,当时是与那界政府牵的合同,合同规定了该企业的房屋产权,包括拥有使用和收益权全归我父亲所有,包括背后的荒山和一些荒地,后来父亲把该荒山变成了果林,旁边的一块地做了鱼池,最近2007年由于一个大型企业的规划,我父亲的这块地成了离该企业比较近的一块宝地,由于厂房的年久失修,父亲便去政府协商在原厂房基础上重新新修一栋住房,但是政府里的某分管领导以我父亲不是该地本地人为理由,不予批准,,,后来他派人到我家协商合伙事宜,该领导的亲戚暗示说只有和该领导合伙才能裁房建房,由于房子系危房,现已撤除一半,,,由于政府房管,国土的参与所以一直停工等待解决!!!!
由于不懂法律,父亲当时没有办房管和国土证件,只有合同,合同上对面积房屋和附属设施等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该企业原先最早系1976年修水库的采石厂,当时由于没有兴办什么国土,或者房管证件,就一直没有这些,,,,,
请律师帮忙解答这里面的法律问题,帮我看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