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私家侦探社签订的委托协议是合法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吗?
两个月前,我养的一只宠物猫走失了,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我委托了一家私人侦探社帮我寻找并抓回我的猫咪。
在与该社某负责人进行简单沟通后,该负责人表示:侦探社可以将此事立案,帮我找回猫咪,但之前我必须先交纳一半的总报酬做为该案的启动资金(双方协定的总报酬为3000元),如果侦探社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找回猫咪,除立案费和咨询费不退还外,其他预交费用都会全部返还。当时本人身上的现金仅1000余元,但侦探社表示,没有关系,可以先交立案费和咨询费,以及总报酬中的900元。由于当时寻猫心切,我听该负责人口头解释完之后,就当场交纳了1050元,并签下委托协议。
现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期限已到,但侦探社并没有找到猫咪,我根据之前该负责人的解说,带着协议要求侦探社返还900元预交报酬。但此时该侦探社的总经理出来解释说,虽然没有找到猫咪,但侦探社仍旧付出了人力和劳力等,并找出当时签订的合同,根据其中的一条为据,拒绝返还预交金额。该条内容为:“六、乙方办案未果,除咨询、立案费不退,其预交经费减去实际办案费用(附票据)。余额全部返还甲方。”
由于当时寻猫心切,我没有注意到这一条内容中的漏洞,此时,该社总经理表示,实际的办案费用包括该社探员每天的生活伙食费用,车费等等,我预交的900元都已经开支了这些,侦探社并无余额需要返还给我。
刚刚我搜索了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得知原来私家侦探这个机构本身在国内就是不合法的,他们所调查出具的“证据”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我想知道,那我之前与该侦探社签订的委托协议是合法的吗?现在侦探社利用该协议中的某些模糊概念,拒绝返还预交金额是合法的么?我应该怎样根据法律来维护我的权利,我能要回那些预交经费吗?
我认为侦探社既然办案未果,就不应该得到那部分报酬,即使需要一些办案费用,但那900元的预交经费也不能一分不退,因为办案费用应该不包括其探员的生活费等,而且本市的公交车车费每人也只需1元一次。